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岳:“没有。”
难道你是一个隐形的残疾人士?
顾筠拉不住他,干脆环住他的脖颈,吊在他身上,以此拖住对方。这招总算管了用,对方不再直挺挺往饭馆里走,顿下脚步,很是无奈地看他,道:“当真不去?”
“我进去做什么?”顾筠咬牙切齿道。
林岳道:“你不是觉得杂烩汤一般,比杂烩汤好的,我想也只有饭馆里面的饭菜。”
顾筠差点跳脚:“去饭馆吃顿饭,你我要把自己卖作奴仆还账!奴仆是那样好当的吗?你我这样模样的奴仆,被人玩死都不知道怎么被玩死的!”顾筠说着话,死死吊着林岳,但凡他敢接着往里走,他就咬他。
林岳没有受到半点影响,波澜不兴,道:“杂烩汤好吃吗?”
顾筠:好吃!”顾筠再傻,现在也明白对方的意图了。
“吃吗?”
“吃!”
林岳嘴角微微上扬,捏住他的下巴,让他的脸左右转动几分,道:“看到什么了?”
顾筠目光茫然,随之左右看着,认真回道:“看到了人,很多,在看我们。”
林岳直视他:“所以你要我这样带着你去吃饭?”
顾筠:“……”
顾筠忽得松手,跳到地面,接连退后几步。林岳抬脚就走,顾筠反应过来,又赶紧跟了上去。
一碗杂烩汤,一碗清面,外加两个高粱面饼。
杂烩汤给的顾筠,清面和两个高粱面饼是林岳的。顾筠本来想分林岳一半,但对方不肯要,直至此时,顾筠才知对方原来不喜杂烩汤,嫌弃这东西一股腥臊味。但他吃不出来,明明很是好吃,每一块都充满油水。
顾筠早上没有做什么费精力的事情,一碗杂烩汤,连肉带汤一起吃完,刚刚好。
第19章
饭后,林岳带着顾筠在街上闲逛。
顾筠一开始是这样觉得的,观察了一段时间,又觉得不对,对方不是在闲逛,他去的地方都带着明显的特征,有关风花雪月。
顾筠不由联想到了绑架贩卖他的女子,他闷着声,目光却如雷达一样,搜寻着周围。林岳站定脚步,捏住了他的手腕,道:“在此等我。”
顾筠顺势看去,看到一个带着五六岁孩子的女子。
女子长相清秀,身形匀称,穿着尚可,一身素雅的柳绿衣裳,外披一件及膝暗花缎面披风,头盘成圆髻,插着支素银钗子,耳朵穿洞,带着小得容易忽略的银耳环。
她面带愁苦,眼睛浮肿,扯着小孩,快步往前走着。
顾筠的直觉告诉他,这女人是赵水来的娘子,那个孩子是他们的孩子。
林岳叫自己在这儿等着,是做什么?他想干什么?
顾筠反手握住了林岳的手,以防万一,手指顺着对方的掌根,往下滑走,指尖滑至对方指根,抵着狭窄的指缝,撑开对方手指之间的距离,五指弯曲,牢牢扣住对方的手。
“我要同你一起去。”
林岳眉头不着痕迹地蹙起,他抬起手,顾筠的手依然牢牢扣住他的手。
两人的手大小不同,温度不同,皮肤颜色与细腻程度也不同,但相同的是,两人手上都有茧,虽然分布不同,厚薄不同。
顾筠手上的茧大部分来自平时写字,少部分来自穿越过后,维持生命的活动,例如生火。
顾筠刚穿越过来时,连火也不会生,利用脑中知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生出火来,手上因此磨出好些血泡。
他的手,生了血泡的地方,形成厚一些的茧,而写字造成的茧,因为好些时间没有写字了,变得很薄,几乎感觉不到。
这些瑕疵并未令他的手变得丑陋,他的手天然漂亮柔软,如今不过明珠蒙上一点灰尘,光辉照旧。
而林岳手上的茧来自习武等,原先偏薄,干了两天苦力,变得硬抻不少,仔细摸来,有些刺桡。
他的手宽大干燥,手背青筋明显,手指很长,苍劲有力,弯曲下去,倘若对方的手放在他的掌中,便能包裹完全。
林岳此刻不曾做出任何动作,凭借接触的地方,
脑海之中,忽而想到暖玉。
一块有着裂痕,但手感很好,适合拿在手里把玩的暖玉。
他——为何知道想到这样的一块暖玉?
他曾经拥有过吗?
他的家境比他预想的更好?
