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0章
那晚易慈到家有点晚。林以霞先休息了,易新开没睡,一直在客厅里看电视等她回来,等着等着就在沙发上睡了过去。听见门响的时候他才悠悠转醒,刚好看见女儿开门进来,脸红扑扑的,衣服头发好像也汗湿了。
他连炮珠般发问:“大晚上你怎麽又去锻炼了,不是说跟阿仔去散步吗,你们难道去打球了?他明天高考你们还打球?你手里拿着什麽?什麽东西?”
“散步的时候买的小金鱼。”易慈把手上那袋鱼挂到架子上,一边换鞋一边答他,“我们没去打球,你的阿仔八点就回学校了。”
“那你呢?”
她说:“哦,我把他送回学校後去体育馆的操场跑了二十圈。”
易新开:“………”
易慈解释:“我有点兴奋,跑几圈缓解一下心情。”
易新开疑惑:“大晚上的你兴奋什麽,国家队来要你了?”
“没。”她含糊道,“我吃多了。”
“……”
她提起那袋金鱼,在家里搜寻了一圈,找来找去,没找到合适的容器来装鱼。易新开看她翻来翻去也心烦,最後从厨房找出一个坛子洗干净了让她拿去用,说明天再帮她买个鱼缸。
安置好小金鱼,她飞速奔到浴室洗漱。以往一直习惯洗战斗澡,但今天她在浴室里磨蹭了很久,因为她先冲了十多分钟的冷水澡,感觉身体完全冷静下来後才调到温水清洗头发和身体。
洗完後她还破天荒地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了半天自己的脸。
……怎麽形容呢。
不一定斩男,但好像斩女?
看了半天,她有点嫌弃拍了下镜子,擦着头发走回房间。
那天她失眠了,躺在床上想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什麽情啊爱的,一直离她的生活有些远。虽然陌生,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感觉,怎麽说都是个身心发育正常的女孩子,正常的感知能力是有的,更何况身边上至父母下至朋友同学反反复复拿他们打趣过,她当然往那方面想过。
可是那个人是李均意,他的存在本身让所有事情都变复杂了。
易慈一直没办法分辨对方在她的世界里扮演的是什麽角色,他们的关系有点像兄妹,大多时候像朋友,有点暧昧的时候她都自动忽略不计了,猜想太多显得很自作多情。反正以前她都是这样心理暗示自己的,完全没可能的人去想干嘛?自己不是他那杯茶。
也不是没有自信,就是感觉……李均意不会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生。
他应该喜欢什麽样的女生,易慈也想象过。音乐班那个头发自然卷的班花不错啊,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她和李均意每年都会一起在文艺汇演上合奏,挺配。还有他们班那个齐刘海的学习委员也不错啊,长得很日系的妹子,笑起来甜甜的,成绩好,性格也好,感觉很适合李均意。还有美术班那个腿很长的……
比起那些女孩子,她似乎……粗糙了一点?跟他不太搭。
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她很自觉地把对方当成朋友,拒绝胡思乱想庸人自扰。
……当然,也不是没有胡思乱想过。
喜欢上李均意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易慈不否认这一点。
他有太多优点,是身上有很多传奇光环的人,是完美无瑕的,是很多人摸不到的月亮。然而,易慈对那个形态的李均意很无感,完美得太假了,不真实。她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喜欢李均意是在他爸爸出事以後,很多事累积在一起,渐渐给了喜欢一些实感。
比如那次在食堂,想陪他吃饭,他走开了,感觉自己想哭的那瞬间。比如帮他打架那天,她往广播站跑的时候,为他打架的时候……那是她第一次为一个人那麽勇敢。再比如……那天周五他在食堂点到了红烧牛肉,她被他说的话吓到了,连忙去帮他拈他盘子里的牛肉,不小心碰到他的手时发现他的手很凉,太凉了,她当时第一反应是想握住他的手暖一暖。但她不该那样做,只好转移话题去问他要不要吃素的煎饼。再後来,他跑去洗手间吐了,走出来的时候脸很苍白,一点血色都没有,给人的感觉就像以前见过的那片狐狸云,马上就要飘走了。她看得很难过,那一刻有一种冲动,想走过去抱他一下,很想。但她没有立场那样做,只能赶紧转头飞奔去学校外面给他买吃的。没有合适的身份给他拥抱,她只能给他买一块草莓蛋糕。
再往前……那就太多了,数都数不清。
如果那些算喜欢,算心动,那她确实喜欢李均意。
那段时间她也觉得自己挺可笑的,很像班上那群一边说他装一边悄悄模仿他的幼稚男生,对所有人包括自己说他们是朋友,是永远的好朋友,背地里却总是忍不住悄悄观察他,关心他,感觉有点心动,还要努力装作没有心动,甚至要每天催眠自己他们就是好兄弟好朋友……催眠到今天,她都有点入戏太深,真的相信了。
看看,友情是多好的护身符。
明明他们已经那麽靠近。
过去有感觉到过一些什麽,隐隐约约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