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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我实在不擅长描写战争,大家就凑合着看吧……哈哈哈)

虽然帝国进攻司米拉的理由是对方信奉异教,但是罗严克拉姆伯爵却不觉得有必要以此为自己的攻击理由。他的“翼狮子”军(因他的军旗是黄金的有翼狮子而得名)一向以纪律严明、爱护百姓而著称。所以不管战斗进行到哪里,他都严令约束部队不许有扰民的行为。光是这一点,就比暴虐的司米拉军队更得民心。而在斯拉底拉荒地,罗严克拉姆伯爵以自身为饵,将司米拉大将军恺米的四万大军击溃,杀敌两万有余、俘虏将近三千,而己方损失不足一千,至此,“翼狮子”的威名在整个司米拉广为传扬。甚至有的城池,反正不满意司米拉的统治,献城投降罗严克拉姆伯爵。

爱民的好名声给伯爵带来的不少好处,可是也终于成为对方利用的对象。

“最新的情报,沙得兰——就是恺米的弟弟——率领四千重步兵,从他的领地来了。虽然就其实力,对我们根本没有威胁性,但是他经过的村庄、城镇,只要曾经给予我们方便的,全部……”连看过十几年战争残酷的军官都无法顺利的说出口,“全部、无论男女老少,全部杀死!沙得兰还声称,他将一直杀到没有人敢向伯爵献城为止。”

“必须阻止他!”

无论从人道上还是从军事方面考虑。问题是现在大部队离沙得兰的军队相差四天的路程。而沙得兰离最近的城镇各他答只有一天半的距离。这个城是司米拉第一个向罗严克拉姆伯爵献城的,有特别的意义,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沙得兰进行屠城,否则就算能够消灭沙得兰的部队,以后进攻的速度也会大大降低。在夏季变换无常的气候来临之前,如果不能攻克司米拉王都,恐怕就麻烦大了。

最后这个重任落到以速度见长的渥佛根·冯·亚司莱德身上。

被委以这样的重任,渥佛根当然尽最快速度赶往各他答。结果,只有他带来的两千轻骑兵跟随他顺利抵达各他答,伯爵拨给他的另外一千两百余骑兵因为无法在保持战斗力的同时又连夜赶路,结果在渥佛根俘获沙得兰之后才赶到。这些落后的骑兵在事后感慨,由渥佛根·冯·亚斯莱德率领的骑兵简直如疾风一般迅猛。从那一役之后,渥佛根“疾风之狼”的绰号不径而走。

哎呀,写战争我真的是很头痛啊!接下来的东西都不会写了。所以这次就将就这么一点点东西吧……下次再接着写奥斯卡和渥佛根配合作战的丰功伟绩……痛苦啊!

末日诅咒(10)

难得战斗中间的空闲,也没有任何敌人踪迹的报告。大军在达达堪的司河西岸稍做休整。渥佛根和奥斯卡各带了十几个骑兵,到不远处的林子里,看能不能有运气打点野味。

但是,就算这里原本有不少野兽,现在大概也由于军队的喧哗而藏进了林子深处。

“看来要空手而归了。”渥佛根笑着说。可是,林子里却传来急速奔跑的声音。骑兵们自然而然的警戒起来:因为那不像是人跑动的声音,轻捷、快速,仿佛风一样在靠近。声音终于近了。然后,灌木后面探出一颗毛茸茸的头颅。

“人狼!”渥佛根惊叫起来。

疲惫的狼,瘦得好象只剩下皮包骨头。它跑到主人跟前,笨拙的表示着亲热。蜂蜜色头发的青年抱着它,轻轻的抚摩它,觉得自己眼睛湿湿的。狼舔着他的脸,仿佛在笑一样。奥斯卡跳下马,不自觉的拍了拍托利斯坦的脖子,同样轻柔的抚摩着自己爱马长长的鬃毛。

人狼从帝国王都不远千里追着主人来到这异国他乡的事情,很快在军营里传开了。军人们感慨着它的忠诚,也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蜂蜜色头发的骑士。

进入司米拉的第十四天,东西两路大军在德凯得拉回合。统率权自此交到卡司地兰公爵手中。公爵也是个优秀的军人,他的战争经历和奥斯卡的年龄相当,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战将。不过,罗严克拉姆伯爵却毫不在意的将他称作“没有锋刃的重剑”,意思是即使有杀伤力也实在有限。

“不管怎么说,以后要立功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晚上和朋友对斟的时候,奥斯卡这么说。按理说在行军中是禁酒的,渥佛根也不知道自己这个朋友究竟把美酒藏在什么地方,刚刚又是从什么地方拿出来的。不过,能够在这时品到醇厚的葡萄酒实在是种享受,他也懒得去追究细节问题了。

“你认为公爵大人会压制我们?”

奥斯卡露出一个“真拿你没办法”的表情,然后说:

“他还不屑于压制我们。一个小小的男爵,一个初次上战场的骑士。你或者汉斯,还有其他几个领主的儿子,公爵多半都当成后备军来用。不能正确估计部下实力的统帅,真令人讨厌。”

渥佛根没有答话。他在想,那个有些任性的金发伯爵,恐怕更生气吧?

卡司地兰公爵的作战计划如下:七千人攻击达兰达(司米拉王都)西边卫城,七千人攻击东边的卫城,三千骑兵负责截断一切向达兰达运送补给的部队。而大军则水泻不通的围住整个达兰达。无可厚非的正统的作战。可是,达兰达本身就是一个城堡式的巨型城市,外城城墙高达八十米,上面有可活动的大型弩车和不能活动的投石机。而且粮食储备丰富,囤兵有一万以上,而且这个时候城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在应战,所以根本不能当成只有一万敌人。而且,如果让司米拉各地的军队集结到王都,那原先争取到的领先优势就丢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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