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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他就这样做了,并且大言不惭,说这是自己的汤。

“哥哥,虽然汤是阿姨在弄,但这也是我为你做的汤。流血的时候我一点都没有觉得疼,想到是为你做的就觉得很开心。”

其实这么一点小伤口,如果觉得有多疼,对于一个已经完全成年的男人来说大概才不正常。和爱情没有什么关系,实在是不足以用来体现爱情的力量。

程起云一向是个脑子正常的人,这时候却也握着何芷安的手,仔细地看了那个伤口。让余瑾送来医药箱,亲自为他涂抹祛疤药。

他淡淡回应:汤的味道不错。”

接着又提要求:“明天不订餐,你来给我送饭。”

他吩咐得理所当然,何芷安也很高兴,马上点了头。他想起第一次给程起云做饭的时候,那个时候正是初中,男生们的身体逐渐抽条发育。

程起云和同班的女生一样早熟,正常来讲在身体发育周期上,男生应该会晚于女生,私立学校里有很多娇生惯养的男生还没有女生长得高。

但他大约是家庭原因,程父是军官转业,靠经商的祖父辈的家底与妻子娘家的帮助做到了新兴技术行业的领头人位置,和政府关系紧密,一直没有放松过对自己和对儿子思想认识与身体素质各方面的锻炼。在程父基因和后天锻炼的共同作用下,程起云那时就长得比同龄人高出很多了。

而且也不像是其他长得高的男生一样,身体营养都用来供于往上抽条,看起来显得单薄。他的骨骼上附着结实的肌肉,虽然还并不壮硕,隆起的曲线却也很流畅,看起来是个很沉稳,很有力量的大男生。

何芷安也长,没他长得快。他就属于那种营养全用来长高的,当然不是家里吃得不好,主要是挑食,能长得高全是因为在发育期喜欢喝牛奶。

所以初中的他瘦削,白皙,高挑,看起来像个刚完成发育的女孩子。私立学校不管那么严,他从那时起就留着中短发,看背影的时候很容易被误认性别。

正面就不会有这样的错觉,因为他眼窝太深,双眼皮的褶皱又锋利,五官有种骨相带来的天生的傲慢感,让脸部轮廓呈现一种不同于女性柔美的力量线条。

他看起来很难接近,实则与他搭话都会受到回应,因此朋友不少。但是真正要好的朋友着实不多,在那个小众的核心圈子里,程起云是最重要的一个。

双方父辈的结婚约定是在何芷安六岁的时候说的,他从那个时候起就把程起云放进了人生的一部分中。何芷安和程起云形影不离,即使他比程起云低两个年级,也总是跟着他。

他初一的时候,程起云初三,每次去找对方程起云班里的人就会起哄,说他的小女朋友来了。程起云也从不否认,很自然地把何芷安牵进来,或者跟着他走出去。

何芷安自己在经历发育期,总是觉得饿,就认为程起云也一样饿,没有考虑到程起云发育期都快要结束了。这是春心萌动的年纪,班里已经有女孩子用烤箱做甜点给喜欢的人吃。何芷安想了想,觉得自己也要努力,别人要有的程起云也要有。所以照猫画虎,开始给程起云做吃的。

小时候还会害羞,不愿意让家里知道,也不觉得做饭是什么很难的事情。就对着网上的食谱借用烘焙教室里的厨房,做意面、烤披萨、菠萝蛋奶,包装得漂漂亮亮的送给程起云。

那些东西看起来也确实像模像样,何芷安好像有一种手下做出任何东西都会很漂亮的魔力。

程起云毫无防备之心地吃了,当面没表现出什么,回去上了两节课后就请假,第一次因为食物中毒进了医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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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偷懒这本应该已经更到第八章了……

第7章

初中的程起云还没有现在这样冷漠和傲慢,或者说,那时他的傲慢是内敛的,投放在外的是鲜活的少年意气。

和普通学生不同,私立学校大半学生没有什么初升高的择校烦恼,每家子弟都早已定好了去处。学校的课可以算作他们的基础教育和辅修,他们很多时间是花在家庭式的精英教育上,因此,在学校的<ahref=https:52shukutuijianxiaoyuantarget=_blank>校园<a>时光也能算作一种值得追忆的美好休闲了。

程起云就是校足球队的队长,他初三时强健的身体轮廓已初露雏形,宽肩、窄腰,饱满的臀部和有力的大腿。他在足球队中是难得的高个子,但俯身拦球时又很灵活,雪白的运动鞋奔跑在绿茵上,修长结实的小腿在阳光下闪耀健康的色泽,仿佛一头热气腾腾的英俊公牛。

何芷安么,就是他的“拉拉队队长”。当然,这是种打趣的说法,足球队有正经的拉拉队,是能随队出去比赛的,但程起云的比赛乃至训练何芷安场场必到,在专业表演外的时间,他的呐喊声比拉拉队还要激烈,所以同学们都这么叫他。

其实最初这样叫是有戏谑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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