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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客人的饰如此,沈妈妈手上的玉镯同样如此。
玻璃种独特的光泽几乎能晃瞎人的眼睛。
“芳姐,你这手镯不错啊!”
穿着中古着装的那人刚坐下,眼睛就一亮。
沈妈妈把刚戴上没多久的镯子特意摘下,“这是莎莎特意送给我的礼物,庆祝我手术成功,这孩子手底下有翡翠店,送礼也忒名贵,我愣是没推脱掉。”
她开始介绍祝莎,祝莎才笑着开口。
“送阿姨您的礼物,当然要挑最好的。”
翡翠这东西,近看最能看出品质。
这根玉镯一落在手里,李丽丽就爱不释手,有些舍不得还回去了。
“漂亮!太漂亮了,上个月拍卖行的那条玻璃种手镯都没芳姐你的这条好看!”
沈妈妈等的就是这句话。
她通情达理的替李丽丽询问祝莎。
“莎莎啊,你李阿姨最喜欢翡翠,你店里还有没有这种高品质的手镯啊?”
第29章有是肯定的。……
有是肯定的。
但不能把玻璃种说成一抓一把的不值钱东西。
“同一块原石上取出来的手镯现在有三条,剩下两条带雪花棉,放在店里做镇店之宝。”
其实那块原石大的很,切出来的无裂部分能做出二十多条手镯。
但这个数量一说出来,这手镯瞬间就显得不珍贵了。
所以这手镯现在只能有三条。
祝莎面上带着些歉意,从包里掏出另一个饰盒子。
“李阿姨要是喜欢翡翠,我身上还带了一只帝王绿的戒指,您看看喜欢吗?”
盒子打开的瞬间,李丽丽身侧的那人先站了起来,急不可耐的走到祝莎身边拿起那枚戒指。
“莎莎啊,这戒指也是你们店里的?”
放到光下,这枚帝王绿的戒指色泽更加漂亮。
勾的她不想放开手。
“林爱华你这人怎么这样!”
李丽丽抱怨着,只能跟她抢着看这枚戒指。
她的视角能同时看到林爱华身上的那条项链和这枚戒指,两厢对比,更凸现品质。
“乖乖,这竟然比你身上的那条项链还透亮好看!”
李丽丽试着把戒指带到自己手上。
尺寸跟她的中指正好合适,“这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她叹息着夸了一句,问祝莎,“莎莎,这个戒指卖不卖?”
林爱华强行把戒指从她手上拔了下来。
“我还没试呢!”
贵妇人们平时不用做什么家务活,手部保养的极好,加上两人的体重差不多,手指粗细自然也差不了多少。
这枚戒指戴在林爱华手上同样合适。
“戴在我手上也很合适,绿色衬的人白,我就适合绿色,莎莎,这枚戒指你卖给阿姨,咱们结个善缘。”
不用祝莎说话,李丽丽先替她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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