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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三章有朋自远方来
从衔雨榭出来,地上的杂物血迹已经清理得差不多。王管家兢兢业业,我有些过意不去,赏金自不必提,又想起那个重伤的,我硬着头皮嘱咐只管用最好的医药,不管吴何有出不出诊,都先去找人请来。
我长叹一声,林阿给我添的麻烦真是贵得要命。等他好了,总得先扣下他几十年的薪水。
我问倒茶的小孩:“裴秋去哪了?”
那孩子叫桂圆,正有一双小圆眼睛,怯怯道:“秋姑娘去了……水牢。现在已经回来了。”
“哦。”我点点头,往嘴里扔了颗青枣,“几个人回来的?”
“秋姑娘一个人回来了。”
我笑了声。白青枫是死脑筋,谁也没说他和林阿的事有一丁点的关系,他偏偏自己往身上揽了一堆罪责蹲进水牢。裴秋觉得是我刻薄,闹着要拿钥匙,她一个人回来时,应当气得要命。
想起生气的裴秋,我心情大好。
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沉,湖上一片暖金色浮光。黄昏时,人最容易说真话,故而最适合审问。佘微在客房里待了这半天,应该也吓得足够了。
我正要去找佘微,帘外却有人通报,说是有客人。
客人?谁都知道我如今死了老婆做着鳏夫,一脑袋的霉气。这时候来拜访,实在古怪。
我挥挥手,要桂圆去回了。
通传的侍者又道,来人自称姓花,从七非城来。
我将茶盏放下了。
七非城的花家,是一窝狐狸。这不是比喻,他们根脚如此。
传说七千年前,天生异象,神人降白石与灵妖百族缔结盟约,称为白石之盟。那与白石缔约的妖怪,除了修炼习得的法门,便各自有一两样家传的本事。
于是从那时起,这些妖怪们便乐此不疲地互相攻伐,夥同时不时冒头的人类魔修将断南这地界搅弄得越发稀碎。
七千年过去,传说中的百族已经少了大半,七非城的花狐狸家,却难得狐丁兴旺,又素有家风严谨的名声,族中男狐个个修习圣贤教诲,女狐不令识字,也都是贞洁娴雅的典范。
我在断南待了几十年,早就成了所有妖的眼中钉。
大约是本人实在太讨厌,所剩的那十几个白石妖族十年前破天荒地和解了,推了花家出来当头领,处处找我的麻烦。
林阿认为打起来是迟早的事,我觉得他说的没错,可林阿想先下手为强,我便犹豫了。打仗,一是会死人,二是会花钱,三则不止花狐狸会沽名钓誉,本人也尽量演出一副关怀民生的仁君风范,若是主动挑起征战,没有道理。
我觉得这事需要等,便把原因讲给林阿听,可他却骂我,由此可见,此人真不是个东西。
多亏冯小娥帮我搭腔,头头是道地分析了二三十条,驳得林阿哑口无言,此事便放了。
这麽些年来,花家的狐狸毕竟也熟读圣人书,顾及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始终拉不下脸,只敢找着名目暗自挑衅。
不过,林阿“死”在了七非城,这倒是一个很好的起兵借口。
我有时纳闷,莫非林阿又给我演了一出戏,为的就是证明他想得没错。等到日後七非城被烧了精光,蓑衣城也打得稀烂,本人拎着一串狐狸脑袋荣登大宝,林阿便打个哈欠醒转,笑眯眯拉长了声音道,裴妍草莽,小娥粗浅,早该听他的。
这便是白日梦了。
等我回过神来,已经在正厅喝着茶等人,裴秋满脸阴云,捏着剑,坐在我左手边。
据说花家主张禁欲,连口腹之欲也一概舍了,所以这回待客,我特意令人弄了十二种点心果盘,密密麻麻摆了一桌。裴秋一口也吃不上,撇了我一眼,倒是咽了好几回口水。
那花家的使者还没来,我打着哈欠,心想此人着实无礼。我正犹豫着捡哪一样点心先啃两口,却看桂圆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说那花家的公子走在路上,摔了一跤,差些跌进水里。
我有些奇怪,就我认识的那几个妖怪来看,根脚不同,体质各异,可是比起本人所属的无毛裸猿一类,都手脚灵便得多。钮岛上又没什麽山,莫非七非城派了个傻子来戏弄我?
我摸了摸下巴,正思忖着要如何生气,却听门外传了名号,那姓花的狐狸到了。
因为林阿的喜好,钮岛的房舍里处处垂着纱帘,他说这麽一挂,朦胧中得见美人面颜,别有一番风流。
我一向觉得这是无稽之谈,可迎客时掀起水一般的帘幕,灯影绰绰间露出的那张艳丽面容着实令人心惊。
志怪小说的狐狸精怪,多是绝色美人。可七非城的花家是一窝学究,我本期待着见到某个蓄着山羊须的儒士,但眼前来客实在出人意料。
来人一头雪色长发,高高挽着发髻,如艳装歌女一般满头佩着珠玉簪花,脸侧垂着两只毛茸茸的狐狸耳朵,耳旁刻意分出两缕头发,编入金丝,同一串珊瑚璎珞一道垂在胸前。
他身上套了件水红色的拖地长裙,金线沿边,下摆隐约露出彩绣牡丹纹样,外套是稍浅些的闪红,可皱褶处隐隐泛着银光,华丽奢侈丝毫不减。
蓬荜生辉是什麽意思,我今日算晓得了。
花公子一身光彩,仿若镶嵌了宝石的琉璃塔,我看得眼花,半天才发觉他撑了枝榆木拐杖,走路极慢——原来是个瘸子。
我有些讶异,连忙让裴秋去扶花公子入座。他却微笑着示意裴秋坐下,极轻盈地朝我一拜:“在下花书剑,七非城一名微末小妖,久闻城主威名,今日得见,荣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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