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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书默念青梅竹马四个字,她等夏秋月离开后悄悄问倪红玉,“小玉玉,奇怪,书里怎么没写周凌霄的这条感情线?”
倪红玉看了她一眼,“你的任务都完成了,还关心周凌霄的感情线做什么?”
苏锦书噎住了,拿起烤串接着烤,眼睛时不时瞟向店里的夏秋月。
夜里十点,烧烤档关门,苏锦书心里始终不得劲,她自认为了解周凌霄,却连他有个青梅竹马都不知道。
大部分人家都已经关灯早睡,苏锦书提着一盒卤素菜走到街上,周边基本没什么人影。
“咚!”
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脚步声,苏锦书敏锐地捕捉到,停住了脚步。接着,她走路的速度时快时慢,身后的那个人一直跟着她。
苏锦书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进入东四头条胡同后,她躲进一条巷子里,打开手里的卤味,对准靠近的人糊一脸就想跑。
跑了几步之后,她回过头,终于在打翻的调色盘一样的脸肿辨认出周凌霄。“大半夜的,你跟踪我做什么?”
周凌霄皱着眉,嫌弃地抹了一把脸,“你一个人这么晚回家,我陪你走一段。”
他精致的眉眼此时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卤汁溅得他脸上、身上全都是。苏锦书难得升起一丝愧疚,“抱歉,我不知道是你,你跟我回家洗漱一下吧。”
周凌霄似乎是难以忍受身上的肮脏,一言不发地跟着苏锦书进了屋。
他自觉地走进厨房,烧了一锅热水,端去另一个房间洗漱。
苏锦书就坐在房里等他,十分钟后,周凌霄擦着头发走进房间。
发尖上的水珠顺着白玉一样的肌肤从脖颈滚落,滑过山丘,来到块垒分明的腹肌,再顺着腹肌继续往下流
苏锦书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突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你你为什么不穿衣服?”
“这里哪有我的衣服?”周凌霄淡淡地反问。
苏锦书不说话了,她挪开目光,“我柜子里有浴巾,你可以围着。”
周凌霄看着她逃避的目光,若有所思。他走到苏锦书面前,蹲下身与她直视,“裹浴巾有点冷,我的衣服要明天才能干,我想在这里睡一晚,可以吗?”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眼睛也湿.漉漉的,像个小钩子一样,不断地在苏锦书心里挠啊挠。
苏锦书慌忙起身,“可可以,我去隔壁房间睡。”
周凌霄优雅地躺在床上,双手交叠放在腰间,睡觉的姿势安静又乖巧。
底下的被子是红色的,他白玉一样的肌肤躺在上面,越发醒目,白得发光。
那玉上的每一处,苏锦书都曾摸过、接触过她猛地闭上眼睛,再也不敢在这房间呆下去,落荒而逃,关门的时候发出巨大的响声。
周凌霄听见动静,缓缓睁开眼睛,勾唇一笑,拉住底下的被子一扯,盖住身子。
深夜,苏锦书好不容易进入梦乡,却见到了自己最不想见到的人。
周凌霄紧紧地禁锢着她,在她耳边喘息,一直喘一直喘,听得她耳朵要怀孕。
身体的每一处都在痒,痒到她难以忍受。苏锦书惊醒后摸了摸自己的脸,烫烫的,她捂住脸,怎么会做这种梦呀。
起床再看到周凌霄,苏锦书就有点不敢直视他。
“我先去上班了,早餐在桌上。”周凌霄无比自然地说。
熟悉的话语,熟悉的场景,恍惚间让苏锦书湖回到了菊儿胡同36号大院,他们一起生活的时候。
身体的痒又在告诉她,不一样了,否则,她怎么会做那什么梦。
一定是因为周凌霄最近老在她眼前晃,苏锦书觉得,只要过一段时间不见周凌霄就好了。
只要肉不在眼前晃,她就不会想吃。
对于身体出现的异常,苏锦书采取化食欲为工作动力,一天到晚泡在卤味店。
***
金丝胡同周家,周浩海一大早就把施明智和秋华夫妻俩的叫来,一脸威严地问:“苏家是不是来人找过我?”
“没有!”秋华一口否认,施明智拉住妻子,对她摇了摇头。
老爷子既然摆出这个架势,说明这件事已经瞒不住了。加上女儿施雅已经进了监狱,就算不进监狱,周庭韫摆明了对小雅没什么情分,他们所做的一切,根本白费功夫。
施明智将当初的事情和盘托出,末了,跪在地上对周浩海磕了个头,“老首长,是我对不起你,您最重信义,我们却害你成了失信之人。”
周浩海看着这个跟随自己多年的部下,到底是体量他们爱女之心,叹了口气,“你们走吧,我会向组织禀明情况,就说我会去干部离退休所,不需要人照顾了。”
秋华如遭雷劈,他们一家住在这里的几年,吃住不用愁不说,身份也跟着周老爷子水涨船高,一旦离开这里,他们的生活水准可就大不如现在了。
她用希冀的目光看着丈夫,希望他能求求老爷子。施明智沉默地拉起秋华,朝周老爷子鞠了个躬,“老首长,您保重,我们这就走了。”
秋华试图挣脱他的手,却怎么也挣不脱,“施明智,你干什么,难道我们真的就这样离开?”
施明智把她拉进房间后,冷静地看着她,“不走,你想怎么样?大闹一场,我们只会再背上处分。当初我们欺上瞒下,本就错了,还害了小雅。”
提到女儿,秋华眼中燃着愤怒的火焰,“周庭韫那个王.八犊子,我不会放过他的!”
他们都是久经世事的老人了,哪能看不出,小雅分明就是被周庭韫给利用了。不仅如此,在小雅被抓后,周庭韫对她不闻不问,凉薄至极。
施明智的情绪几番起伏,“总之,我们收拾好东西,尽快走吧。周庭韫的事,以后再说。”
“我想最后再为周老爷子做顿饭,你看怎么样?”秋华话锋一转,“就当做是跟老爷子告别了,毕竟你跟了他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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