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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都无法辨别人心,不知那些年轻人是否只是一时喜欢,不能长久,更或许日后这年轻人碍于长辈压迫,势必要令珠儿失望。只因珠儿体内寒症虽许多年来为药石镇压,但并不曾消退,大约很难有后代。所以寻到一位肯为珠儿入赘花家的青年俊杰,才是上上之策。”花满楼道。
“确是如此。”陆小凤道。
“但连庄主……是个意外。他出现的太巧,也过于优秀,甚至珠儿也十分喜欢他。花家虽同意他来定亲,我却一直觉得担忧。”
“前几日他来送聘时,我将他请入室内,同他说到珠儿的寒症,恐怕有碍子嗣。他说他早已知道,模样很是不在意……”
说道这里,花满楼不禁想到室内那一幕,年轻人或许样貌仍然有属于少年的稚嫩,思想却十分成熟。
那时他话音未落,对方已轻笑出声,“花伯父,此事我早已知道,她在无垢山庄那半年,正是秋冬交界,又淋过一场雨,寒症便开始复发了。这种沉珂很难根治,即便是那边的神医公孙玲,也无法根治,只能以汤药镇压。”
“只是我取得是妻子,若日后命中没有子嗣,也就没有罢。我所在意的,并非这些。不必强求。”年轻人微微一笑。
“不过这寒症若能根治,她也不必受这份罪。据我所知,公孙玲虽无法根治寒症,却似乎另有一策,若他不成,天下之大,总有法子治得好。”
“实在不行,我也陪她。”年轻人认真说。
“我大约明白,他那时的心情。我知你极不喜欢他的手段,他行事也确实无法令我认同,但听完他这一句,我并不想如何阻拦他。不管他怎样做,对珠儿总是真心的。”花满楼笑了笑,他牵着妻子的手,走带向百花楼的路上,即使夜凉如水,四处灯火已熄,也觉得十分温暖。
陆小凤笑了笑,大约这句话也触动了花满楼,让花满楼觉得,自己和连少主有一方面,十分相似。
这一点,即使今日花满楼不曾说到,实际陆小凤早就发现了。早在无垢山庄与连少主对话时,他便已发现了。那时他认为这样不择手段之人,总有暴露的一天,总会被人抓住马脚,很少有好下场。
但事实是,与连少主作对之人,如今还不知去了哪,而事情也兜兜转转,一切回到原处。到最后还是让那人得了逞。
陆小凤叹口气,他发现一向颇为走运的自己,在遇到连少主时,总会吃瘪,并且他认为他的败退无关实力和智慧,相反在于天意。
他撩起披风踏上百花楼的屋顶,躺在屋脊。空气中立即传来嗡嗡之声,他熟能生巧,只凭本能已经下意识拿出袖中的玉瓶,开口在空中晃了晃。几只胖乎乎的玉蜂在他附近嗡嗡一阵,才默默散去。
“莫非真是佳偶天成?”陆小凤饮了口酒,想了想,思绪诡异的拐了一个点,又有些不忿。他猛地起身,深更半夜冷嘿了一声,要说这连庄主运气或许真的太好。他第一回遇见玉蜂还被蛰得满头包,这小子倒找了个好媳妇,免了一顿皮肉之苦。太不公平。
此时轻易不曾生病的连少主,回归杭州庄园时打了喷嚏。众人噤声,但他神色却十分柔和,面上挂着笑意,并不认为这时对他念念不忘的,并非已近熟睡的小姑娘。
这一年的姑苏城,经过短暂的沉寂期,愈发繁荣起来,无非是因为江湖世界无垢山庄,其庄主已隐隐有江湖第一人之称,姑苏城中人,大都以此为荣,许多外来侠客,也十分仰慕连庄主,有的更是打算长居此地。
只因无垢山庄十分讲江湖道义,其庄主为人正派,对宵小的压制力极强,在姑苏城中,就连关中的大盗,基本也是不敢轻易作案的。
“客官,您的酒。”酒馆伙计嗓音雀跃着递过两坛酒。
对面是一男一女,粗布衣裳,瞧起来穿着十分普通,但身为酒馆伙计,自忖看人方面还有一手,认为那男子身形壮硕,双目明亮,说不定是习武之人。而那女子更是了不得,半张脸上虽捂着头巾,却显然皮肤细腻,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
这两人,住在此处许久,却都不该是普通人。
至于酒馆伙计是否默默在心中,导出一部穷武者和富家千金的爱情故事,这便不可得知了。那男人领了酒,大约心情不错,又在店中点了些吃食,和女子牵手坐在一处等候。
若今日有沈家之人瞧见这男女二人,尤其是这女子遮掩的面目,一定立即就能认得出来,女子便是沈璧君。而男子自然就是萧十一郎。
却说萧十一郎与沈璧君接触不久后,或许真是天意不可逆,不过短短一段时间便已定情,随后两人逃离沈家,便隐藏身份定居在姑苏。
为掩人耳目,沈璧君出门时便常常将头巾遮在脸上,萧十一郎也仔细刮掉满面浓胡。说起来他年纪也还未至三十,往常打扮太过老气,挂掉胡须后便显得格外年轻,尤其是双眼明亮,看起来也略有几分英俊,这一番改变成功脱离沈家实现,得以一路前往姑苏。
选择姑苏也是有原因的。
其一是因姑苏距离济南太远,远到沈家之人也不一定能查到此地,再者,姑苏城中有江湖第一世家无垢山庄,那连庄主坐镇此地,沈家若有所行动,也不能大张旗鼓,反而会慢慢来,这样若是沈家知道他二人行踪,他们也有逃脱的时间。
其二是,连庄主此前已决然推拒掉和沈家的婚约,自然不会对沈璧君有何想法,就算知道他二人私定终生逃到姑苏,估计也不会伸手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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