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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一刻钟左右,天色暗了下来。
李沉海抱着孩子哄睡,春霞则是去到厨屋收拾碗筷,准备熄灯睡觉。
这年代也没有什么娱乐项目,吃饭完就是睡觉,精力旺盛的年轻人们,滚上床没别的事,天天净研究传宗接代。
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小孩在这个时候并不算稀奇,谁家都是五六个,摊上个灾病死了,也只是随意掩埋,不会有太多人在意,
“大海,把孩子给我,你歇着吧。”
春霞刚解下围裙,就把孩子接过去让他休息。
干了一天的活怎能不累,自家爷们只能自己来疼。
“等过段时间立了秋,我就进山打猎,弄点野味给你们娘俩尝尝。”
李沉海从腰间摘下朴刀,端着一盆温水准备泡脚。
这个习惯是他从现代带过去的,刚开始的时候春霞还觉得很奢侈,普通人家谁能天天用热水泡脚,多费柴火呀。
可后来多体验几次后,她也爱上了那种血脉畅通,热水烧灼脚面的快感。
“吃喝倒是小事,我就怕你累着自己。”春霞背着孩子坐在他面前,挽起袖子就要帮他搓搓脚。
“咱家人少,吃不了多少粮食,你要注意自己的身体才行。”
“现在人少,说不定到明年就会添人进口呢,我必须早做打算才行。”李沉海轻声笑笑,一句话弄得春霞小脸微红,稍显羞涩的埋低脑袋。
哗啦……
春霞抬起他的脚掌,扯过粗布条仔细擦了擦,注意到脚跟厚厚的老茧时,她的眼眶微微一红:“你才二十出头,这脚就跟我爹的一样。”
“啧……”李沉海听着她那低落的语气,有些无奈的咂咂嘴,玩笑道:“那以后有机会见到老爷子,我们称兄弟就是。”
啪……
春霞照着他的脚踝拍一巴掌,狠狠瞪了他一眼,嗔怪道:“没大没小,什么话都敢乱说。”
说着,她便端着洗脚盆,去向院子南侧倒水。
望着媳妇窈窕的身段,李沉海不由想起一年前刚见面时的情景。
当时的春霞灰头土脸像个假小子,孤身一人来到上山镇,夜里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只能挤在镇子外的破庙里苟活。
说实话,那时的李沉海压根没看上她,如果不是没钱,说啥都不会娶一个流浪过来的灾民。
后来,二人成亲之时,经过一番梳洗打扮的春霞,立刻变得不一样了。
虽然称不上倾国倾城,但从相貌上而言,绝对比一般的姑娘要强上不少。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瘦,干巴巴的浑身没有四两肉。
新婚夜他才得知,春霞家里还有人活着,只是逃难路上走散了,一时间难以取得联系,为了活命,她才愿意嫁给自己。
俩人全都抱着别样想法,就这么凑合着过起了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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