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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见到了霍理事长,慌乱了这么多天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安全感满满!’,一位难民如此说道。相信有了霍理事长的坐镇,六十九区很快就能从洪水的无情当中重获往日的生机……”

李末看到这里,立马在心里面嫌弃地啧了啧。

首先是这个标题,明明他也没做什么很有用的事情,不过就是在洪灾发生之后的第一时间带着物资去救援了而已,换个人来照样能做的事情,霍竟司手底下的人大可不必把自己捧得这么高,还什么最美的人性之花……不过就是利用舆论给霍竟司造势而已。

然后就是这个内容,也大可不必这么冠冕堂皇,其实如果不是碍于他们还要点脸,他们应该恨不得这么写吧——

“霍竟司的老婆去救援了,霍竟司也去了,理事长亲临灾区,是真正做到了从感同身受的角度去维护平民权益,等他以后当上了总督也一定不会亏待你们的,所以大家快投他吧!”

这么写多好,省得有不知道的人还要多问一句李末是谁。

“怎么了,觉得这个新闻写得不满意?”霍竟司坐在他旁边,忽然冒出来了这么一句。

李末心中一骇,还以为他听见自己心声了,随后不紧不慢地拿起报纸送到他眼前,道:“没有,就是觉得这张图把你拍得有点像保安。”

安全感满满。

霍竟司也笑了,打趣道:“那下次叫他们别躲在那么刁钻的地方了。”

李末也礼貌笑笑,尽管他觉得这句话并不好笑。

他知道这则新闻刊登之后,霍竟司的形象在平民们的心中一定会变得更加高大上,那些平民还以为霍竟司真的是救世主,却不知道对方只是把他们当作愚昧的蚂蚁罢了。

这么多年来,他卧底在霍竟司的身边感触最深的一个道理就是那些自诩清高的贵族从来都没有把平民当过人。

平民们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往上爬,在他们的眼里不过是不自量力,想要让他们的努力前功尽弃,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最要紧的,这些事情在那些傲慢的贵族眼中不过是玩乐,仅仅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李末垂下眼睛,把报纸收了起来,心中继续完善起自己杀霍竟司的计划,好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从自己的脑子里面驱散走,毕竟他是来杀人的,除了取得霍竟司的信任,其他的他管不到也管不了。

当时他接任务的时候,对方并没有要他即刻就杀死霍竟司,而是要他卧底在霍竟司的身边,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自然会有人出来告诉他什么时候下手。

只是让他疑惑的是,对方虽然说要他卧底在霍竟司的身边,但是既不需要他窃取霍竟司这边的什么情报,又不需要他和什么人接头,这几年闲的他都快发芽了,只能在心里面不停地完善自己的计划。

他曾无数次在心里面幻想自己刺杀霍竟司的场景,霍竟司有可能出现的地方他全都想过,就连逃跑路线他都已经规划好了好几条,虽然不管任务成功还是刺杀失败,他被当场杀死的可能性都更大,但他好歹还是为了自己的这条命做足了准备。

剩下的一切就都看造化了!

李末闭了闭眼,在心中敲板。

与此同时,他忽然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好像在被人拨动。

李末心中缓缓升起一个问号,他睁开眼,低头看去,却发现霍竟司正在给自己的无名指缓缓套上一个戒指。

李末:???

那是一枚钻戒,戒身呈藤蔓状,水滴型的钻石镶嵌在中间,目测重量不小于三克拉,净度不低于vvs1,而整体设计最为精巧的地方,则是钻石旁边蜿蜒出来的藤蔓枝条,上面镶嵌了数不清的碎钻,光线照射下来向四周反射爆闪的火彩,给原本死板的设计增添了无限的灵动。

一看就知道这玩意儿能买他几十条命了。

“去八区的时候偶然路过了一场拍卖会。”霍竟司把戒指给他戴好,随后托起他的手,在他的指间轻轻落下了一个吻,“觉得你应该会喜欢,于是顺便带了回来。”

又在装逼。

李末在心里面翻了一个白眼,但是脸上的嘴角却怎么压都压不下去,那因为钱而产生的笑容比手里的天然钻石还要纯粹。

“喜欢吗?”霍竟司博得美人一笑,心情也十分愉悦。

李末把手收回来,细细端详着手上的戒指,随后看向他,轻轻点了下头。

他终于知道那种小说里面的霸道总裁为什么都喜欢用这种东西讨主角的欢心了,这种东西送给他他也开心。

所以与此同时他也在心里面默默做了一个决定——

杀霍竟司的时候他会下手轻一点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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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末:做任务的时候也要懂变通,比如在合理范围内赚点外快什么的

认可

霍家的老宅位于一区北郊,宅子是霍家祖上不知道多少代传下来的,现如今每年都要修缮,独属于上个世纪的英式风格却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复古但不陈旧,低调又不失奢华,尤其整座老宅占地两千五百平方米,在寸土寸金的一区可谓极尽浮靡。

所以李末每一次来这里的时候都要感慨霍家的有钱,是超出了他想象的那种有钱。

要是他没有任务在身,真的是霍家儿媳就好了,那他或许还能无忧无虑一次,这辈子也再不愁吃穿了。

尽管他也知道,如果不是因为任务,他也不会和霍竟司结婚,甚至这辈子连霍家都没机会看见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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