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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雾像一匹厚重的灰布,将临城县边界的荒路裹得密不透风。马小丑扶着林婉清,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泥泞里,裤腿早已被泥水浸透,沉甸甸地贴在小腿上,每走一步都要耗费额外的力气。林婉清的裙摆更是破烂不堪,原本水绿色的绸缎被划得满是裂口,露出的小腿上布满了细密的划痕,有的已经结了血痂,被露水一浸,传来阵阵刺痛。
“歇会儿吧,我实在走不动了。”林婉清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疲惫,她扶着一棵枯树,弯下腰大口喘着气,脸色苍白得像纸,额头上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滴在脚下的泥地里,瞬间洇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马小丑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她,心中满是怜惜。这几天来,林婉清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硬生生熬成了衣衫褴褛的逃难者,脚上的绣鞋早就磨破了底,露出的脚趾沾满了泥土,红肿不堪。他从怀里掏出最后一小捧野山楂,递了过去:“先吃点东西,补充点体力。”
林婉清接过野山楂,指尖微微颤抖。这几天,他们全靠挖野菜、摘野果充饥,每个人都饿得眼冒金星。她小心翼翼地拿起一颗,放进嘴里,酸甜的汁液刺激着味蕾,稍微缓解了腹中的饥饿和身体的疲惫。
马小丑靠在旁边的树干上,目光投向远方。雾气中,隐约能看到一片低矮的房屋轮廓,那是临城县边界的一个小村落。可走近了才现,村子早已被战火洗劫一空,房屋倒塌,断壁残垣间长满了杂草,偶尔能看到几只乌鸦落在残破的屋顶上,出“呱呱”的叫声,透着说不尽的凄凉。
“这里怎么会变成这样?”林婉清看着眼前的景象,脸上露出了震惊和悲伤的神色。她记得小时候跟着父亲路过这里,村子里虽然不富裕,但家家户户炊烟袅袅,充满了生机,可如今却成了这般模样。
马小丑叹了口气:“乱世之中,这样的村子太多了。要么被军阀的部队劫掠,要么被战火波及,能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他想起了这几天一路走来看到的惨状,饿殍遍野,妻离子散,心中一阵沉重。
两人在村子里找了个相对完整的破屋,暂时歇脚。马小丑出去探查情况,林婉清则留在屋里,整理着两人破烂的衣物。没过多久,马小丑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
“这是张大爷,是这个村子里仅存的几户人家之一。”马小丑介绍道。
张大爷打量着马小丑和林婉清,摇了摇头:“看你们的样子,也是逃难来的吧?唉,这日子没法过了。”
“张大爷,我们想去临城县投奔亲戚,可不知道现在临城的情况怎么样了?”林婉清连忙问道,眼中带着一丝希望。
提到临城县,张大爷的脸色沉了下来:“临城现在被一个叫赵老歪的军阀占了,他手下有几千号人,占据了临城、沙河两县,算是这一带势力最大的了。”
“赵老歪?”马小丑皱起了眉头,这个名字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善茬。
“可不是嘛,”张大爷叹了口气,“这赵老歪以前是个土匪头子,后来投靠了北洋军,手里有了枪,就自立为王了。他作风粗犷得很,手下的士兵也大多是散兵游勇,平时也没少欺压百姓。不过话说回来,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有他在,至少能挡住其他的小股军阀和土匪,暂时保一方平安。要是没有他,这两县早就被抢得鸡犬不宁了。”
马小丑沉默了。他对军阀的印象并不好,在现代历史课上,他知道军阀混战给百姓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可张大爷的话也没错,在这乱世之中,有一个相对强大的势力坐镇,总比流离失所、任人宰割要好。
林婉清听了张大爷的话,眼神亮了起来,她拉了拉马小丑的衣袖,低声说道:“马公子,我们不如去投奔赵老歪的队伍吧?”
马小丑愣了一下,有些意外:“投奔他?可他是个军阀,手下的士兵也不是什么好人。”
“我知道,”林婉清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无奈,“可我们现在走投无路了,身上没有粮食,也没有盘缠,再这样下去,迟早会饿死或者被散兵劫掠。赵老歪的队伍虽然名声不好,但至少能给我们一口饭吃,让我们有个安身之所。等我们站稳了脚跟,再慢慢打听我家人的消息。”
马小丑看着林婉清苍白而坚定的脸庞,心中五味杂陈。他知道林婉清说得对,这是目前唯一的出路。在这个乱世中,想要活下去,就必须依附一个强大的势力。他虽然对军阀部队充满了抵触,但为了自己和林婉清的安全,也只能如此了。
“可是,你一个女子,在军营里太危险了。”马小丑担忧地说道。
“我不怕,”林婉清摇了摇头,“我可以装作你的家人,在后勤部做点杂活,缝补衣物什么的,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只要能活下去,这点苦我能吃。”
张大爷在一旁说道:“小伙子,这位姑娘说得对。赵老歪的队伍现在正在扩充人手,只要是身强力壮的,他都收。你看起来身手不错,要是能参军,应该能混口饭吃。至于这位姑娘,后勤部确实需要人缝补衣物,或许可以进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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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丑沉吟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好,我们就去投奔赵老歪。”
第二天一早,马小丑和林婉清告别了张大爷,朝着临城县的方向走去。临城县的城门紧闭,城墙上布满了岗哨,士兵们荷枪实弹,警惕地盯着来往的行人。城门下,排队进城的人络绎不绝,大多是逃难的流民和做生意的小贩。
马小丑和林婉清随着人流来到城门口,被守门的士兵拦了下来。
“干什么的?”一个身材高大的士兵端着步枪,眼神凶狠地打量着他们。
“军爷,我们是逃难来的,想进城投奔亲戚。”马小丑连忙说道,脸上露出了讨好的笑容。
“投奔亲戚?”士兵冷笑一声,“现在城里乱糟糟的,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你们亲戚是谁?在城里做什么的?”
马小丑心中一紧,他哪里有什么亲戚在城里。他灵机一动,说道:“军爷,实不相瞒,我们没有亲戚在城里。我们听说赵司令正在扩充队伍,我想参军报效,为赵司令效力。这位是我的妹妹,想在后勤部找点活干,混口饭吃。”
士兵上下打量了马小丑一番,见他虽然衣衫褴褛,但身材高大,肌肉结实,看起来是个能干活的料,点了点头:“想参军?跟我来吧。”
士兵带着马小丑和林婉清进了城,城里的景象比他们想象的要好一些。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开着门,行人也还算多,虽然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丝疲惫和警惕,但至少不像城外那样荒凉。
穿过几条街道,他们来到了赵老歪的军营。军营就设在县城的西北角,是一个废弃的书院改建而成的,四周筑起了高高的土墙,墙上布满了铁丝网,门口有士兵日夜守卫,戒备森严。
进入军营,里面的景象一片混乱。士兵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有的在打牌,有的在喝酒,有的在闲聊,还有的在训练场上敷衍地操练着,动作懒散,毫无章法。地上到处都是垃圾和杂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汗臭味和酒臭味。
马小丑皱起了眉头,这样的军队,简直就是乌合之众。他心中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只要有机会,他一定要凭借自己的军事知识,改变这一切。
士兵把他们带到了一个简陋的帐篷前,帐篷上挂着“招兵处”的牌子。帐篷里,一个留着络腮胡的中年男人正坐在桌子后面,一边喝酒,一边翻阅着手中的名册。
“李排长,这两个人想来参军。”士兵恭敬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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