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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天道降临(第1页)

第一百一十四章天道降临

如至一片金沙之中,放眼望去,尽是浮浮沉沉的尘埃,却被纯金的背景衬托得好似金色的细沙,叶迟伸手一碰,尘埃便飘然落到了他的手里,没有了金色背景的映衬,再是华丽的尘埃最终也还只是一抔并不起眼的小小灰尘。叶迟凝定看了会儿,直到一片寂静的空间中传来另一人的声音,他对此并不意外,偏过头来循声望去,只见岑道正站在金色沙海的另一端,深沉的眸中满是痴迷的神色,哪怕觉察到了叶迟的目光,也依依不舍地不愿挪开视线。好半晌才终于舍得将视线落在叶迟身上,眼底掠过淡淡嫌弃:“……呵,要不怎麽说你才是天道的宠儿,就算是这样你也能进入这里,算你三生有幸。”

天道的宠儿?这个词汇叶迟并不陌生,打从他穿书起就没少用过这个词汇来形容岑道。万衆瞩目的焦点,世界的中心,所有资源倾斜的方向,岑道几乎可以说是集齐了一个合格的主角身上里应有的气运,尽管被穿书者强行改变了人生轨迹,身上的主角光环仍然能让他免于重大伤亡,大概也有自己性格里本身自带的坚毅,这才使得他没有轻而易举被打败,反而是成功抗住了魔气的侵袭,在逆境之中破获重生。这也是叶迟一直以来钦佩岑道的一点。

但,他说什麽?天道的宠儿,谁?他?叶迟?

叶迟一时间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耳背听错了,又或者是岑道神志不清了,怎麽会将“天道的宠儿”这几个几乎与他毫不相干的字眼冠到他头上来。论生平,穿越前的叶迟并没有干出什麽轰轰烈烈的大事来,他既不是什麽英豪,也不是什麽恶人,只是茫茫人海中最平凡不过的一份子,一个倒霉穿越又幸运活到现在的普通人。就算是穿书後,要不是因为他主动选择了争取,他到现在恐怕也还只是一个叫花子,没准都没能活到现在,早就在黑化的鸦非语的屠城之下死去了。

论天赋,这具身子确实颇有修仙天赋,叶迟修为也深厚,却并没有将其过多展示给外界看,身怀绝技却低调行事的高手也不少,全修真界几乎比比皆是,他也是其中最渺小的一份子,理应引不来天道的注意。

总之,叶迟不论怎麽想,都觉得自己应当是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修士,浑身上下最特别的一点无非就是成为了鸦非语这个大反派的徒弟兼枕边人,但这也不足以让他能够被冠上“天道的宠儿”这样过于可怕的称号。叶迟犹豫片刻,思来想去,最终将原因归咎到了岑道自己头上——会不会是岑道自己过得太惨,对比前世,这辈子简直就是一朝从天上掉到了地下,因此産生了嫉妒心理,才会这麽说?

不然就没有办法解释了。

于是叶迟努力整理措辞,尽量用对他来说委婉且不伤人的方法开口,用词婉转得堪称过山车:“呃……我其实……很普通……”

“普通?”一声嗤笑,岑道墨色的眼眸中暗流涌动,写满了晦暗的不甘与怨恨,他扯了扯唇角,却是看不出一丝一毫的笑意,那双眼自始至终都是冷的,比这无星无月的深夜还要更冷,让叶迟联想到了天穹中噬光的黑洞。岑道紧盯着他,咬牙切齿道:“不,你不普通,你一点也不普通,要不然天道为什麽千方百计地将你从一个截然不相干的世界线拉过来,就只是为了阻止我?”

每一个字眼在他口中都浸满了恨意,都无需多想,叶迟就知道他肯定恨透了自己,臼齿摩挲着是恨不得将他咬碎咬烂,成为在主角脚边匍匐的渣滓。叶迟一时愣住,没想到信息量这麽大,大脑一时没反应过来。

天道……是为了阻止岑道成为气运之子,才将他这个与主世界全然无关的外人穿过重重世界线来到这里?

所以他才有机会拯救鸦非语,而天道自始至终,虽然有试图进行各种剧情上的干预,却始终没有自己主动出手的原因,难道就在这里?

因为天道,实际上是站在主角的反面的?

怎麽可能?

叶迟第一时间否认了这个想法,可看岑道那愤懑的神色又不似作假,不由细细思考起这件事的可能性来。理论上来说,天道,即这个世界线的管理者,理应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希望世界能够按照原定的故事线进行,可为什麽到了这里却反其道而行了?

