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9章青史之下
【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司马迁初始版本的《史记》,自黄帝开篇。
在中国早期,文学创作中承担叙事功能的大多为史传作品,先秦史书还处于文史哲皆备的状况,汉代后史书中的文学性被逐渐剥离,史家之文转变为官方之史,纯文学和纯史学自此各成一支。
而“文”与“史”交汇最盛处,在司马迁笔下。
严格来说,《史记》是太史公私人修史,非官方所派。但他搁家里琢磨以前的史书,要么按时间顺序排,要么根据诸侯国区分,前者写出来容易碎片化,后者又将视线局限在某个地域,还有对话式的,更零散,读起来都不是很痛快。
于是司马迁打破原有写法,开创了全新的、后来历朝皆用的纪传体通史体制。本纪,世家,列传,人物从原本定格的时间空间中单独抽出,又有表与书从侧面补全,最终鲜活地跃出书简。
从黄帝至汉武,三千年历史长卷流动,才会有纪传体“通史”之名。他赠给后来人的,是一条完整的、通古今之变的脉络。】
“自汉以后,再不会有史如太史公书。”杜如晦感慨,欲问同僚观点,转头却见众人忙得热火朝天,只分些注意力给天幕,反而衬得他这个专心听讲的无所事事。
环顾一圈,竟只有太上皇是个有空搭理他的闲人:“是啊,你看看后世《旧唐书》《新唐书》,编得实在不像样子。”
长孙皇后到底顾及老人心情,愿意同他说上几句:“史书渐成教化工具,也是文化发展的趋势。”
说到教化时人的史书,难免想到《资治通鉴》。提起这本,所有人情不自禁地回忆起秦王踏入玄武门后种种,还有纵然使劲清除记忆也无法抹去的、司马光为引导读者向善而增添的那么一点父子亲情小互动。
在场官员大多参与过这场最重要的政变,也清楚当时真实情况,只是宋人之笔过于深刻,目光还是不自觉地汇聚到太上皇身上。李渊退无可退,欲寻皇帝,发现他早在皇后提醒下跑没影了。
太上皇只能重重咳一声,拉下脸来:“司马迁好哇。”
班昭的注意力全被《匈奴列传》吸引。这个大汉历来敌人的族源、风俗、政治乃至战争,都被司马迁的史笔诚实记录。
其他人不明白,她和班固却最清楚,这是历史上最初的匈奴传记。
班大家轻声说:“千年后的民族观,华夷族群之辩和天下一统的认知,居然在此时就出现了。”
【修史需要巨大的工作量,司马迁无疑借助过官职之便,但更多还要自身奔走。有时候大伙就笑,说怎么把部分人物写得特别英勇,有些材料又前后矛盾,原因就在史料来源。
采访嘛,总会问到当事人后代,做祖宗的给孩子讲故事爱自夸,后辈对其他人转述也要美化。
鸿门宴里的樊哙在后人讲述下是死且不避的壮士,刘邦是否在逃亡时将儿女揣下车在不同传记中叙述不一,荆轲刺秦甚至细节到刺客受伤的部位,因为事件正是太医夏无且本人告知公孙季功与董仲舒的。
各个视角的叙述被司马迁一一记录,互相验证又驳斥,是最早的史书互见手法。
而他的叙事风格也非常精妙,骂胡亥吧,写杀了李斯冯去疾任用赵高的行为是“痛哉言乎,人头畜鸣”,嘲讽二世长了个人脑袋,张嘴发出的都是畜生叫。
每一篇的笔法与叙述方式都有轻微差异,项羽最有霸王气概是在本纪中,从力拔山兮气盖世到虞姬楚歌自刎乌江,雄奇得宛如泼天之浪,落下又萧瑟无边。分明书尽高祖泼皮本性,仍写还乡作歌的小事,酒酣击筑,大风起兮,补全天子血肉。
文之一字被笔者用许多风格书写,或悲情,或讽喻,或冷然。读者“读游侠传即欲轻生,读屈原,贾谊传即欲流涕,读信陵,平原君传即欲养士”,究天人之际,这不仅是历史惑人,更是文学之功。
所以鲁迅才会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刘邦连连嘶声:“好高的评价。”
吕雉早听说过司马迁将她写入帝王本纪的事,看他简直不能更顺眼:“确实符合。”
皇后含笑赏了樊哙烈酒与炙肉,斜眼问:“他将项羽写得勇猛无比,俨然孤胆英雄,独天不予,你作何评价?”
“能有什么评价?”高祖灌下一碗酒,“无论司马迁有没有那些曲折心思,于我而言,一介无赖将盖世霸王围困至此,坐拥天下,难道不更显出我的能力?”