从他如今的认知来看,一块质量很好的暖玉如果有着裂缝,那么价格和附加价值将要大打折扣,不再适合普通偏上的人家购买,购买它的人只能是不缺钱,单纯盘玩的人家。
“走吧,夫君。”顾筠摇晃他的手。
林岳欲要抽手。
顾筠歪头看他,几缕丝垂落,在苍白的脸庞留下比长睫颜色更为深沉的阴影。
林岳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弯下了腰,湿热的呼吸打在了那片阴影上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世人都说黄粱美梦终需醒,可有谁知道做梦人的想法呢?那你呢,如果是你,你的选择是什么?宁不复醒。...
方自明在某一天,突然进入了镜子的世界。他可以在所有镜子之间穿梭,可以透过镜子,观察世界上的各个角落,却唯独不能从镜子的世界中重新走出来。他被困在了如牢笼般的镜像世界中。直到有一天,方自明跨入一间充满水蒸气的房间,看见了正侧身对着他冲澡的唐煜。方自明捂住脸哇,真是好大一只鸟啊。他话音刚落,浴室中的镜面一阵动荡,方自明不由自主跌出镜子,就这么突兀的闯进了这间并不宽敞的浴室中。唐煜靠,有变态!!!方自明等等,现在装成厉鬼还来得及吗?1本文逻辑死,所有东西都是我瞎编的,BUG可能满天飞,还请见谅。2这篇文偏向玄幻类剧情类小说,攻受感情线可能慢热,望见谅。3更新时间为2月下旬,吃了好久不好意思з」∠4想到了再添。...
高静姝穿成了乾隆十年薨逝的慧贤皇贵妃高氏。而现在,已经是乾隆八年。看着皇帝深情款款地握着她的手爱妃,朕愿与你相伴到老。高静姝无语凝噎您倒是活了八十九岁,但我后年就要再死一回了。虽说一回生二回熟,但能不死还是不死的好。高静姝打起精神,坚定活着才是第一生产力的信念。初期目标,活到四十,中期目标活到六十,终极目标,活到送走乾隆!...
背影,心里五味杂陈。后背再次传来难捱...
文案本文将于10月9号入V,入V将三更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後也请继续支持,爱你们麽麽哒金以南左思右想,想了很多,最後还是觉得肥水不流外人田,与其等别人骗她,还不如便宜了自己,所以她把五年前的自己给渣了。并完美的阐述什麽叫渣完就跑。五年前的鱼岚,徒有金钱美貌,唯独没有脑子,爱听彩虹屁受用甜言蜜语,于是金以南抢先献殷勤,把她骗得一无所有後,跑了。她在外花天酒地时,鱼岚作为陪酒女,重新出现她眼前。金以南痛心疾首!我从未想过自己竟会如此堕落!想法设法把人捞了出来。一年後,金以南痛哭流涕道姐姐,我错了!她被渣男甩了都没黑化,凭什麽被自己甩了,这剧本就变了?鱼岚拿着针端着染料,目光停留在金以南脸上,神色温柔你没错,都是我的错。就纹脸上吧!谁叫南南这麽遭人疼食用指南自攻自受,雷者勿入,1V1下一本她在撩我江秋白第一次见柳烟,她就觉得有趣。她在色诱她,让自己摸她的胸,江秋白将计就计,手下移了半寸,整个都握住,在女鬼变脸前,她将耳朵贴在柳烟胸口姐姐,我害怕。怯生生的表情,像极了只温顺无害的小白兔,乖乖跟在柳烟身後,为她所用。她脱衣洗澡,柳烟从身後抱住她,抚摸,她身体不可控制地颤栗。那一刻,江秋白的眼里出现了色彩。哪怕这个女鬼居心否测。她也如了她的意。她受伤,柳烟趁火打劫,占了她的身体,江秋白攀附在她身後,期待她发现,可是柳烟一直没发现,直至她面对李家节节败退时,江秋白握住她的手姐姐,我的身体可不是这麽用的。江秋白,就是李绵绵,李家最年轻的家主。那个活不过二十六岁的李绵绵。柳烟真倒霉。她以为自己转运了,终于要离开这个鬼地方,结果被堵在门口,签约的也压根不是只小白兔,是只疯狗。听到心声的江秋白汪,姐姐,喜欢吗?作者有话说偏执病娇江X女鬼柳烟内容标签都市天作之合重生甜文轻松金以南鱼岚一句话简介爱自己,才是终生浪漫的开始立意借用罗翔老师一句话请你务必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千次万次的救自己于人间水火...
南溪从未想过,只是好心给学姐帮了一次鉴渣的忙,从此后,她的人生好像就转向了。某天。大学校园里,一个贵妇突然从天而降,甩出一张支票。给你一个亿,去勾引我儿子。南溪瞪大了双眼,不是。你拿一个亿来考验大学生?哪个大学生经得住这样的考验?(贫穷且貌美女学霸VS矜贵又毒舌豪门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