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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婚开始的爱情[年代]》作者:向卿语
【本文文案】
七十年代末的全员土著细水长流的日常生活。
【爽朗率真大妞儿vs腹黑撒娇心机男】
一个爱装柔弱,一个每次都信,腹黑吃率真,一吃一个准。
向晴是个地地道道的胡同大妞儿,个性爽朗,喜欢见义勇为。
祁衿南,一个带着些知识分子的清高的文青,见到向晴的第一眼,就知道他逃不掉了。
在外人看来,向晴被祁衿南吃得死死的,可是只有他知道,是他被她拿捏得死死的。
在祁衿南插队回城之后,一对领证四年的新婚夫妻,才真正过上了夫妻生活。
面对身份差距的转变,态度不友好的婆婆,半路杀出来的情敌,有好几次向晴都忍不住提出了离婚,每次都被祁衿南的示弱打败,还要外加一顿“批评教育”。
再后来,两个人一起经历了工作的变动,朋友的背叛,亲人的离世,点点滴滴细碎的生活,把他们揉成了一体,在每一次重大抉择之后,都让二人的感情更加坚固,在时代的浪潮中一次又一次坚持本心,最终收获了一份以结婚开始的美好爱情。
原本把离婚挂在嘴上的向晴,终于在一次一次的共同经历中,明白了婚姻的珍贵,不再轻易说出“离婚”二字,当然,这其中也有祁衿南的功劳。
批评教育小剧场:
向晴捂着嘴,震惊脸:“你亲我干嘛!”
祁衿南手抵着衣柜,脸凑得极近,声音低沉带着些沙哑:“以后你每说一次离婚,我就亲你一次。”
收看指南:
1女主视角先婚后爱,男主视角暗恋成真。
2一日三餐,日常生活向,共同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3全员土著,无金手指
内容标签:甜文年代文成长轻松先婚后爱
主角视角向晴祁衿南
其它:三餐四季
一句话简介:七十年代末小夫妻的日常生活。
立意:平淡中的幸福
向雾返城
向晴今天起得很早,今天是她大姐向雾插队回来的日子,她们全家出动,去火车站迎接这位阔别家中六年已久的亲人。
也是碰巧,向雾回来这天,正好是星期天,赶上向家父女不用上班,所以周芳大手一挥,决定一家子一起去接这位“大功臣”。
十几天前,周芳收到女儿的来信,信中说她被北清大学录取,不久后就能从乡下返城。
周芳激动地拿着信前前后后读了十几遍,泪珠子挂满脸颊,心中是既心疼又欣喜。
向存志也没想到,女儿走的时候高中还没毕业,再回来居然就考上了大学,向雾插队的地方条件十分艰苦,除了干活还要复习功课,可想而知女儿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他这个大女儿最是要强,从小到大事事都要争第一,就连插队也选的是最艰苦的地方。
向存志很感慨,他们老向家也是出了一位大学生,这让他很骄傲,有儿子有什么用,还不是都是回城的待业青年,整个四合院里,可只有他老向家的女儿考上了大学。
“小晴,快点,别磨蹭了。”周芳系好盘扣棉袄的最后两颗扣子,眼睛盯着小女儿催促着,“万一火车提早到了,这么冷的天让你大姐在寒风里吹着该生病了。”
向晴刚刷完牙,牙膏沫子还在嘴边挂着,周芳催得急,她连热水也没倒,直接用脸盆里的凉水捧了两把拍在脸上,揪下架子上被洗的褪色的粉毛巾到脸上胡乱的擦了两把。
她原本还想擦点雪花膏,被这么一催,早就忘了这回事。
“现在才七点多,火车九点多才到,哪里用的着这么着急。”向晴一面说,一面把红色格子罩衫绕到背后,一只手揪着领子,另一只胳膊顺势窜进袖子里。
周芳是个急性子,有点事情就容易着急,从收到大女儿的来信就开始为这一天准备,又是晒被子,又是买排骨,就连原本给小女儿织的新毛衣又添了几团毛线,直接成了大女儿的。
在她的记忆里,向雾走的时候是比现在的向晴高大些的,不过插队那么辛苦,约莫是瘦了些,但是做的宽松些总比窄小了强。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周芳眼见着向晴凌乱的头发,径直拿起窗台上的木梳,给她梳起了头发。
向晴照例是梳着两条麻花辫的,但是今天周芳也没心思给她分头发,只囫囵的梳了一个大辫子在脑后,向晴的头发又多又长,平日里梳着两个辫子倒没这么明显,现下里乌黑浓密的头发变成一股之后更显得鼓囊。
周芳梳头的时候,瞥见小女儿毛衣领子上褪色的毛线球,心中不免又有些内疚。
原本这件毛衣已经穿了三四年,周芳想着今年替她做一件新的,正好马上要过年了,有新衣服穿总是开心的。
但是大女儿此时回来,不用想就知道她的衣服都破旧成什么样,这就让她纠结起来。
要是时间来得及,其实是可以把自己那件半新不旧的毛衣拆了线,洗净再织一件新的,但是奈何临近年关,她一个人两只手根本来不及做出两件,所以只能有一个女儿穿旧的,一个女儿穿新的。
好在小女儿懂事,看出了她这个心结,豪爽的退出新毛衣争夺战,她说姐姐比她更需要这件毛衣。
“太冷了,门口地上那冰碴子敲都敲不动。”向存志倒完痰盂,撩开厚重的黑色门帘进来,“也不知道你姐穿的够不够厚。”
向晴低头扣上最后一颗扣子,抻了抻袖子说:“我姐去的可是北大荒,听说那里更冷,能不多穿吗,您和我妈就是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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