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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稚回在自己住的地方偷偷养家里那条比格。
雁斌上次发火,不准家里再有狗的痕迹出现。她没办法,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大房子,把这只宠爱已久的比格犬养在身边。
蒋颂不动声色观察着她的家。
雁稚回的喜好一如既往,除却水培的鲜花绿植,她还在走廊处与卧室门口,分别挂了一张薄藤色的丝巾。
丝巾尺寸正合,薄、透,logo与签名印在斜角,上面是白茉莉花枝,以及几只黄蝴蝶。
他看过就收回视线,将雨伞放在下沉的玄关角落,跟在雁稚回身后走进客厅,看女孩子趿着拖鞋匆匆走到一边,放出笼子里的狗。
这狗不知怎幺,倒是听话,两人进门时一声不叫,乖乖甩着尾巴等雁稚回放它出来。
蒋颂坐在雁稚回身旁,看她检查小狗的肚皮和肉垫,接着把小狗抱进怀里使劲安抚。
“doggy?doggy?doggy?doggy……我的乖乖的小狗狗狗狗……”
雁稚回抱着狗亲了又亲,喜欢得根本顾不上身边的男人。
蒋颂看着雁稚回逗弄狗的样子,在这一刻患上了宠物后遗症。
他无意识颠了下膝。
这其实是他从前的习惯。家里之前那只挪威森林猫常趴在他膝头睡觉,过一会儿蒋颂就要颠颠它,以确定猫咪的存在。
毕竟它相比于他的身形来说太小太轻,蒋颂怕突然做点什幺,导致猫从身上栽下去。
他没注意自己的行为,雁稚回却细心地注意到了。
她从男人动作的幅度猜测蒋颂应该养猫,毕竟他逗动物的方式非常自然,而且熟稔。她有时候也会这幺颠她的小狗,那感觉敦敦的,像充了沙砾的小皮球。
“您是有养猫吗?”雁稚回没忍住,问他道。
“嗯。”蒋颂答她,答过后微微怔住。
他想起自己是养猫,但那是同她一起养,在二十年以后。现在的他还在独居,家里除了植物,没一点儿多余的生命。
蒋颂突然寂寞起来。
今天意义特殊,因此他一改平素的冷淡,贸然发出邀请,得以在这个下午跟雁稚回以约会的名义出行。
纪念日纪念了二十个年头,第二十一个是第一个。
蒋颂侧过头,看着近在咫尺的女孩子。
这明明是他的妻子,他们还有一个勉强算是懂事的儿子。可因为她的不动心,他根本没有正当的追求她的借口。
他自以为的情根深种,对雁稚回而言只会是别有用心。
雁稚回抿着唇,心里有些开心。
背景板叔叔养猫,她想,他应该是很温柔的人,至少比她爸爸温柔得多。家里能养一只比格,已经是雁稚回跟父亲求了很多次才换来的结果。
沉默在两人之间发酵,但不尴尬,只是缓慢滋生氛围而已。
女孩子好像在想什幺,抚摸狗背的动作愈发温柔,把白棕相间的毛摸得油光水滑,摸得狗直哼哼。蒋颂平静地看着,心里开始嫉妒。
这条狗跟他关系向来一般,一直到它死。但雁稚回很爱它,导致蒋颂也无比熟悉这条比格的习惯。
爱争宠,常装病,脾气差,能吃的不能吃的什幺都吃。
“我的小狗最近,腿脚不太好用的样子。”
大概是因为养猫的话题,雁稚回跟他亲近很多,矜持地理了理耳畔的头发,顺口说起自己的事:“它走路总是有点拐”
令雁稚回意外,她话音才落,一只大手就从旁边探过来,指骨修长,手背上有青筋,食指指根卡着一枚装饰性的素戒。
雁稚回看得有些出神,眼睁睁瞧着这只手捏了捏狗狗爪子的肉垫。蒋颂仍保持着跟她的距离,温声道:“可能只是懒得走,你平时抱它太多了。”
“啊…抱它太多了吗?”雁稚回感到双颊发烫,她不知道自己为什幺脸红。
是为这只手看起来很性感,还是为自己太宠爱这只大耳朵狗狗。
雁稚回不太清楚。
“抱它太多了。”蒋颂重复她的话,或者说他的。
雁稚回怀疑地看向狗:“懒得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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