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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
这两个字出了云永的认知范围。
他短短的十七年人生,从来没听过这个词。
怪就怪内地的环境太过单纯,比不上港城的灯红酒绿。
“等你到了港城你就知道了,反正一百个他都比不上你,高兴了吧?”云筝少有的说了一句好听话。
她都这样说了,云永再生气就不合适了。
“高兴!反正只有我对你最好,别的弟弟都比不过我就行!”云永想着,没准是他姐在港城太想他,在港城认了一个干弟弟。
呵。
替身永远是替身,等他这个正主出现,替身就该消失。
“是是是,你对我最好,刚才和谭市长签的合同你看到了,既然是你的卖身合同,明天开始你就忙起来吧?”
云筝笑眯眯的说道。
“还真是卖身合同啊?不是,姐啊,你还缺卖弟弟的这点钱?我心里有数,卖了我连你脖子上戴的这根项链都买不起,你图啥啊?”
云永指着云筝脖子上那条在灯光下耀眼夺目的钻石项链炸毛。
云筝笑容的弧度都没变一丝。
“我买了一座山。”
“你买了一座山也不能卖弟弟啊,你买了……等会,你买了一座山?”云永掏掏耳朵,耳朵也没堵住啊。
云永上三楼的时候,云筝和谭副市长的谈话已经到了尾声,合同也只剩下签字盖章的事。
云永只知道他姐又搞了两个大项目,具体是什么项目。
不知道。
买山的事,怎么就感觉这么神奇呢?
山是能买的吗?
国家也愿意卖?
“大惊小怪,我在港城也买过啊,真别说哈,内地的山比港城的便宜太多了,以后有时间还能多买几座。”
云筝估摸了一下价格,她也不做赔本生意,这也算是她的资产,放着都能稳稳升值的那种。
“还多买几座?”云永被自己穷笑了。
回想起以前在大洋湾每天挣几毛钱的时候,他觉得当时的自己还不如他姐养的狗。
他姐和他说起过港城的种种事迹,还说起家里养了两条狗。
每天要吃牛肉吃虾,两只狗一天的生活费,他在地里吭哧吭哧一年都挣不回来。
人与人的差距,比人与狗的差距还要大。
“乌头山的修建工作,你来跟进。”
没等他震惊完,云筝又给他加了工作量。
“过几天设计师会来内地,工人和建筑材料你都不用管,你隔三差五过去监工,多学着点,以后都用得着。”
和各个环节交流,确定方案,实施方案,就是一个大难题。
有时候工作不累,累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一个优秀的商人,最擅长的应该是社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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