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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
港岛。
铜锣湾街头,人声鼎沸。
洪兴铜锣湾揸fit人靓坤的头马傻强一通电话过后,这里瞬间集结了上百个小弟。
“强哥!!!”
众人齐声喊道,气势冲天。
傻强环视一圈,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
他侧身指着身边那个穿黑风衣的年轻人:“这位就是坤哥的亲表弟……”
说着,他用力拍了拍那人的肩,“坤哥已经话了,让表弟挑至少五十个兄弟去慈云山走一趟,亮亮场子,立立威风,为他打响名号!”
说完,傻强接着转过身朝身旁这个年轻人说道:
“阿胜,人我给你叫齐了,能带走多少,就看你自己本事了。”
被称作阿胜的年轻人,名叫高志胜。
他原本不属于这方世界,而是二十一世纪的普通牛马,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在酒宴散场后独自驾车回家,迎面撞上了一辆泥头车,再睁眼就穿越到这个刀口舔血的港片世界之中。
就在半小时前,高志胜在乾坤影视公司见到了他的老表、传说中洪兴火气最大的扛把子——靓坤。
对方一身亮眼橙色西装,走路带风,痞气十足。
平时为人嚣张跋扈的靓坤对他这个表弟,态度倒是出奇客气,当场吩咐傻强召集人手,任由高志胜挑选五十人以上,去慈云山张扬一番。
慈云山是大佬b的地盘。
靓坤和大佬b暗中较劲多年,早就相互不对付。
这次让表弟带人过去慈云山,摆明是要给大佬b一个下马威,告诉整个江湖:我靓坤的表弟,想去哪混就去哪混!
站在人群中央,高志胜神情淡然,仿佛眼前这百来号人不过是棋盘上的子。
“各位兄弟,我叫高志胜,你们可以叫我阿胜。”
他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
傻强在一旁默默观察,心里暗自点头:这小子,有点范儿。
“有谁愿意跟着我高志胜,担保你们以后穿西装打领带,手拿大哥大,妞泡不完,钞票花不完。”
高志胜顿了顿,接着语气陡然一沉:
“但有一点我说清楚——谁要是三心二意,阳奉阴违,别怪我不讲情面。”
他环视众人,嘴角微扬:“现在,一分钟时间——愿意跟我去慈云山走一遭的,原地不动;不想去的,后退三步。”
话音落下,全场鸦雀无声。
一分钟后,只留下了三二十人。
傻强没插嘴,只等着看这位表弟接下来怎么收场。
“戴眼镜的退出去,看起来没胆量的也退下。”
高志胜淡淡开口,“我要的是够恶,够种的人。”
随即,他从口袋掏出二十万现金——这是他表哥靓坤给的经费。
“既然跟了我,那以后就是自家人。这些钱先请大家吃顿好的,再每人置办一套体面行头。”
钱一亮相,所有人眼神都变了。
二十万!
在月薪不过千块的年代,这笔钱足以让一群街头混混红了眼。
“靓仔胜,我跟你干!”
“算我一个!”
“……”
原本二三十人的队伍迅扩到八十八人。
那些被筛下去的眼镜仔和斯文青年只能干瞪眼,心里直骂娘。
……
“八十八位兄弟——十人一组,编成八队。”
“剩下八个,留在我身边,负责传话跑腿。”
高志胜分配干脆利落,只记住了八个队长和身边的八人名字。
他当众将现金分给各队负责人和贴身八人,下令道: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先去买身行头,要够派头,够气场。记得给我捎一套红色的西装。”
“一小时内归队,明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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