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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东西?”他那时问。画布上一团紫色的云雾般的东西,有说不出的诡异。
小暮起初很有耐心得解释给他知道,“那是夕阳,就是你身后的东西。”
“怎么是紫色的?”阿严无法理解。
小暮很惊讶地看他,说:“可夕阳就是这个颜色啊!”
这一句话,阿严就知道了这个女孩是色弱。
顿时他非常同情小暮,觉得她和自己很像,一个是有出色的设计才华却无人赏识,一个是有热爱艺术的心却没有先天条件。这就叫惺惺相惜,让阿严把小暮列为了自己的难兄难弟行列。那时候的小暮在他脑子里是没有性别的,小暮只是小暮而已,一个又干又瘦的孩子,天真单纯,无可救药的乐天。
阿严平日里都在忙着做自己的实验。他告诉小暮他的发明将来有一天会改变这个世界,小暮将信将疑,因为他们是否能活到将发明投入使用那天都是个未知数。
小暮从不过问阿严的研究,除了一两次他那个当作实验室的小帐篷发出爆炸声让小暮不得不去看看外,小暮自己也不理会他在搞什么名堂。
小暮总觉得阿严是个疯子,阿严却认为自己是天才。当然天才和疯子的区别在于成就,可小暮并没有体会到阿严的发明的好处。就好比虽然阿严口头赞扬小暮的画画得多么多么好,可他从那一团团颜色里什么也看不出来一样。
阿严当小暮是小孩子,会用教育家的口吻和他说时事。
那时谁都不知道这个糟糕的状况何时会有转机,谁都不知道他们能在这种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活到什么时候。全世界都在死人,病菌取代了人类成为了地球的主人。经济早就崩溃,小暮就一直在用面值500的钞票来擦油画笔。所以与其考虑股票何时会回升,还不如担心水源枯竭后怎么生存。
不过虽然这个世界没有多大改善,但自从小暮闯进阿严的生活后,他是生活是有了大改善。他突然发现他堆积了一个礼拜的衣服突然给洗了晾在外面,然后发现所有的餐具都回到橱柜里,发现每次他从实验室里会来都会看见桌子上摆上可口的饭菜。
阿严小时候听母亲讲过一个故事,书生买了一副古画,于是有仙女从画中走下来,为他操持家务,缝补衣服。当然阿严不是书生,小暮也不是仙女。那个流浪的孩子有着良好的家教,比这个有家的工程师好上百倍。
到了晚上他们就都没事可做了,阿严便教小暮喝酒。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教唆未成年少女饮酒,本是罪大恶极之事,可是那时整个世界已经乱成了一滩稀泥,也许真的只有酒精才能拯救一点人类麻木的神经。
小暮一喝就醉,醉了就更要喝,拦都拦不住。阿严立刻后悔。小暮起初是又笑又叫,满帐篷乱跑,然后跑累了蹲在地上开始哭。阿严给她吓住,大气不敢出。
小暮抽动着小肩膀,啪嗒啪嗒地边哭边喃喃自语。阿严以为她睡着了,走过去推推他。小暮就顺势扑进阿严的怀里。阿严只感觉到软软的,香香的,也不敢反过去搂她。
小暮在阿严怀里钻了钻,轻轻说:“你身上有我爸爸的味道……”
阿严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身上有烟的味道,这个孩子想家了。
小暮在他怀里伏了很久,安静如一只小动物。
阿严把她抱到床上的时候她也没醒过来。阿严帮她盖好被子,伸手摸了摸她柔软如绒般的头发,心想着以后绝对不让这丫头沾酒。他抬头看看帐篷外的天空。被污染了的天,看不到星星。他想到他们也许会在这里躲一辈子,等待这无聊的生命终结的一天。荒野的风把帐篷吹得哗哗响,仿佛下雨了一般。
阿严站起来关上灯,回自己的床上休息,这时小暮的声音细细地传了过来,问他:“阿严,你当初为什么要收留我……”
阿严便在想这个问题,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收留小暮。他一直想了很久,一直到他睡着了,都没有想出答案。也没有回答。
天气继续干旱下去,他们打水的固定的那个湖一天之内就低了五米。这个世界上的资源就像这湖水一样在时间的流逝中化做虚无不复存在。小暮站在湖底黑色的泥土上,回头望阿严。太阳刺眼,阿严苦恼地蹲在地上,把包顶在脑袋上。
小暮伸出舌头舔了舔食指,举到空中,对阿严说:“阿严,我们往南走吧。雨季已经不再来了。”
很久很久以后,阿严想起了那天小暮说的话,觉得她说得真对。即使这个世界得到如何的拯救,一些过去的东西,都不会再回来了。而他们的生命也就如随着风而蒸发掉的水一样,轻易消散,不留一丝痕迹。
他们带上够一个星期的水出发往南走,阿严对小暮说,假如他们没有在渴死前找到新水源,他们就要放弃这里的生活回到城市里去,争夺一块阴暗肮脏的空间。
生活本是如此,没有了更好的,就只有更差的。当然那时他们都不知道那里的次辐射有多么严重。
阿严后来在传记里写到,那是最危险的六天,也是最幸福的六天。
傍晚他们停下来休息。小暮在帐篷外面画画,阿严就坐在他旁边抽烟。小暮画夕阳,仍然是紫色的,她的调色盘里的颜色也都是怪怪的。阿严把烟屁股扔掉,问你这画叫什么名字。
小暮说:“就叫它‘proisednd’。”
阿严问:“什么时候可以画好?”
小暮遗憾地说:“可惜我颜料不够了……”
“不要紧,不要紧!”阿严安慰她,“快了,等找到新水源,我们进城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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