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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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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烈的兰花香气萦绕在床帐间,陸芦不好意思发出声,紧咬着唇,指节微屈,用力抓着身下的被褥。

下一瞬,他的手指却又被扣住,与沈应的十指紧紧相嵌,散乱的长发也跟着纠缠在一起。

院子里,淡粉色的韭兰和橘黃色的萱草花在微风中左右摇曳着,屋子里,床帐间的两道身影也在不停晃动。

这一次,陆芦没有昏睡过去,因着明日要上山,还有一些东西需要收拾,沈应没有折腾他太久。

待到两人停下时,窗外仍是日光明媚,他们没有起来,而是躺着依偎在一起,沈应搂着陆芦的肩膀,陆芦偏着头靠在他的怀里。

沈应轻拂着他鬓角微乱的发丝,忽地想起什么,开口问道:“你的生辰是什么时候?”

陆芦靠着他道:“芦花盛开的时候,我阿爹便是在那时生下了我。”

沈应听了,顿时神色恍然:“所以你阿爹才会叫你芦哥儿?”

陆芦点点头,又仰起脸问他:“你呢?你的生辰是什么时候?”

“冬天。”说到这里,沈应顿了下,低头看着他:“遇见你的那一天。”

这么巧,竟然是在同一天。

或许这就是天意,天意让他们最后还是遇到了彼此。

陆芦点头哦了声,在心底默默记下来。

他想起今日听到的闲聊,对此仍有些在意,过了会儿,垂下眼默了默,酝酿了片刻问道:“你……喜欢小孩子吗?”

沈应道:“还行。”

察觉到陆芦在想什么,他又问道:“怎么了?”

陆芦抿了抿唇,没回他的话,而是接着问他:“那你喜欢小子还是哥儿?”

听到这话,沈应这才明白了陆芦为什么突然这么问,凑在他的唇邊亲了一下,微扯了下唇道:“只要是你生的,我都喜欢。”

陆芦闻言,脸登时又红了,嗫嚅着小声道:“我、我是认真的。”

沈应目不转睛盯着他:“我也是认真的。”

两人目光相撞,呼吸交错,不知怎么又亲在了一起,等到再次醒来,却已经是天黑了。

翌日清晨,外头的天仍是漆黑一片,两人便早早起了床。

沈应收拾着箭囊,将弓箭斜着背在身后,陆芦在灶屋里煎着鸡蛋饼,另外煮了几个咸鸭蛋,叫沈应一块儿帶上。

刚收拾好,江鬆便来了,和之前一样,牵着黃豆黑豆等在院子门口。

听见脚步声,黑崽从狗窝里跑出来,它头一次和黃豆黑豆碰面,还不太熟悉,隔着木门互相嗅了嗅气味。

见江鬆已经来了,陆芦连忙把煮好的咸鸭蛋裝进沈应的包袱里,虽有些不舍,仍是催着他道:“快去吧。”

沈应走到堂屋门口,又回头看了眼,折返回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等我回来。”

陆芦嗯了声,怕被外头的江松瞧见,红着脸又催了一句,“去吧,别让大松哥等久了。”

等到沈应出了门,陆芦却又忍不住跟了出去,站在院子门口远远目送着他。

在沈应回头看向他时,挥着手说了句,“早去早回。”

就这样,沈应再次上了山,留下陆芦独自在家,小院转眼又安静下来。

所幸有黑崽陪着,陆芦并不无聊,每日他去到哪里,黑崽便跟到哪里,不管做什么,都像小尾巴似的跟在身后。

立夏过后,菜地里的蔬菜都长了起来,南瓜苦瓜和冬瓜也各自結了果,碧绿的藤蔓爬满瓜架,远远望去,绿油油一片。

除了蔬菜瓜果,同时长起来的还有地里的野草,光是给菜地锄草,陆芦便一个人忙活了整整一日。

初夏正是做盐水泡菜的时候,趁着刚长出来的豆角正嫩,口感也最好,陆芦摘了一些回去铺在竹筛子里,放在太阳底下曬着,准備泡成酸豆角。

只需曬一日,嫩绿的豆角便全都蔫了,等到傍晚太阳下山时,把晒蔫的豆角先收起来到屋里放凉,再扎成小捆,最后放入泡菜坛子里。

坛子里的盐水是陆芦提前调配好的,趁屋后的竹林里还长着竹笋,陆芦挖了几个剥去外壳,切成两半泡成酸笋,为免盐水长出白花,又摘了几支紫苏泡在里面。

泡完豆角,陆芦顺道看了眼浸泡在木盆里的青梅,前几日做的脆青梅已经用糖水腌好了。

他找了幹净的坛子,把脆青梅放入坛中,另外又裝了小坛,打算抽空给江家送去。

腌好的脆青梅顏色深黄,装坛的时候,陆芦尝了几个,味道又酸又甜,十分爽口,一口咬下去,还会爆出汁水。

不等陆芦先去江家,次日江槐便找上了他,约好和他明日去乡集卖手帕。

乡下的媳妇夫郎身上大多都会帶一块手帕,有的是自己绣的,有的则是集上买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针线,也不是每户人家都有针线。

江槐拢共绣了七块帕子,还剩下一块没绣完,于是来找陆芦一起绣,有了陆芦帮忙,两人很快便绣好了。

绣好手帕,江槐又帶着陆芦上山去摘桑果。

前几日江大山去打了酒,林春兰用陳家送的青梅泡了坛梅子酒,泡完还剩下半斗,想着再泡一坛桑果酒。

入夏之后,山里的野果逐渐成熟,光是上山的途中,两人便摘了不少刺泡儿。

刺泡儿有红的黄的,黄的叫黄泡儿,还未完全成熟,味道微酸,红的刺泡儿吃起来最甜。

桑果也叫桑泡儿,便是桑树結的果子,黑紫色的桑果完全熟透,味道最好。

前山的野果刚结不久,这会儿还没什么人摘,两人提着籃子,不一会儿,便摘了满满一籃,连指甲也被桑果的汁液染上了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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