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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2页)

“我叫伍媚。”伍媚随口应道,只是专心地盘转着手腕上的镯子,那神情看在晏修明眼里,简直就像小家女捞到户头。略略放下一分担心的晏修明又开了口:“这个名字好。伍小姐虎口上的朱砂小痣和翡翠镯子倒是相映成趣,沈大哥你说是不是?”

沈陆嘉却觉得有些古怪,那个镯子,外头连包装都没有,怎么可能是托人买的礼物?伍媚刚才分明是睁着眼睛扯谎。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何况在剧院遇到的那次,她似乎提到晏修明是她的偶像?难道她知道这个镯子的来历,这才见不得落在别的女人手里?似乎只有这样才讲得通。沉浸于自己的思绪当中的沈陆嘉哪里注意得到晏修明说了什么,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

伍媚将手举着看了看,笑道:“你说这个啊,生下来就有。什么朱砂痣,不过是血管瘤罢了。”

听到血管瘤三个字时,沈陆嘉才回过神来,他紧张地看住伍媚:“什么血管瘤?”

“没事儿,这种凸出的红色痣在医学上又叫血管瘤。”伍媚轻描淡写。

“沈大哥和伍小姐之间的感情真叫人羡慕。”晏修明勉强一笑,“时间不早了,我就先告辞了。”

“我送送你。”沈陆嘉好风度地起了身。

去电梯的路上,沈陆嘉有些歉意地说道:“关于那个镯子,对不住了。”

“不要紧的,沈大哥,本来我留着就不合适。”晏修明笑得温婉,“对了,沈大哥,伍小姐在哪里高就啊?她先前来的时候我模模糊糊听见你的助理管她叫‘伍总监’来着。”

“她就在晟时工作,公关总监。”沈陆嘉对晏修明存着一种隐隐的内疚感,也不奇怪,男人对于喜欢自己的女人,终归是有两分另眼相看的。

“伍小姐真是了不起,不像我,除了跳舞,对其他一窍不通,老被我妈嫌弃。”晏修明自嘲似地笑笑。

“你也很优秀。真的。”沈陆嘉说得诚恳。

“谢谢你,沈大哥。”

沈陆嘉回到总裁办时,伍媚懒洋洋地坐在他的位置上,歪着头看着他。而她面前的桌子上端端正正地摆着那只金丝种翡翠手镯。

沈陆嘉拈起手镯,“怎么褪下来了?”

“你妈送给准儿媳的,我哪里敢要?”伍媚斜着眼睛哼哼唧唧。

沈陆嘉失笑:“刚才戴的不挺起劲儿的吗?”

伍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这个镯子还是我奶奶传给我母亲的。”沈陆嘉摸着温润的镯头,脸上浮现出追忆的神情,“不过在我心里,有资格戴着它的,只有你。”说完,他握着镯子就打算往伍媚腕子上套。

伍媚却拦住了他的动作,“你收着吧。”这个镯子她若是自己留着,等到哪一天陆若薷向“准儿媳”问起来,她还不知带会被编排的怎么不堪呢。女人对女人,总是有几分残酷,这几乎可以说是本能,更勿用说她和晏修明了。

沈陆嘉的声音却黯了下去:“你不肯要?为什么?”

“我若是收下了,你不是叫晏小姐为难吗?”伍媚又一次笑得意味深长。老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除了她们母女三人,再添上一个陆若薷,想必她这次要玩的游戏,不会太无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关心我的颈椎的妹纸们爱你们ua

其实晏修明这样的妹纸我们身边都不缺,不过表现的程度不同而已,当你和她没有利害冲突的时候,这种人总是能让人感觉到相处的比较舒服,因为她们精通说话的艺术,很会做人。在小说里,所谓的真性情(但是我从来不觉得伍媚的标签是真性情唷,这姐妹两个都是心机深沉,只是表现方式不一样而已)比较讨喜,但是现实生活里我们对这种人的容忍度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高,当你穿了一件自我感觉良好的衣服去单位或学校,即使不是很适合你,你也会希望别人说句“不错”,而真性情的人往往会卖弄自己的“个性”,犀利地戳穿真相:“你穿这个难看死了,像只柴油桶,连腰都找不到。”这些只是题外话,不是鼓励大家做晏修明,做人还是要外圆内方比较好,尤其是你没有骄傲和傲娇的资本和背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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