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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我不会接这样的戏

和孔小雨所租住的房间很像,季风廷从前住过好几年的那套出租屋,客厅里也只有一扇不太大的对开窗,采光和通风都不怎么样。

那时候,江徕每每抽烟都要去到窗边,半边身体探出去,靠在那里看街景。

他们住小套一,三楼。三楼其实就是顶楼。西薮巷并着旁边几条巷子,那一大片区域,大多都是当地居民的自建房,每栋楼房的造型不一,高矮也不一。楼栋之间挨得紧,私拉电线的也很多,偏偏路两旁还紧巴巴地种了许多行道树,所以街道看上去十分狭窄、杂乱。

即便如此,这里的人气依旧旺盛。在影视城周围三公里范围内,交通省事、生活方便、最重要的是租金便宜——这样的地方,只有西薮巷。因此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规模不小的群演聚居地,居民越多,饭馆酒馆也越开越多,一到晚上,演员下工,这一片就极为热闹。

季风廷家对面就是一个小酒馆,酒馆老板姓关,从前也是群演,性格豪迈,人缘不错,就是演戏实在没什么天赋,演员做了许多年也没能做出头,于是干脆转行卖起了酒。据他介绍,他家装修都是请过某位知名导演指点,真或不真季风廷不得而知,总之那股文艺范儿乍一看上去,倒确实是唬人。

时常有人在那里弹吉他唱歌,季风廷偶尔也会去照顾生意坐一坐,看一批又一批跟他一样的追梦人来来去去,这时候老关就在旁边为他介绍,哪个在哪个组里做过特约演员,哪个刚出来闯一身的风发意气,哪个混了多少年见出名遥遥无望又落下一身伤病,最终还是决定打道回府另起炉灶。

后来江徕在他家住下了。或许因为江徕成日都摆着一张冷脸,又可能是天生就不对付,老关在店里养的大黄狗每每见到他都咆哮不止,所以更多时候,他们就在楼上听歌。

江徕抽烟,季风廷就靠到窗的另一边。夏夜的风从街上吹过,裹走簌簌的树叶声,空气里能嗅见带着热度的潮气,吉他声适时扬起来,他们唱《白鸽》,唱《理想》,唱《海阔天空》,唱踌躇满志的迷途和拥塞喧嚷的人潮,唱不得意、不服输、不甘心。

这种时候,西薮巷仿佛成为了一个从生活罅隙处生长出的、飘着自由歌声的国度,无数怀揣梦想的人得以在此时此地放松呼吸,他们将心装进酒精的泡沫里,音乐像风,像翅膀,于是那颗心随着泡沫,醉醺醺地飘啊飘啊,飘得比天还高。

季风廷也会跟着哼几句,江徕不说话,就盯着晚风中燃烧的烟,静静地听。

醉鬼们东倒西歪地从酒馆出来,在街上大叫——我一定会爆红,我明天就当影帝,我要跟女神拍吻戏。

季风廷听得笑了,他说起他的某次经历——在一部大型古装连续剧里演士兵。男女主有好多吻戏,成婚时要吻,离别时要吻,吻戏最重的一场是两人在疆场重逢,饰演将军的男主终于从反派处救出女主,可惜女主身负重伤已是弥留之际。

那时候江徕入行有一阵时间了,很有经验地问季风廷,那场戏拍了多长时间。

季风廷趴在窗边,下巴搁在手臂上,说也没多久,两三个小时而已。他运气好,抢到一个死尸的位置,只需要忍受发套铠甲的闷热和鼻尖泥水的腥臭,趴在远处一动不动就好。男女主顶着烈日,带着准确的情绪,缠绵、凄切,一遍又一遍地吻,他说,当时他一边偷偷看他们拍戏,一边心想,再这么拍下去,两位老师会不会从此就要对吻戏有阴影。

江徕冷酷地评价:“要有阴影以后又该怎么拍戏。”

“是啊,即使有也要克服掉,”季风廷回答,“演主角嘛,总要拍吻戏。”

他转头看江徕。微风中,江徕发丝轻轻在动,露出他倜然的眉眼,夜色令他更使人着迷。季风廷见过许多帅气的明星,对比起来,江徕的相貌可以算是其中佼佼,光是这样一张脸,便注定了他不是池中之物,龙套必然跑不了几天,红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季风廷笑着说:“没关系。”他十分善解人意,“以后只要碰上你的吻戏,我不看就好了。”他又补充,“床戏也是一样。”

于是江徕也转过头来看季风廷。他的眼睛真黑真深邃啊,虽然他不爱笑,气质也冷淡,但奇迹般的,这双眼睛却有道不明的感情,盯着人看时,总会让被注视的那个人轻易就感觉动心。

“不。”良久,江徕伸出手,手指从季风廷眼角往下,到脸颊、鼻梁,一点点地描摹,最后指尖按在了唇瓣上。他就用这双骗人的眼睛,情真地凝视着季风廷。

江徕的声音仿佛带有无尽的回音。

江徕说:“季风廷。我不会接这样的戏。”

季风廷大喘着气坐起身。

填充一片空白的画卷。首先,这是一个清晨,天光大亮,鸟声清脆;其次,这是一个装修不错的房间,有电视、边桌、地毯,格局像酒店;然后,属于孔小雨的衣服挂在床边,t恤衫、宽短裤,洗得泛白发皱;最后,床的另一边躺着一部功能先进的智能手机,从外观能明显看出,这完全是新时代的产物,正叮叮咚咚响着铃声。

足足停顿到这通电话铃声响完,第二次再响起的时候,季风廷才做出反应,像灵魂刚刚着陆到躯壳中,动作迟缓地拿起手机。

“你好?”

“等等。季风廷,你是睡糊涂了还是逗我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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