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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两人一起走回招待所。
城市里风气比较开放,再加上天黑,秦谨行牵住了林晓晴的手。
林晓晴默默回握。
秦谨行把抓着她微凉的手放到自己口袋里。
林晓晴看着路灯下,他模糊的脸,才后知后觉的感受到对他的思念。
已经是十月中下旬的天了,大部分人都穿上了毛衣厚外套。
秦谨行没穿军装,穿的是一件黑色的大衣,藏青色的毛衣,西服裤子,黑色皮鞋,看着精神又冷峻,这件大衣是两人去京市的时候买的,秦谨行一直没机会穿,林晓晴是第一次见他穿。
“很帅气。”
“什么?”秦谨行没反应过来。
“我说你穿大衣很帅。”
林晓晴又重复了一遍。
秦谨行自得的笑了,“你喜欢就好。”
他可是特意打扮了一下的,幸好没给晓晴丢人。
“我很喜欢。”
林晓晴去入住的时候,前台竟然问她要结婚证。
“怎么办,我没带。”
秦谨行从大衣内袋里掏出来,“我拿了。”
一进到房间,林晓晴还没来得及脱外套,就被人裹进了大衣里。
闻着林晓晴头上熟悉的味道,秦谨行深深地吸了几口气。
林晓晴把头埋到他坚硬的胸膛上,听着沉稳有力的心跳,环住了他的劲腰。
良久后,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
一件件衣服散落,沙上、椅子上,都是两人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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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别胜新婚。
俗话说的一点没错。
林晓晴凭借着强大的意志力,才从床上爬起来。
“怎么不睡了?”秦谨行睡眼惺忪的问。
林晓晴从空间里拿出干净的内衣和秋衣秋裤穿上,外套也换了新的,“我要去上课。”
秦谨行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开始穿衣服,“我送你。脏衣服放着吧,这里有晒台,我回来洗。”
“你睡会吧,不用洗,回头我拿宿舍洗就行。”林晓晴说,他眼睛下面有青黑,一看前几天就没休息好,“等下课你再去找我。”
“我不困,走,我想看看你上课的地方。”
秦谨行洗漱特别快,收拾完还提前下去买了个早饭。
男帅女靓,两人走在校园里十分引人注目。
林晓晴被看的不好意思,反而秦谨行,一副视大家为无物的样子,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真是佩服军人的定力。
昨晚,秦谨行的一巴掌,可谓镇到了整个进修班的人,李俊今天都没来上课。
秦谨行一迈进来,大家都下意识的往后缩,不知道他今天又找谁的麻烦。
然而,他只是帮林晓晴把书包放在书桌上,说了句,放学我来找你,就出去了。
看着他出了教室门,大家才松了一口气。
坐在她附近的女同学好奇问,“林晓晴,你爱人看着好有气势,他是干什么的?”
“当兵的。”林晓晴说。
“怪不得。”
一巴掌就把李俊扇进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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