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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菜直接吃会苦,陆见微烧了开水烫一遍,沥起来留着晚上炒肉沫吃,是一道很好的下饭菜。
小排用凉水泡着,等把血水泡出来,也是留着晚上那一顿做一道糖醋小排吃。
还有一块豆腐,她打算做豆腐汤喝。
陆见微端着最后一道白灼佛手螺出来的时候,看到男人正对着饭菜流口水,她不由得笑了一下,“回来了,饿了吧,洗手吃饭!”
顾淮征以前的生活过得很糙,下了班,直接就和军官们成群去了食堂,打饭吃饭快得跟打仗一样,哪里管洗不洗手。
但和媳妇儿一块儿,他怕媳妇儿嫌弃,倒是挺自觉,去洗了手过来,碗筷都摆在桌上,直接坐上就吃。
他先吃了一口红烧肉,用冰糖炒出红亮糖色,加黄酒、酱油焖煮至酥烂,入口即化,不由得赞叹一声,“好吃,媳妇儿做的菜好吃!”
他觉得不能单纯用“好吃”来形容,应该说味道绝了。
顾淮征三两口下了肚,想到媳妇儿喜欢被夸,竖起大拇指,“我媳妇儿做的菜太好吃了。”
【来自顾淮征夸夸值,,是否转化为生命值?】
【来自顾淮征夸夸值,,是否转化为生命值?】
接连两条,网格条上的绿色增加了比较醒目的一小格,陆见微的生命值从千分之十一一口气涨到了千分之十三,她可以多活将近八个月了。
陆见微觉得很值了,给他夹了一筷子四角豆烧肉,“喜欢吃就多吃一点。”
顾淮征注意到陆见微用的是自己的筷子给他夹菜,之前在海城陆家的时候,她也给他夹过菜,不过那时候她用的是公筷。
反倒是她给家里的人夹菜就没这么多讲究,用的是自己的筷子。
那时候他心里还有点不是滋味,想着什么时候她才会和自己这样亲近,不分彼此。
顾淮征将媳妇儿夹的菜吃下去,四角豆清脆,后腿肉肥瘦相间,佐以姜葱蒜后,并不油腻,但肉香浓郁,吃到嘴里有着独特的绵软,是他从未吃过的美味。
小白菜清甜可口,吃一口红烧肉,再吃一口小白菜非常化腻。
他着实没有想到媳妇儿的厨艺如此高,对,就是高,简直是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了,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
以前吃过的国营饭店大厨做的菜,庆功宴上那些好吃的菜,和媳妇儿做的比起来,都只能算做熟了而已。
陆见微也毫不意外,厨艺是她前世少数几个花了功夫钻研过的爱好,但凡她喜欢吃的菜,家里都会把大厨请来给她指导,她也挺喜欢烹饪。
之后,顾淮征就没有说话了,埋头狂炫,陆见微也是罕见地吃了两块贴饼,剩下的十来个,包括剩下的菜全都进了顾淮征的肚子。
他放下碗筷,舒畅地叹了一声,揉揉肚子,有点担心自己的腹肌。
这么吃下去,他不会和方国南那个胖子一样吧,年纪轻轻就长个大肚腩。
“媳妇儿,晚餐我来做吧!”
陆见微有些惊疑,“怎么了,不好吃吗?”
吃的时候也没见说不好吃啊。
“不是,主要是太好吃了。”
顾淮征起身收拾碗筷,“我怕这么吃下去,吃成个大胖子了怎么办?”
陆见微想象了一下他成大胖子的模样,忍不住笑起来,顾淮征看她那小调皮样儿也是忍俊不禁,又道,“我也担心要是我做饭的话,会把你饿瘦了。”
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媳妇儿吃不惯食堂,一般的饭菜都不想下嘴了,陆家何妈的厨艺自是不必说,媳妇儿的这才叫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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