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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3日,傍晚。
北京后海。
此时的后海还没有变成后来那个酒吧喧嚣、霓虹闪烁的游客聚集地。
岸边的柳树刚吐出新芽,夕阳洒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几只野鸭在芦苇荡里穿梭,透着一股子老北京特有的静谧和慵懒。
我按照林曼给的地址,穿过几条幽深的胡同,在一座不起眼的四合院前停下了脚步。
门口挂着一块木匾,上书三个篆体字——“临湖居”。
这是云南驻京办开的一家内部餐厅,不对外挂牌,只接待“懂行”的客人。
推门而入,一股淡淡的普洱茶香混合着兰花的幽香扑面而来。
院子里的景象让我微微一愣。回廊曲折,流水潺潺,假山错落有致。穿梭其中的服务员清一色都是穿着鲜艳民族服饰的云南姑娘。
她们穿着紧身的筒裙,腰肢纤细,头上戴着银饰,走起路来环佩叮当,笑容甜美中带着几分异域风情。
那裙摆开叉极高,迈步时雪白的大腿若隐若现,银饰晃动间,乳浪轻颤,简直像一朵朵盛开的山茶花。
乍一看,我还以为误入了什么高档的烟花柳巷。
但仔细一看,周围的客人都正襟危坐,说话声音压得很低,生怕惊扰了这里的雅致。空气中没有丝毫的脂粉气,反而有一种让人心静的禅意。
我目光扫过大厅,很快就在临湖的一张窗边桌子上,找到了我的目标。
霍天宇。人称“霍少”。
盛华集团挂名副总,京城圈子里赫赫有名的顽主。
他穿着一件剪裁考究的白色立领衬衫,袖口卷起,露出一块百达翡丽。
此时他正独斟独饮,手里捏着一只白瓷酒杯,眼神望着窗外的湖水,侧脸线条如刀削般完美,既有书卷气,又不失行伍之人的英挺。
果然是个让女人看一眼就会腿软的妖孽。
我整理了一下西装,径直走了过去,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
“拼个桌。”我笑着说。
霍天宇转过头,那双桃花眼微微眯起,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他的眼神很淡,却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傲气。
“这儿空桌子很多。”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不紧不慢。
“但我只想坐这儿。”
我自顾自地拿起桌上的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液澄澈,入口绵柔,带着一股竹子的清香。
“竹筒酒?”我赞了一句,“好酒。”
霍天宇笑了,那是看透一切的笑。
“陈野。新上任的代理ceo,把雷震天搞得灰头土脸的那个保安。”
他一口叫破了我的身份,“怎么?新官上任三把火,烧完高明,现在要来烧我了?”
“不是烧你,是请你。”
我放下酒杯,开门见山,“霍总,总公司现在也是一摊烂泥。雷震天在北方虎视眈眈,魏东在西部阴奉阳违,我这个ceo就像坐在火山口上。我需要帮手。”
“你需要帮手,关我什么事?”
霍天宇把玩着酒杯,漫不经心地说道,“我在公司就是个闲人,每个月领点工资,乐得清闲。那种勾心斗角的事,我不掺和,也懒得掺和。”
“你不是懒得掺和,你是看不上。”
我盯着他的眼睛,“你霍大少眼高于顶,雷震天那种土匪你看不上,魏东那种伪君子你也看不上。你觉得整个盛华没一个配当你队友的人。”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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