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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神经病,谁要小母马!”
宋铮又骂了声。
本来以为自己的力气仅够维持呼吸,没想被气到之后还能爆发一波,潜力是可以被激发出来的。
“看把你激动的,不急,”霍霁风道。
宋铮躺在棉被上的马腿抽搐了下,蹄子有点痒,他从来没有这么想踹一个人。
霍霁风忽然想起一件事,火烧北梁粮草那晚,他曾许诺自己的战马,等回到自家军营就奖励它好吃的,后来军务繁忙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阿冬。”
“小的在!”
霍霁风吩咐:“你去找林六,叫他把我份例里的果品送过来,再去厨房要两根胡萝卜。”
林六是专门负责霍霁风生活起居的亲兵,比如打扫营帐,送送饭叠叠被子。
阿冬应了声后立即去办。
宋铮的眼睛亮了亮,眼珠子转动看向霍霁风:“谢谢你还记得。”
“在说什么?”宽厚的手掌摸了摸他头顶,再顺着油亮的鬃毛从上而下抚摸,马儿自然不会回答,于是又自顾自说,“你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宝马,体魄强健,上了战场更是迅捷如风,可要快些好起来,届时咱们再共同御敌。”
宋铮无奈:“我能好起来,就是怕你破防。”
有些人天生是打仗的料,有些人只能做文书工作,宋铮就是后者,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
如果今天他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人,他可以像高军师那样成为霍霁风的左膀右臂,他读过战国时期与《孙子兵法》齐名的《吴子兵法》,还有被称为“军事百科全书”的《六韬》,唐代《李卫公问对》等,战术储备可以说很全面。
再结合霍霁风的能力,不说分分钟能大败北梁,但保证不在战事上受制还是绰绰有余。
可惜,他一匹马什么也做不了,当狗狗还能叼个毛笔写俩字呢。
他的马嘴大,除了咀嚼草料,叼不住太精细的东西做出精细的动作来。
不出一盏茶的功夫,林六抱着大将军的那份果品来了,阿冬手里则揣着两根还沾着露珠的新鲜胡萝卜。
宋铮不自觉舔了舔,落在干草上的马尾甩动了一下,明显是高兴的情绪,但灵魂依旧是清冷状,淡淡道:“亏你还记得。”
霍霁风拿过一只水果,在衣服上擦了擦,递到宋铮嘴边:“吃吧。”
宋铮看了看他手里的水果,小小的圆圆的,从卖相上辨不出品种。
霍霁风道:“此物虽显粗陋,比不得京中珍馐,但在边关军营里还是很稀罕的,尝尝?”
由此可见,军营是多么吃苦的地方。
而军营里的好东西,霍霁风都舍得拿来给他吃,足见此人对他很重视,当成兄弟不是说说的。
“谢谢,”宋铮张开口,叼住水果,嚼吧嚼吧吃起来。
这个水果个头较小,果肉松软,口感粉糯,味道偏酸,不出所料,应该就是古代版的苹果。
那时的苹果还远没有现代培育的圆润饱满,香甜可口,但也不错了。
一只苹果,两根胡萝卜下肚,宋铮很是满足。
他如今胃很小,肠道又长,是专门持续发酵纤维性饲料也就是草料的,因此大量投喂水果反而会影响消化,方才的水果量却刚刚好,既能给他补充维生素,也不会打乱肠道的微生物平衡。
林六看着特别嘴馋,还很羡慕。
“大将军,乌云真是好福气,它得您这个主人,就是战死也无遗憾了。”
好好的温馨气氛被他破坏得一干二净。
说完,感受到了马儿的视线。
圆溜溜、黑漆漆、直勾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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