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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地看了一会儿,他终于坐进车里,缓缓发动汽车,离开了。
伍媚闭了闭眼睛,安静地坐回转椅上。她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只有五色的魔方屏保在不知疲倦地拆分、组装、拆分、组装……
沈陆嘉进来时,就看见伍媚神情渺远地盯着屏幕,仿佛在看,又仿佛没有在看。他不由有些心慌,仿佛她整个人是要羽化的仙女,即将在他面前化作雾气,消失不见。不,即便她真是仙女,他也会藏起她的羽衣,将她拴在自己身边一辈子。
“在想什么,这么入神?”沈陆嘉走到她身后,俯身揽住她的肩膀。
伍媚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她有些掩饰地一笑,“你来了啊。”
“有几天没见着你了,我想你了。”沈陆嘉在她耳畔低低说道。他呼出的热气在她的耳廓边沿缭绕,伍媚忽然觉得一颗心莫名其妙地变得平静下来,她扭过身反手搂住沈陆嘉的脖子,脸颊贴着他的脸颊。
这样的姿势有些变扭,沈陆嘉索性将她抱坐到办公桌上,自己站着。两个人就这样安静地脸靠着脸,鼻尖就是对方肌肤的气味,女人身上的甜香,男人身上的木香;掌心下面是对方衣料的触感,丝绒的细软,毛料的挺刮。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沈陆嘉,遇见你真好。”伍媚忽然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道,语调近乎呢喃。
沈陆嘉低头在她的眼皮上轻轻印了一下,“不,你才是老天赐给我的礼物。”
这个无意间的巧合使得伍媚忍不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沈陆嘉茶褐色的眸子只是安详地回望她。
伍媚忍不住扬起头,去吻他的唇。唇齿的亲密无间里,伍媚模模糊糊地发现,她好像真的爱上眼前这个男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应酬到九点多才回来,对中国式饭局深恶痛绝。小喽啰永远都是被灌的命。在喝了三杯红酒的情况下晕乎乎地又写了将近五百个字,实在撑不住了。明晚可能会在这一章尾部加上一些和男主的甜戏,反正今天买了,多加字不会收钱滴。。。
此章已补全。关于女主到底对楠竹是什么样的感情,其实我也不知道,爱更对的是一种感觉,是说不清楚的。她的遭遇和经历注定她大概就是这个状态,爱情里哪里有绝对的旗鼓相当,是吧?总有一个会多爱一点。
☆、生命是部小说
两个人分开后,沈陆嘉才注意到了伍媚脚上的那双鞋子。宝石蓝的底色,上面有红色的茶花和绿色的叶片。伍媚有些发窘,生怕被认为是某位特立独行的女作家的门下的左护法,撇清道:“我忘记换鞋了,这是开车时穿的平底鞋。”
曾经将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柴可夫斯基弄混了职业的沈陆嘉自然不知道她的担忧,他只是很中肯地说了一句:“挺漂亮的。”便关注到了伍媚刚才那句话中别的信息点了:“你下午开车出去了?”
伍媚在心底犹豫了一下,该不该说真话,不行,倘若说了实话,就必然得提到她和顾倾城的关系,又要瞒着他,她私心里不想再骗他。掠了掠头发,伍媚一面关电脑,一面说道:“嗯,下午出去了一趟,到银行拿钱的。”
沈陆嘉却似乎被提醒,从皮夹里拿出一张信用卡,递给伍媚道:“这是我的的副卡,你收着。”
伍媚用食指和中指夹着那张卡,斜着眼睛睨他:“沈陆嘉,你这是什么意思,养情妇?”
“不,当然不是的。”沈陆嘉急了,生怕她误会:“我不大懂那些护肤品、衣服、香水什么的,买了怕你不喜欢。说实话,我也知道自己是一个很闷的人,不大会哄女人。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是我最擅长的大概就是赚钱了,所以如果你肯花我的钱,我会很高兴。”顿了一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又添上一句:“而且我听君俨说,他的信用卡都是放在老婆那里的。”
“鼎言你交给我打理,信用卡你也交到我手里,你就不怕我是骗财骗色的,把你的钱卷了跑路?”伍媚心下感动,嘴上揶揄。
沈陆嘉笑起来,语气笃定:“你舍不得跑路的。”
伍媚一扬脖子:“这么自信?”
“你还有三百万在我手里呢。”
“沈陆嘉——”伍媚佯怒。
“好了,逗你的,待会儿我们去哪里吃饭?”相处这么久,沈陆嘉已经深谙调虎离山之计。
伍媚想了想,兴致勃勃地向他建议,“我们去吃火锅吧。”
沈陆嘉哪里有不允的话,两人相携离开了鼎言大厦。
伍媚也没取车,指了路之后她便舒舒服服地窝在迈巴赫齐柏楚的副驾驶上闭目养神。
到了火锅店,人声鼎沸,热闹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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