金色沙海之中,忽然传出一声飘渺的声音。

“我也要活下去。”

一片无边无际的金色之中,忽然出现一个若隐若现的身影。来者衣着古怪,任凭岑道阅书无数,却仍未曾见过此人身上服饰的样式是从何而来,似乎与古往今来的任何一种衣服看起来都有些许不同,来者渐近,身形也变得清晰,这人竟是齐肩的短发,岑道瞳孔微微一缩,意识到不对,下意识想将剑掏出,却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约束着,难以控制自己的手脚。

他不安时瞪大双眼,好似一只被控制得难以动弹的野猫,怒喝道:“来者何人!”

“我就是这个世界的天道,”那人面无表情开口,“或者你可以将我,称之为这本话本的作者。”

叶迟瞬间瞪大双眼,岑道或许不认识眼前人身上的衣服,叶迟却极是熟悉——是属于现代人的服饰,而根据这“天道”口中所说的话,叶迟恍然间明白了什麽,这个所谓的天道,似乎也被困在了这一方天地之间。

但眼下更重要的,其实并不是这个。

而是眼前人的长相,实在是莫名熟悉。

熟悉到叶迟的拳头莫名有些想揍人的冲动。

他起先只觉得眼熟,但只当是因为老乡见老乡,因对方身上的衣物才会这样觉得的。可当对方靠近,那张面容全然暴露在叶迟眼前的时候,那种诡异的熟悉感非但没散,反而还更加浓烈了起来。这种感觉叫叶迟不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搓了搓小臂,像是想将疙瘩搓掉。

这个人……这个声音……这个气质……

叶迟凭借极好的记性在脑海里反复思考,眼前人的身形,五官,穿着都在一一与他所见过的人进行比对,到了最後,叶迟忽然一声惊叫,指着他道:“老邓?!不是,这傻逼小说你写的?!!”

“老邓”听他这话,因为长期熬夜而显得黯淡的眼眸骤然亮起,取下鼻梁上厚重的眼镜,他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也终于看出了眼前人是谁,瞬间激动起来:“叶迟!!”

老邓全名邓明天,谐音等明天,人如其名,是个喜欢拖延的拖拉性子,虽说人拖拉是拖拉了点,办事效率是差了点,但基本上都能给大家端出个满意的答复来,因此虽然性子颇为人诟病,不过因为一直没惹出大祸来,邓明天也从来没有改过。

这人是叶迟初中到高中的室友,俩人性子倒是很合,上下课到放学都一块走,不过邓明天高考结束後去了外省读书,又换了手机号码,几年之後叶迟联系不上,同学会也不来,这段关系也就这样慢慢被二人淡忘在了脑海里,猛地相见,一时半会竟没认出对方来。

叶迟压下心头狂喜,先乐呵着损一损旧友:“你当年不是很自命不凡吗,说你写的东西一定要成为世界着名的佳作,咋今天沦落到写这种傻逼爽文来了啊?”

邓明天惭愧地挠了挠後脑勺,道:“唉,生活所迫,生活所迫。况且这种爽文人看得多啊,你看,叶迟你不就是其中一个。”

“……哈哈,打发时间,打发时间。”

随口叙旧几句,叶迟也没忘正事,话锋一转道:“你也被困在这里了?多久了?”

邓明天一顿:“呃……三年?三十年?我不清楚,反正我穿越进来的时候,剧情啥的都还没开始来着。”

叶迟:“……”好吧,他不该期望一个被困在这种幻境里的人能记着自己穿越过来的时间。他有些无奈,又问道:“所以你也不知道自己为啥被困在这里?你知道出去的方法不?”

邓明天这回摇了摇头,有些心虚地瞥了岑道一眼,道:“这个嘛……”

岑道被这一瞥看得头皮发麻,二人的对话他听了大半,也大概懂了其中的要点。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他并不是活生生的人,只是这个叫做“老邓”的人笔下所写的人物。爽文……虽然不知道是什麽类型,但一听也知道并没有多少内涵,从二人态度上也能看出来。想到这里,岑道神色有些难看,凉飕飕道:“所以,我的人生只是你们取悦的工具?”

叶迟没有回答,邓明天这一下更心虚了,看天看地看叶迟,就是不敢看岑道的眼睛。後者脸色渐沉,死死瞪着邓明天,像是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一样。

一时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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