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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雾迷迷糊糊做起了梦,她梦见自己被鬣狗咬死,灵魂从躯体中出来,看那些鬣狗撕咬她的身体,她站在旁边什么都做不了,血肉撕裂开,她嗅到了血腥的气味。
很浓。
她感到呼吸困难,努力伸手驱赶鬣狗,手砸到了坚硬的东西,疼痛从手肘蔓延,将她唤醒。
痛感很清晰,周明雾迷迷糊糊捂住胳膊肘,慢慢睁眼适应刺目的光芒。
刚才应该是挥手撞到了树干。
她始终觉得梦里的血腥味萦绕不散。
半眯着眼睛四处看着,头顶一只被开膛破肚的疣猪,血还没干,僵硬着四肢,腹部的口子还往下滴着粘稠的鲜血。
周明雾骇了一跳,立马站起来。
“星期五”睡的也死,周明雾的动静才把它弄醒。
见到那只死透的疣猪,“星期五”拖着还没好利落的伤腿,一直往后退。
疣猪还是只小崽子。
獠牙刚从嘴巴边冒出来,躯体总长差不多和周明雾手臂一样长。
乍见到血不拉乎的场面,周明雾空空的胃部直抽搐。
周明雾嗓子眼冒酸水。
她看向始作俑者,“利亚?”
利亚合拢嘴筒子,示意地上的疣猪,“我捉来给你吃的。”
大型猎物它抓不住,疣猪瞪羚之类的幼崽它还是能抓住。
清晨它费了不少劲逮到一只小疣猪,个头小,忍了又忍,只把肚皮里的东西掏空,一口没碰送到周明雾身边。
疣猪的肉,人类可以吃。
她看周明雾没有捕猎能力,还总是吃那个干巴巴的东西,怎么能强壮起来。
周明雾已经打算捉些鸡之类的来吃,疣猪这种,没在考虑范围内,“星期五”说这里的鸡都会飞,实际情况不知道,但肯定捉到它们的难度要大一些,鸡都捕捉困难,更别提别的了。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流传许久的谚语不无道理。
周明雾不会碰疣猪。
她对利亚的印象这几天发生改变,她帮助不了利亚,不能再接受她的猎物了。
假如没动去投靠格丝兰的念头,周明雾也许会和利亚作伴。
周明雾手搭在额头上,踮脚看了看格丝兰昨天呆的岩石,光溜溜的,她没在。
难怪利亚敢跑到她身边来。
利亚直起脖颈望向周明雾。
她差点被公疣猪顶破肚皮才捉来的小疣猪孤零零躺在一旁,人类看也没看。
利亚甩了甩尾巴,迟疑了下,站起来慢悠悠先是走到猎物身边去,低头嗅了嗅,没有腐臭味。
然后站在原地,嘴巴微张喘着气,琥珀色的眼眸小心瞥了周明雾几眼。
“为什么不吃,不喜欢吗?这只疣猪最肥,我很喜欢。”她扒拉几下疣猪的尸体。
周明雾婉拒,“捕捉猎物很辛苦吧,这是你的劳动成果,我不能要。”
利亚一屁股坐在疣猪身边,压到了“星期五”的尾巴,它张着嘴尖叫,利亚才不情不愿挪开屁股,放过这只翠猴。
不愿意接受她的猎物,利亚了然,“格丝兰拒绝了你,我想,你该考虑下别的事情,比如继续和我结伴同行。”
还有她不知道的吗?
母狮真该改个名字,“百事通”比利亚更适合她。
周明雾又被打击一通,“昨晚你一直在这附近?”
见周明雾对疣猪确实不感兴趣,利亚自己吃了起来,”格丝兰的领地我很熟悉,我可以让她发现不了我。”
“你要一直呆在这里等格丝兰心软吗。”
“去求费汀说不定更快点。”利亚喜欢挖苦格丝兰,谁让这只花豹总是把她追打的狼狈不堪。
周明雾不理会利亚说的话,“目前,她确实是草原上对我没有任何企图的动物了。”
“而且她只拒绝了我一次,我还可以呆在她的领地,我相信她会接纳我,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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