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丰收之时是农忙的季节,夙晨这段时间都守在部落里,每天都去田地里转悠,观察农作物的成熟情况。
只要农作物一成熟,夙晨立刻就会命令人采摘。
虽然这里的秋天大部分时候天气不错,但若运气不好,遇到连绵的秋雨,这些谷子麦子等农作物就要烂在地里了。所以只要到了收获的时候,一定得手脚麻利些。
云再次见到了夙晨。
华夏的巫仍旧是那副高深莫测的模样。只是那张仿佛不是人类该有的、过于完美的脸,和那双淡漠中却又带着些悲天悯人的双眸,便让云满腹的话堵在了喉咙,脑袋里一片空白。
云恍惚想,怪不得霞对待巫的态度,如此狂热。如果她多看巫几眼,或许也好不到哪去。
不说巫带来的那些神奇的事,只说巫本人相貌气度,便已经让人心生膜拜。
“我们这正好要忙起来了。”夙晨正想着给丹巫制作的特别教材,满脑子都是工程学知识,一时间还没回过神来。在鸿轻轻捏了一下他的手腕之后,夙晨才反应过来。
鸿小声在夙晨耳边重复了云的来意之后,夙晨十分高兴。
农忙时候缺人啊。你们鳌部落要自己送上门来,那再好不过。
虽然鳌部落的人粗手粗脚,一些细致的活干不了,但也有很多不细致的活啊。
比如割麦子割稻子,他还不行这群经常狩猎的蛮荒世界的部落人,割个麦子稻子,还能把自己的手割了。
除了割麦子割稻子,在土里刨土豆芋头魔芋,也需要很多体力——刨一个不需要力气,刨一天,那需要的体力就大着了。
在田地里干一天活,不比狩猎轻松。部落里的战士们还要出外狩猎,储存过冬的食物。只靠着部落里那群老弱病残幼,夙晨还真担心他们什么时候能干完活。
如果时间实在是来不及,部落里的图腾战士也只能暂时停止狩猎,一起去田地里干活了。
比起狩猎,两个部落第一次丰收,更加重要。
从狩猎到农耕,这是文明的进步啊。
“是,巫。”云本来想称呼夙晨为“华夏的巫”,但话说出口,却少了几个字。
夙晨没听出差别,他把云丢给鸿,让鸿安排鳌部落的人帮忙丰收,自己继续回实验室,鼓捣简单易懂工程学知识课本。
丹巫的胆子特别大,仗着自己有巫力,经常乱来。
在实验室中爆炸也就罢了,夙晨相信丹巫应该不至于被炸伤。但在搞工程的时候乱来,那乐子可就大了。
就算是巫,把山炸塌了,该嗝屁还是嗝屁,说不定还会连累其他部落人一起陪葬。
工程学知识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夙晨得把安全须知写详细一些,好约束丹巫的行为。
“唉,疯狂科学家真是可怕。”夙晨自言自语。
他甩了甩手,继续写字。
木炭笔可真是不方便。如果有石墨笔就好了。
夙晨在奋笔疾书的时候,感觉少了些什么,但一时半会人又想不起来。
当他靠在木椅子上休息大脑的时候,他才突然想起来。
咦,我的“靠垫”呢?那么大一只沙雕呢?