张良早被“欲殴之”三字破坏过形象,翻阅过往手札中出自司马迁笔下的记录开口:“最初听闻时,臣以为此子是狂生,敢将私家史起《史记》之名。后来又觉,非此名不可冠此书。”
要谋圣来说,司马迁不愧是汉武朝人。汉武帝在国策和政治上的壮志被太史公毫无保留地倾泻在文学与历史上,往后所有王朝,历代史官,再没人有这样的笔力和气魄。
刘邦见满纸“太史公曰”,忽然又笑起来:“司马迁这样的史家,某种意义称得上可怖。”
据天幕透露出的看,后人对他的了解仅限于《史记》相关。最多是其父亦为太史令,没有平生轶事或私人生活,后人对他的全部知识,都来自史官本人的书写。
而这无数个太史公曰……张良轻声说:“书史者竟与青史永存。”
【在文学和历史之外,这本传世之作的诞生还承载着史官自身的意志。】
《报任安书》。
这封信件似乎选自后世课本,观者皆从课本小字间读到司马迁生平经历,不知史者惊呼其遭遇,汉武臣子和李陵面面相觑。刘彻和座旁史官对视,又各自瞥开,不置一词。
【死生常见,对之深切思考挣扎过的罕有。在当时的律法规定下,司马迁要么接受宫刑,要么花钱赎罪,要么直接死。钱是掏不出来,他认为腐刑“自古而耻之”,按气节可以悍然赴死,却依然活着,为了什么?发愤著书。
是恨私心有所不尽,如果自己平庸地死去,文章便不能显露后世。
汉武无疑是伟大的光耀之君,但对后来的司马迁来说,无论君王还是世名都不再能影响他,摆在他面前的是存活和赴死,而他选择崇高的宏愿。
从这个角度看,太史公所谓的“成一家之言”绝非狭义的只代表个人观点,而是更广博——司马迁比任何人都清楚支撑他活下去的是什么,君权和命运都无法阻拦。为了达成这个信念,“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
偌大青史,不过生死。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他终究实现了所求。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师李牧穿越到90年代,成了同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回到乡下照顾年迈的奶奶,恰逢乡里一个老师重病,被临时聘去代课。一天下午,一个学生急匆匆跑到办公室里,告诉李牧有个学生去河里游泳,径直往河里走去,没再上来。李牧取出一张符纸,口诵咒语,然后指着河岸下的一处深水区说道人不在你们那边,人在这个位置。打捞尸体的人果然在靠近河岸的深水区域看到一个男生站在河底,无论他们怎么拉都拉不动。最终还是李牧下河,将人给捞了上来。某个夜晚,有个同村人去隔壁村玩,结果一去不回,有下地干活晚归的老说人路过的时候看到有人在死人谷玩耍,明明只见一人,却听到似有几人在有说有笑,吓得老人连忙往家里跑去。老人还因此而害了一场大病。次日,李牧手持一柄桃木剑往死人谷走去,在一处山洞里面找到已经死去的男人。就这样,十里八乡都已知晓,乡里的李牧不仅是一个文化人,还是一个会算命捉鬼的先生。...
你做梦!我告诉你,就算天底下男人都死绝了,我也不会选择你!霍峻琤笑了,笑得异常自嘲。片刻后,他轻轻点头。我知道了,大小姐,我这就走,至于这件事情,你觉得是谁就是谁吧。他一点点转身离开,可不知道为什么?脚步却异常沉重。因为霍峻琤心里明白,这一走就可能是永别。整个过程,孟泽深都在盯着,只是他的眼里满是鄙夷。什么东西啊?就这点道行,也配跟自己斗?直到他离开,宁知书这才慌忙扶起孟泽深。泽深,你没事儿吧?孟泽深捂着肿胀的侧脸,苦笑摇头。对不起知书,让你为难了。宁知书摇了摇头。这不怪你,你不要道歉,都是霍峻琤的错,我心里都明白。知书,你也别太生气了,峻琤可能还没有长大,毕竟他才二十三岁,根本不懂感情,只会一昧占为己有,所以...
萧喜喜是杏花寨二当家之女。十七岁那年,成亲前夜,她的未婚夫带着表妹私奔了。萧喜喜一怒之下,下山抢了个压寨夫君回家。压寨夫君长得特别俊,就是脾气不好,冷得很。萧喜喜想了不少办法...
前面路过打酱油的,站住!干什么?干什么!想打劫啊?嘿嘿,新书给点收藏和点击嘛。 ̄ε ̄说说,什么类型的书?有美女吗?有妖精吗?有少儿不宜吗?绝对是15岁以下不得观看!美女...
楚沐穿书了,成了反派家的假千金。她一来就遇到真千金回家。真千金还有四个哥哥是这个世界疯了,还是他们疯了?后来,楚沐发现,真千金一看到男主就恶心,哥哥们也活下来了。大哥扩大了楚氏集团的版图。二哥成为了国际有名的医生。三哥从社恐成了社牛,进了娱乐圈。四哥封心锁爱,拿了好几个世界冠军。楚沐则成了楚家人的团宠!沉迷...
三届最佳女配得主秦婠,一朝穿越成了侯府即将被赶出门的假千金。这个身份一看就知道,不是女配就是炮灰!秦婠摸了摸自己的血玉镯,呵,当女配,她是专业的!娇憨蠢白恶毒腹黑白莲,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