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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爱症候群
12.
如何判断喜欢一个人?
就像是被“喜欢”这一情感遗忘了一样,我也遗忘了“喜欢”究竟是何感受。
医生说,这是心理问题,你需要克服内心的恐惧,更需要一个人来引导你。
宫治知道我的病,于是自告奋勇成为我的“引导者”。
很反常,这不是正常友人或同行该有的行为。
——“不用想太多,举手之劳而已。”
面对我怀疑的眼神,他垂着眼让人读不见眼底的情绪,语气平静。
与我无关。
他既然想帮助我,那就随他。
到底我身上也没什麽值得图谋的:论容貌我平平无奇,混在人群中一眼忘;论身材我更是一马平川,只能说看上去是位女性。
身家呢?我又不是什麽大老板,顶多有个小餐馆,而且他本人也有一家饭团店。
况且北学长亲口认证宫治是他同社团比较熟悉的後辈,我还是很相信北的。
13.
老实说,宫治他真的很好看。
我不清楚他的眼睛具体是什麽颜色,但主色调是灰色,仔细看甚至有一点偏蓝。
像空中弥漫的大雾,有一种极强的叙事感,吸引冒险者们探究。
当他认真注视着你的时候,你会有一种“他是不是喜欢自己”的错觉,朦胧,让人陶醉。
——可恶,明明和宫侑长着同样一张脸,凭什麽我过去会喜欢宫侑这家夥啊!真的反复问了!
狐狸是杂食动物,虽然是食肉目犬科,但还是会食植物。
稻荷崎的学生胆子很大,“喜欢就去告白,失败也没关系”是很多学生的想法,也因此校园中常常能看到两两组合的学生一起午饭。
老师很少管,毕竟稻荷崎的整体学习成绩不差,而且过度管教很可能适得其反。
那时候的喜欢简单得多,连牵手拥抱都会脸红的孩子们怎麽可能会唐突亲吻呢?虽然他们大胆,但其中大部分人都还是纯爱呢。
甚至在现在,过去两两组合的学生中很多都成了夫妻。
——当然,我不在之内。
几乎全班都知道是我先追求的宫侑,还知道他对我几乎无感,所以大家心照不宣不提我和他的事。
宫侑的确很可爱,潇洒自信,瞳孔的主色调虽然也算是灰色吧?但很明显偏黄棕,给人一种热情明媚的感觉。
被阳光灼烧太久,不论是怎样的人,都是会很难受的。
14.
没有关注过宫侑的比赛,不过听宫治说他们输了。
和我无关,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餐馆厨子。
就像现在这样——阳光下的餐馆,窗边的玻璃,树叶间丝丝缕缕透下来的光。丁达尔现象让光拥有了形状,此刻的景也定格在了我得记忆中,如梦似幻。
热爱生活只需要一个瞬间,感受到希望与温暖也只需一瞬。
一切都是那麽巧合,他当时正好站在餐馆的不远处,一棵漂亮葱郁的梧桐树下,似乎是在与我对视。
光恰巧打照在了他额前的发丝上,长久未曾补过色的黑灰色头发上,金色的勾线让他像是动漫里走出来的角色,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眼眸,是的,那双眼睛最为漂亮,光影,眼眸的反光面正好能反出光点——不,应该说他正看着的地方被光照耀着,也因此瞳孔中也染上了金色。
有一瞬我似乎看到了宫侑,但我清楚知道,那个人是宫治。
在他身上我并没有感受到俗套的“喜欢”,而是干净沉稳的包容与执着。
是和北截然不同的气质。
我喜欢这样看着他,我喜欢阳光与少年,喜欢金丝与绿叶。
我不喜欢他,只是不算讨厌,只是还算认可他这个朋友与生意夥伴,只是觉得可以接受他的出现。
这不是喜欢,这是欣赏。
他人总是固执地将欣赏与喜欢划等,实际上两者关系就像妈妈和外婆一样,是不一样的辈分。
奥德修斯的船队即将经过有塞壬出没的海面,于是命令船员们将彼此绑在柱上,堵住耳朵,以防塞壬之歌。
喜欢犹如塞壬之歌,会让人做一些冲动的事,那些事并非人们的本意,人却常常被一种奇妙的不理性驱使着丶走向不可思议的境地。
失去了感受喜欢的能力,就像塞壬之歌唱给聋子听。
我欣赏他,仅此而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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