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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男子点点头,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有意思。四个无名小卒,敢杀县令,还敢冒充秦王令,呵呵呵,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胆大包天的人。去查查他们的底细。”
“是。”
“还有,”
锦衣男子转身,
“这事不必上报。我倒要看看,这几个人,能走到哪一步。”
“可是大人,他们杀了朝廷命官,若是闹大了,影响我秦国与新唐之间的关系,”
“一个贪官,死了就死了。”
锦衣男子摆摆手,
“秦国要的,是敢作敢为的人。如果连杀个贪官都不敢,还谈什么治国平天下?”
掌柜的退下了。锦衣男子继续站在窗前,望着远方。
离开汾州城已经七天。路边的野菊花开得正盛,黄灿灿的一片,在秋阳下闪着光。
四人走得不快。杀了县令的事虽然暂时没引来追兵,但他们心里都绷着一根弦。白日赶路,夜里尽量宿在偏僻的村落或破庙,避开城镇官府。
这日傍晚,他们在一座废弃的土地庙落脚。庙很小,正殿只能容下三四个人,神像早已倒塌,只剩半截泥塑的身子歪在墙角。但庙顶还算完整,能遮风挡雨。
郑仁诲捡来干柴,在殿中生起火。向训从包袱里掏出几个硬邦邦的馍,架在火上烤。范质用破陶罐去附近溪边打了水,王朴则整理出今晚睡觉的地方——把干草铺在避风的角落。
火光跳动,映着四张年轻的脸。这些天的奔波,让他们都瘦了些,但眼睛里却有了不一样的光。
“今天教你们写名字吧。”
王朴忽然说。他从包袱里取出笔墨——那是范质的,一路都小心保管着。
郑仁诲和向训都凑过来。这一路上,王朴和范质闲着时,就会教他们识字。郑仁诲识得一些,但写不好;向训几乎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都是刚学会认。
王朴铺开一张纸——那是范质记账用的,背面还能用。他蘸了墨,先写下“郑仁诲”三个字。
王朴写得很慢,一笔一划,郑仁诲盯着那三个字,眼神专注。他接过笔,学着王朴的样子,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自己的名字,第三遍,总算勉强像个样子。
“好!郑兄有进步!”
范质拍手笑道。轮到向训。王朴写下“向训”两个字。
向训握着笔,手有些抖。他这辈子第一次拿笔,感觉比拿锄头还费劲。他照着王朴的字,慢慢地写。写了七八遍终于写出了能认出的两个字。
“我,我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向训看着纸上的字,眼圈忽然红了。郑仁诲拍拍他的肩:
“好小子!照这情况下去,再过几年你也能当个教书先生了。”
“哈哈哈哈。”
王朴与范质哈哈大笑,向训用力点头,把那张纸小心折好,塞进怀里最贴身的地方。
火光暖暖的,烤馍的香气弥漫开来。四人围坐火边,吃着烤热的馍,就着凉水。馍很硬,但烤过后外面焦脆,里面软和,嚼起来有麦香。
“范兄,讲讲你在县衙的事吧。”
郑仁诲忽然说,
“我一直好奇,当师爷是啥滋味?”
范质咬了口馍,苦笑道:
“啥滋味?憋屈的滋味。”
他喝了口水,慢慢说起来:
“我二十岁中秀才,二十三岁进县衙当师爷。起初也满腔热血,想着为民请命,做个好官。可进去才知道县衙那地方,就是个染缸。”
“县令贪,主簿贪,连看门的衙役都变着法子捞钱。我想清廉,就成了异类。同僚排挤,上司打压,连去茶馆喝茶,都有人说我装清高。”
范质摇头,
“后来我想通了——要么同流合污,要么滚蛋。我选了第三条路。”
“什么路?”
向训问。
“装傻。”
范质笑了,笑容里满是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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