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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第1页)

因为当初她把他从那帮破小孩手底下解救出来的样子真的特别帅气。

他对秦桑不是男女间的那种感情,是敬仰和亲情。

“筝哥,那你从小到大就没喜欢过谁?”有人问起。

一桌人全都好奇地看向陆筝,显然对他的感情史充满了兴趣。

陆筝但笑不语,自己给自己倒酒,视线也停留在酒杯上。

说到喜欢,他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人,是谢柳。

其实连陆筝自己都很诧异,他想到的人竟然是谢柳。

诧异之余,他欣然接受了这个想法,端着酒杯喝了一口,舒服的叹了口气。

王顺:“筝哥,看你这春心荡漾的样子,是有喜欢的人了吧?”

“快给兄弟们讲讲,谁这么优秀,竟然入了您的眼?”

众男生起哄,身为寿星的杨东第一个大胆猜测:“是不是谢柳啊筝哥?”

被他一语击中,陆筝差点被酒呛到。

他没打算回答他们这个问题,“你们还是赶紧给寿星出出主意,今儿的主角可是他。”

陆筝一句话,直接把话题转移回了杨东身上。

大家开始针对杨东喜欢林昭这件事开始发表意见,陆筝笑了笑,继续喝酒。

他没追过人,没有经验是真的。

所以在兄弟们替杨东出谋划策的时候,陆筝也留心听着,最终他觉得大家伙出的那些注意力,唯一可行的,好像只有写情书这一条。

虽然法子老土了些,但方法简单直接,而且隐晦。

这样就算是被拒绝了,也不怕被人笑话。

所以陆筝回家后,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找写情书用的纸。

关于用什么纸,陆筝考虑了很久。

普通的作业本纸肯定不行,太单一寡淡,搁那玩意儿上写情书,他会有种在写作业的错觉。

所以思虑再三,陆筝还是决定去买一沓信纸回来。

……

关于情书,陆筝写了三天。

家里的垃圾篓里扔了一堆揉皱的废纸,几乎都只写了一两行字。

陆筝没写过情书,他压根不知道情书该怎么写。

后来还特意跑去网吧查了一下,摘抄了一些比较动人的句子。

可最后他却败在了自己难看得要命的字迹上。

陆筝想起谢柳写的字,字迹娟秀漂亮,排版工整,非常赏心悦目。

再看看自己的字,歪歪扭扭张牙舞爪……跟妖魔鬼怪似的。

这么丑的字要是给谢柳看见了,她肯定得嘲笑他很久吧。

所以思来想去,陆筝决定写情书这件事先放一放,反正赶在高考前把情书送出去就好了,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的。

写情书之前,他得想办法把自己的字练一练。不说成为书法大家,至少得工整端方,能见人的地步才行。

为此,陆筝买了几本字帖。

上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台上激情昂扬,他就在书本垒成的屏蔽障后面奋笔疾书。

接下来的半学期,陆筝去网吧的次数明显减少了。

上课也不睡觉了,就练字。

下课或是放学,就和谢柳在一块,有时候去奶茶店坐着聊天,有时候也会去河边看夕阳西下。

日子平淡却舒心,但快乐的时光总是易逝的。

很快便要期中考试了。

这天一大早,谢柳就开始犯困。只有陆筝知道,这是因为昨晚他们俩在台球厅玩太久,导致谢柳睡眠不足。

谢柳的大伯基本不怎么过问她的事情,毕竟也不是自己亲生的。

更重要的是因为在长辈们眼里,谢柳是个乖孩子,她就算回家很晚,也肯定是在镇上那个老旧图书馆里去学习了,不可能会出去鬼混。

然而事实却是,谢柳这阵子经常和陆筝“鬼混”。

她喜欢上了桌球,每一杆球进洞,谢柳都特别的有成就感。

而且打球的时候,她的注意力会高度集中,心里一点杂念都没有。

她喜欢这种感觉。

这阵子谢柳打球有些痴迷,由其昨天还是周末,所以她回家就比平日里还要晚一些。

结果大清早的,她就开始瞌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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