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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第1页)

于绍言心中对母亲抛弃他们父子去国一直耿耿于怀,这几年和文莉君相处得十分融洽,内心已经认可了这个母亲,和亲妈的通话也不过是草草了事。

林暮雨越发觉得应该把于绍言接出去陪她,她独自在外,一个亲人都没有。

可于哲听到她得抱怨,并没有答应,孩子还小呢,长大了再说。

附中距离现在的教师宿舍区较远,交通成了最大的问题。走路大概半个多小时,骑车不过十分钟的距离。

刚上初中,比同龄人小三岁的袁锦悦,远不到骑自行车的年龄。每天为了保证睡眠,是被于哲用自行车载着去上学的。

开学那天,袁锦悦在省大校外的街上看见游世军、曹大嘴背着书包往17中走。听说他们因被警告过没通过省大附中的审查,只能去普通初中。谢爱珍更惨,成绩差还被记过,最后托人找关系才去了郊区的乡村中学。

坏孩子再也不能对袁锦悦构成威胁,十岁的她一到新学校受到了老师同学的特别关注,让袁锦悦的初一生活十分顺畅。

初二时,于绍言开始猛涨个子,而袁锦悦始终保持着小孩模样。于哲出差或者特别忙碌的时候,就由于绍言骑车接送。到初三的时候,于绍言已经成长为一个称职的专业车夫了。

中学同学弄不清两人之前的渊源,大部分人都以为两个孩子是亲兄妹,一个跟着爸爸姓,一个是超生的,跟着母亲姓。

“你们兄妹感情真好!就是长得不像。”同学们向两个少年打趣的时候,两个人都没否认。

有袁锦悦作为比较,于绍言初中三年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想偷懒都不行。可就算这样,他自觉很努力了,成绩始终比不过袁锦悦。

中考的时候,两个少年顺利考上了省大附中的高中部,这一次两个人都考上了重点班。只不过一个是重点班的前几名,一个是重点班的倒数。

高中时,袁锦悦满十三岁,突然开始窜个子了,于哲送了她一辆崭新的粉色捷安特作为生日礼物。

于绍言终于结束了当车夫的日子,变成了大小姐的陪驾,护着她在慢车道内侧行进。

“路上看着点丫丫!”每天清晨,于哲几年如一日地叮咛儿子。

“知道了!”有个跳级读高中的妹妹虽然令人骄傲,可更让人操心。于绍言就算是长到17岁,一米八的大个子,仍然跟在袁锦悦身前身后。

高一时,袁锦悦突然就长开长高了。狡黠的眼睛依然明亮,粉嫩带着婴儿肥的脸颊,如同一颗水蜜桃般让人欢喜。

加之她比同班的同学年龄小上两三岁,右侧脸上的小酒窝时隐时现,却特别睿智会说话,这样的反差感几乎让所有认识她的男生女生都喜欢她。

于绍言除了陪驾,突然就转向了保镖工作,隔绝所有不怀好意靠近袁锦悦的男同学、男学弟,负担越来越大。

到了1997年的高二冬天,于绍言还要负责处理写给袁锦悦的情书了:“你这情书也太多了。”

从来没有这么被男生喜欢过的袁锦悦还挺得意,上辈子的桃花运全聚集在这一世了。“我高二才收这点儿,没你多!”

当初初二的于绍言一年长了12厘米,突然拔高一大截,他阳光爽朗的模样,温和带笑的容颜,让情窦初开的女生们仿佛发现了一个宝藏。

巴蜀女儿向来胆大,第一封粉红色的情书,出现在于绍言的语文书里。

当时把他吓了一大跳,转头交给了老师,被老师上课时不记名地批评。让小女生偷偷掉了眼泪,此后就没人敢再写情书给傻大个于绍言了。

可到了高中,重点班会照顾妹妹的于绍言,比光是脸好看男同学受欢迎多了,从入学第三天就收到了新情书。

这回他长大了些,不会轻易告诉老师了。可他又不敢带回家,或者随意扔掉,全交给袁锦悦帮忙处理的。

“这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别告诉我爸!”

文莉君和于哲的育儿理念,仍然是谁的娃犯错谁管,于哲对亲儿子从来不客气。

“啧!”袁锦悦戴上口罩手套耳罩,全副武装保护好自己,才不耐烦地推出自行车,和于绍言一块儿回家去了。

随着大学逐年扩招,省大的教学楼和宿舍区早已不够用。学校先扩建了大片教师宿舍楼,还把于哲原先住的老房子区域拆掉,改建成了学生宿舍。除此之外,新的教学楼、体育馆也在同步施工,如今整个省大,乃至整个蓉城,都像一块大工地。

借着搬家早,袁锦悦的阳台窗口还能看着美丽的静湖,不用去看乌烟瘴气的建筑施工现场。

于绍言拿着书本作业,挤进了袁锦悦的阳台:“我窗户外面在修房子。太吵了,借用一下你的桌子。”

袁锦悦习惯地往左挪了半米,给于绍言留了一个位置。

没多一会儿,于绍言写完一张物理卷,回头一看,袁锦悦已经抱着兔子玩偶,挂着耳机,蜷缩在软椅子上睡着了。

她纤长的睫毛轻微颤动,说明睡得并不安稳。于绍言笑着去拿毯子给她盖上。不小心,碰到了她饱满的脸颊,他的心突然停了一拍,有种想要捏一把试试手感的冲动。

他赶快站起来,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的脸在发烧。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迫使他快速离开了房间。

文莉君和于哲正在厨房忙碌,周六两个高二孩子在家吃晚饭,要给做点儿有营养的。

于哲看着于绍言路过厨房去了客厅:“作业写完了吗?”

“哪儿写得完!”于绍言选了个舒服的沙发位置,躺了上去。“袁锦悦睡着了,我也睡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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