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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说,这辈子,有什么经过数年回望,绝不会后悔的事情,大概就是那天,带着一股子宁愿粉身碎骨的孤勇,向顾景予“求了婚”。
“孤勇”这词或许用得不好,这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情,并不仅仅是她单方面的。
他们那天花九块钱,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谁也没告诉,谁也不知道。
其实挺没仪式感的,没有挑个好日子,没有准备合适的衣服。
走出来时,安柔捏着硬壳的红本子,认真地对他说:“那么,以后就靠你养我啦。”
害羞着,说不出那代表顾景予身份的两个字称谓。
顾景予倒是落落大方:“好的,老婆。”
大概是在心里预演过很多次,又或者是因为两人相处得太熟悉,他代入角色倒挺快。
这人生的大事,悄无声息地在一个平凡无异的日子发生。抛却家庭、亲友、事业,那一刻只有彼此。他们只是一对余生互相扶持的新婚夫妻。
距离重逢,不过短短半年。
感觉他才回来没多久,他们就已经是夫妻了。
两人手牵手,慢慢地走着,仿佛是被结婚证的重量压得走不动。
路过家花店,顾景予让她等等,进去一会儿,出来捧了一大捧花给她。
人逢喜事,胆子也大许多。她在大庭广众之下,第一次主动吻了他。好在,路上人不多。
顾景予单膝跪地,将当初定情的素戒取下,而代之的,是一枚钻戒。
摘下的往昔的岁月,许诺的未来的余生。
他什么也没说,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手指,一封信递给她,柔声说:“有些话说不出口,回家再看。”
厚厚实实。不知装了多少字,多少情意。
花店的老板娘笑看着他们,另抽了两支百合,送给他们:“祝你们幸福。”
安柔对他的爱在心里盛不下了,快溢了出来,于是融在泪里,滑落。
她诚恳地道谢:“谢谢。”
晚上,两人开了瓶酒,就当庆祝新婚。
安柔吃得不多,跟他碰杯,饮了两杯,放下。饶是如此,仍是微醉,脸醺醺红。
顾景予将她抱回房间。
正如完成一种仪式,他仿佛佛殿里虔诚的香客,动作小心。灯光为她镀上一层金身,慈眼俯瞰众生——不,怎会是众生。一人是他,众生也是他。
爱是种不禁藏的东西。有时如衣柜里的樟脑丸,渐渐升华,无影无踪;有时如窖子里的烈酒,愈酿愈烈,却辛辣得容易灼伤胃。
安柔有时候无法准确地表达对这个男人的感情,是爱,是依赖,还是执迷。
芳华匆匆,容颜易变,何况本就无偿的爱情。
人生来走在迷途中,童年时,父母是掌灯人,为她驱散前路的雾瘴。十数年罢了,他们会渐渐放手。爱是陪伴,也是放手。再默默目送她远去。
她只能踉踉跄跄地,在满是荆棘碎石的路上,一步一个血印地探索。她跌倒过,想到前路漫浩,差点没爬得起来。也怕最终一腔热忱,换来“无意”二字。
那晚,她为什么会哭得那么难受,顾景予没问。两人之间的了解深得可怕。
他们复合得太快,一路行来,她会偶尔失去安全感,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好友感情的不顺的刺激,令她迫不及待地想要抓紧这段感情。
可他没说:你多虑了。
女人喜欢用实际行动来证明。
他抱着她的背,一遍遍喊她名字,换得她一道道心悸语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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