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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补了四千字,大家请到上一章先看看。)
沈兴庆磕了口瓜子,“那不废话?除了他爹娘,谁还会站在门口接客人?”
周春凤心里藏着事儿,也没跟沈兴庆计较,只摇摇头,“打扮得倒是像模像样的,但我看着......倒不像是什么富贵人家,小姑子不会是被人骗了吧?”
“秀兰和国宏都比你精多了,你能看出来的事情他们能看不出来?而且他们家最精的还是明兰那丫头,放心吧,她指定吃不了亏。”经过上次刘辉那件事,沈兴庆就看出来明兰这丫头不是个省油的灯,又精又聪明,比他们这些人可都是要好多了,所以用不着担心她。
周春凤想想也是,上次发生沈如珍那事儿,明兰这丫头可都是一点儿亏都没吃,朱宏爹娘有什么问题那肯定也瞒不过她,既然这样,那他们这些外人也没必要管那么多了,省的还招人嫌。
“明兰也来了,就在外头呢,估计一会儿就要上菜了。”
“奶,我都快饿死了,什么时候才能吃红烧肉啊?”
“快了快了。”
这次饭店里来的不止有女方的亲朋好友,男方那边的亲戚朋友也坐满了一张桌子,而且朱宏爸妈脸上除了局促之外,全都是发自内心的喜悦,看来也是对这桩婚事挺满意的。
沈兴庆点点头,“这才有个结婚的样子。”跟刘辉那次,他都不稀得说。
新娘子进来之后,就开始上菜了,不知道是朱宏家真的很重视赵明兰还是他们家是真的很有钱,这次的席面比跟刘辉结婚那次以及赵明芳结婚那次的席面都要好,几个小孩子看着都没出息地“哇”出了声,连沈清禾都惊讶,这席面上竟然还有海鲜!看来朱宏家这次是下了血本了。
酒席办得好,双方父母也都是笑容满面,客人们自然也吃得高兴,起码气氛够了,吃饱喝足,沈青松摸着圆溜溜的肚子问:“小妹,以霍家对你的重视,你结婚时候的伙食肯定比这还好。”
刘兰英也有些期待地问:“诶,小妹肯定也是要先在这边办一场,然后再去京市办吧?那我们要去京市吗?”她长这么大还没出过红旗公社呢,也不知道京市长什么样儿,是不是特别繁华?
“去去去,啥事儿都有你,京市那边的酒席肯定是霍家安排,现在谁知道?”周春凤心里其实有些矛盾,她不想让老大老二老三他们几大家子都去京市,他们都是乡下人,在乡下长大,哪里知道那边的礼节?要是给囡囡出了什么丑那就不好了,要不是她和沈兴庆是囡囡爹娘必须得去,她都有点发怵。
但换一个方向想,她又想霍家让他们都去,因为那是对他们家人的尊重,而且爹娘、哥嫂还有侄子侄女都能送着出嫁,那囡囡心里应该也没那么紧张了。
沈清禾笑着说:“你们都是我的至亲,你们都不去,那还有谁能去?”
周春凤皱起眉,“囡囡,但是既然要分成两边办,那那边你哥嫂他们应该不用去吧?不然干脆在一起办得了,咱们一大家子这么多人要是都往京市去,起码还要在那边住一晚,那得多麻烦啊。”
刘兰英这下也不说话了,不仅是麻烦,还要花好多钱呢。
“但是你看今天明兰表姐结婚,男方那边的亲戚朋友也坐满了一张桌子,男方的至亲应该也都是来了的,到时候我去京市,就你们两个也太说不过去了,而且砚修肯定会安排好的,你们就别担心了。”
闺女都这么说了,周春凤就知道这趟京市,老大他们几个是非去不可了,她心里又喜又忧,于是之后的时间,她就一直监督着家里人,比如让他们吃饭的时候要注意礼节,不要嗦筷子、筷子上不要粘上饭菜就往盘子里夹、不要跟没吃过好菜一样猴急、不要吧唧嘴、不要架腿等等。
反正这段时间沈青松他们是被整得苦不堪言,但效果还是好的,起码他们身上的这些陋习确实是改掉了不少,与此同时,周春凤又让大家去做两身新衣裳,要在沈清禾结婚的时候去京市一洗一换,那时候是热天,总不能两天都穿同一件衣服吧?周春凤把她压箱底的布票都贡献出来了,就为了不给沈清禾丢面子。
面对家里人的这些改变,沈清禾不是不暖心的,她大手一挥,就出了两百块钱让他们去百货商店一人买一身衣服,夏天的衣服没冬天的贵,家里这些人一人一身差不多是够了。
对于这些钱是怎么来的,沈清禾的解释是她在山上又挖到了一棵人参还拿去黑市买了五百块钱,两百给大家买衣服,剩下的三百就给周春凤,就当做是她结婚之前孝敬爹娘的钱,以后就算她要给,他们肯定也不会收了。
周春凤思虑再三还是收下了,当然她有自已的小心思,她自已是不会留一分钱的,全都打算给沈清禾陪嫁陪过去,到时候单子上写得也好看些,而且这是闺女自已的钱,他们做父母的肯定也得
有自已的心意。
从霍延年来下聘到沈清禾结婚之前,周春凤每天都在忙,但在忙些什么沈清禾问她她也不说,只说让她别管就行,最后嫁妆单子列出来之后,沈清禾才知道原来她这段时间是到处给她弄收音机票去了,沈家给的嫁妆有二百八十八块钱、一台收音机还有一件羊绒大衣,周春凤还特地跟她说这事从港城那边弄过来的,稀罕着呢。
沈清禾看了一下那件衣服,版型和颜色确实都很时髦,而且质量也很好,比之前许伯父给她的那件羊绒大衣要好看些,只是从港城来的......这话怎么有点耳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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