以前沙雕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大多数时候都宅在夙晨身边,给夙晨充当靠枕靠垫。现在夙晨好似已经很多天没看见沙雕了。
“还真不习惯。”夙晨发觉之后,没多在意。
沙雕本来就不是家养的。秋天是植物丰收的季节,沙雕既然把面包果林托付给了炎黄的人,自己就有大把的时间,外出寻找其他食物了。
它估计是浪太远了,还没回来。
说起来,他最近似乎也没有见到大师兄。
只有壳子还乖乖的待在部落里,和霞一起每日兢兢业业的捕鱼。
夙晨告诉霞,不能在一个地方打捞。将一个地方的鱼子鱼孙都捞完了,来年河里就没鱼了。
霞很听话,与壳子捞一处就换一个地方。
霞知道很多非凶兽的鱼类的习性,夙晨让霞找了一些好吃又好养的——最好是吃素的鱼的鱼苗,开始打造鱼塘。
虽然有了稻花鱼,但稻田冬天是干涸的。还是得新挖些鱼塘。
鱼塘可以蓄水、可以分洪,鱼塘的淤泥还能作为种地的肥料,一举多得。
夙晨看向窗外。
希望那两只凶兽首领别弄出乱子,照顾好自己。
不过他肯定多虑了。在没遇到他之前,两只凶兽首领称霸凶手山林十几年,一直活得很滋润。
……
……
“哒哒!”沙雕停留在高高的树冠上,小眼睛滴溜溜的转。
大师兄靠坐在粗壮的树杈上,随手拽了一把叶子塞进嘴里:“嗷嗷。”
在茂密的大树之下,是一个部落的据点。
这个部落和夙晨见过的其他部落不同。它的据点上居然还挂着用麻布染成的旗帜——其他中小部落,麻布都是巫和首领才能穿的珍贵物品,这个部落居然用它来当普通据点的旗帜,实在是太过奢侈。
那旗帜上面是一团不知道什么种类的草,草旁边还有一个抽象的看不出来是什么动物的长角的兽类脑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军婚三胞胎灵泉先婚后爱双洁苏浅浅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七零年代的一个野蛮无脑,凶悍泼辣的女人身上,还要养三个孩子,结果孩子们都怕她,整个大队都嫌弃她。消失五年的军官老公突然有了消息,上面派人来接她去大院照顾受伤的老公,糙汉男人却要跟她离婚,结果腿伤好后,他死活不同意离婚,将她堵在墙角我可以再受伤的,左腿...
...
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少年时的一见钟情,成年后的再次相遇,她在他的心底始终是最深刻的独家记忆。他说如果人的一生如果有999次运气,我愿997次留给你,2次留给自己,一次遇上你,一次陪你走完这辈子!没了她,他以为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过去这么久,他试着爱过的别人,试着用工作麻痹自己,试着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可这里面没有她,就算幸福又有什么意义?...
林青痕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他生母早逝,脸上带疤,修炼天赋不好,很不受家族待见,于是自小就学会谨慎行事低调过活,就算突然绑定一个炼药系统,也没敢出什么风头,就想老老实实种菜炼药养活自己。直到一桩天雷狗血替嫁情节落他头上了。同族嫡姐林清霜作为天之骄女,厌恶自己落魄的婚约对象,退婚不成,而后脑子一抽,要把他替嫁过去。嫡姐的婚约对象是殷家殷九霄,听说他年少时候很是风光,天生剑骨,只是可惜功法反噬,毁其修炼根本,双眼已瞎,如今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废人。婚前,他见了那人一面,觉得对方与自己同病相怜,且看起来人挺不错的,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我长得丑,你看不见,我们俩天生一对,新婚当夜,林青痕拍拍自己新婚夫婿的肩膀,不怕,我以后种菜养你。林青痕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男主逆袭的退婚流小说。他看起来可怜兮兮话不多的落魄夫婿,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而且,这已经是殷九霄的第二世。攻视角上一辈子,殷九霄天才陨落之后受尽白眼,又遭退婚羞辱,他在困境之中觉醒魔骨,一路逆袭成了剑魔双修的举世之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尽匍匐脚下,该报的仇也加倍奉还。重生之后,所谓实力倒退是装,眼瞎也是装,就看那些人暴露本性,丑相毕露,直到林家像上辈子一样试图悔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惊喜。但殷九霄没想到,婚约这事变得和前世大不一样。嫁进来的是一只乖乖的抱着他说别害怕我们俩好好过的丑小鸭。倒是挺有意思。须知1非常会装占有欲强攻X温柔天使努力坚韧受,攻重生受穿越,互宠,日更。2小甜饼文,受技术流,不走武力值路线,有金手指且有占比较重的种田事业线,一边谈恋爱一边变强,他的脸会慢慢恢复,丑小鸭其实是个大美人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