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玉书静卧在一片浓稠黑的血泊里,浑身布满深可见骨的狰狞伤口。
最怵目惊心的,是那道被残忍割开、还在隐隐渗着血珠的喉咙。
许雁回慢慢走过去,立在林玉书身边,看着这具残破的躯体,沉默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胸口。
这个如疯狗般狂躁,行事不择手段的男人,竟然会以这种方式,死在这里。
忽然之间,他想到了罗忆。
许雁回垂落眼帘,不再看地上那具毫无生气的躯体,转身便走,脚步声也越来越远。
林玉书躺在他最后的血泊里,一抹朝阳照在他脸上,像是最后的,温柔的爱抚与怜悯。
-
林玉书原名并不叫林玉书,他叫林荒。
他出生时,母亲便死了,父亲是赌鬼酒鬼,如果不是爷爷,他可能早就被卖了换钱。
在他五岁的时候,爷爷去世了,他变成了一个人。
为了生存,他需要好大的努力。
石头砸在背上闷钝的痛,被推倒在雨后泥泞里,污水灌进嘴巴鼻子时那股腥臊的土味。
冬天破棉袄被人抢走扔进水沟,他哆嗦着去捞,指尖冻得没了知觉,却只捞起一滩烂泥。
“林荒林荒,爹不要,娘不在,克死爷爷命不长。
林荒林荒,天生贱种,烂命一条。”
“……”
到了八岁,他成为了他们口中的疯狗,没人敢欺负他,甚至没人敢看他。
他以为,这辈子就该是这样,在阴沟里刨食,像条野狗一样活,一样死。
直到那天。
他被人拽着后领,扔进一栋他从未见过的豪华别墅,从未穿过的衣服,也是他从未看到过的公主。
他们说,他家小姐需要一只不顾一切保护她的疯狗。
他们问他,愿意吗?
他愿意,在哪里当狗不是当。
那天,她睁着圆圆的大眼睛,梳着可爱的丸子头,迈着小短腿走到他面前,“哥哥,你是来我家玩的吗?你叫什么呀?”
他什么都说不出来,名字堵在喉管,不出一点声音。
他叫林荒,荒诞的荒。
后来,罗为捻着佛珠,淡淡替他改了名。
林玉书。
玉,温润坚不可摧。
书,藏尽万般锋芒。
他不喜欢这个名字的,可当她脆生生的,一声接一声地喊着“玉书哥哥”,那软糯的腔调缠在耳边,他便渐渐觉得,这三个字竟比什么都好听。
她说想要个好哥哥,他便敛了满身的戾气与疯癫,硬生生把自己打磨成了她想要的模样。
他学着温声细语,学着藏起利爪,学着在她哭的时候递上手帕,在她笑的时候站在一旁。
后来,他们都长大了。
她心里住进了别人,他什么事都知道,可他一点都不生气不嫉妒。
他想,她那样好,喜欢上谁都是应当的。
而在罗为那次生日后,一切都变了。
钟离鲜杀了罗为,十三桥的天,一夜之间换了颜色。
混乱里,他拽着她的手腕,拼了命地往外冲,身后是枪林弹雨,身前是茫茫夜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绵阳市一所普通高中内,德育处里一个少年正愁眉苦脸的站着。我叫方小宇,今年16岁,身高1米67,一名在读的高二学生,此时的我在心里面骂了坐着的德育处主任八百遍,不就是在厕所抽了支烟嘛,还要喊我妈带我回家反省一天,我是一脸的生无可恋,要说我这辈子最爱和最怕的分别是谁,那一定是妈妈和火的妈妈。不一会,一个女人推了开门进来,我转身去看,女人身着一套黑色的职业西服和及膝裙,丰腴修长的身材,胸部丰满硕大,纤腰肥臀,西裙下是两条套着肉色丝袜的大长腿,脚踩一双黑色高跟鞋,高鼻薄唇,柳眉粉黛,头向后盘起,一双眼睛深邃而锐利,气质与颜值并存,一看就知道是位大美女。...
顾轻歌双手微紧,知道他会有发现的一天,却没想到那么快。她面不改色的回答不去哪儿,你误会了,是我看东西发了霉,便全烧了。...
...
余贤将椅子甩出去,瞬间将抢夺张寿椅子的异态虫击倒在地。接着他跳过两张桌子,拎起一张椅子就将勒住诺拉的异态虫爆头,他扛起落地的诺拉就往外冲,幸存的学生们纷纷跟上。一路横冲直撞。...
唇向我表露心意,你后悔了吗?他也笑了不会,如果后悔,我现在就不会出现在你面前。那之后,我被他的真挚打动,答应给他一个追求我的机会,既是给他,也是给我一个追求爱情机会。我讲完,沈言已是眼眶红红,他的手攥紧又松开,最终他还是不甘的开口那那个小女孩,真是你生的?可你先前明明承诺过不会为除了我之外的男人生孩子的!你怎能说话不算话!我用看顽童的眼神看他,知道不能和他讲理,只能用他的话回复他沈言,你自己说过的,人总要走出来的,承诺也是,我们早就不是上辈子相互扶持的关系了,何况一直是你在索取。这辈子我们将那对手镯交换给对方的时候,我们之间就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互相过好自己的生活,不去打扰对方不才是对的吗?况且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