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兰挎着菱角筐来的时候,念安正蹲在鱼缸前数鱼。
“这菱角得剥了壳吃,”她把筐放在石桌上,菱角的尖角戳着竹编的兔子耳朵,“我娘说新摘的菱角煮着吃最鲜,比栗子还面。”
念安举着菱角往鱼缸里扔,被傅远山连忙拦住:“小祖宗,鱼不吃这个,这是给你当零嘴的。”
傅煜城在菜窖里码红薯,大的摆在最下面,小的放在上面,码得整整齐齐像座小山。
“这窖里得留些缝隙透气,”他往红薯堆里插了束干艾草,“这样能存到开春,吃着还跟新挖的一样甜。”
云棠音提着油灯走进来,光照亮了窖壁的蛛网:“我把芝麻盐坛放在最里面了,挨着萝卜干,这样你取红薯时顺带就能拿。”
晌午的日头晒得槐树叶发亮,蒋建华把最后一屉红薯芝麻糕端出来。
“这是给张婶留的,”她往竹篮里装着糕,“昨天她借木模时说小孙子馋这个,得趁热送去。”
宋玉双纳着鞋底走过来说:“我把念安的棉裤絮好了,用的是新弹的棉花,比旧棉袄更软和。”
念安举着菱角跑出院门,银长命锁撞着裤缝叮当作响。
小兰跟在后面追,手里还攥着没编完的蚂蚱笼:“等等我,二伯说菱角藤能编小篮子!”
两人的笑声漫过篱笆,惊起院角的芦花,像撒了把碎雪,落在傅煜城新搭的红薯棚上。
蒋建华站在门口望着,手里还攥着给念安补肚兜的针线。
阳光穿过她的发梢,在青砖地上投下温暖的影。
储物间的陶罐里,茄子酱在慢慢发酵,辣椒坛里的红水泛着泡,芝麻盐的香气从坛口的荷叶缝里钻出来,混着院里的槐花香,酿成了槐院最绵长的滋味。
这滋味里,有红薯的甜,芝麻的香,辣椒的辣,还有一家人围坐时的暖。
就像那缸慢慢发酵的茄子酱,日子越久,滋味越醇厚,在岁月里沉淀出最安稳的底色,裹着满院的烟火气,慢慢酿成了生活本来的模样。
念安和小兰的笑声刚漫过篱笆,周德胜就扛着锄头从田埂上走来,裤脚还沾着新翻的泥土。
“建华嫂子在家不?”他站在院门口喊,“我家那口子说你腌的辣椒香,让我来讨点方子。”
蒋建华笑着从屋里迎出来,手里还捏着补了一半的虎纹肚兜:“快进来坐,正好刚蒸了红薯芝麻糕,配着新沏的菊花茶吃。”
灶房里,宋玉双正往面盆里倒新磨的玉米粉,打算做些玉米饼。
“德胜来得巧,”她用温水和面,“这玉米粉是前天刚磨的,做饼子最香。”
周德胜接过蒋建华递来的茶杯,看着碟子里的芝麻糕直咂嘴:“还是你们家日子过得滋润,蒸个糕都这么讲究。”
傅远山从菜窖里出来,手里拎着两个粉嘟嘟的红薯。
“刚从窖里取的,”他把红薯放在石桌上,“德胜你带回去,让嫂子蒸着吃,比新挖的还甜。”
周德胜连忙摆手:“这哪好意思,上次割芝麻就麻烦你们了。”
傅煜城从院里走进来,手里还拿着编了一半的菱角藤篮:“邻里街坊的客气啥,下次你家收玉米,多送两个嫩的就行。”
小兰蹲在院里编蚂蚱笼,菱角藤在她手里转着圈,很快就编出个小巧的篮底。
“您看这样编对不?”她举着藤篮问傅煜城,竹编的兔子筐放在旁边,里面的菱角已经剥出小半盘。
傅煜城放下手里的活计,帮她把藤条捏得更紧些:“再编两圈就能收口了,加点红绳当提手,比买的还好看。”
念安举着剥好的菱角往蒋建华嘴里送,菱角的清甜混着桂花的香气在舌尖散开。
“慢点喂,”蒋建华笑着张嘴接住,“别把菱角渣掉肚兜上,刚补好的。”
念安却指着院角的芦花直嚷嚷:“花,白,像雪。”
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只见秋风卷着芦花飘过篱笆,落在周德胜的草帽上,像撒了把碎银。
晌午的日头爬到槐树顶时,蒋建华的辣椒方子已经写在纸上,周德胜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兜里。
“多谢建华嫂子,”他往竹篮里装着红薯和芝麻糕,“回头让我家那口子做了,第一时间给你送来尝尝。”
傅远山往他手里塞了把晒干的桂花:“泡在茶里喝,解腻,配你家的玉米饼正好。”
云棠音把晒好的红薯干收进陶罐,盖子上贴着张红纸,写着“念安的零嘴”。
“这罐得放在灶台上,”她擦着罐口的灰尘,“冬天冷,焐在灶边,吃着不冰牙。”
宋玉双纳着念安的棉鞋走进来,鞋帮上的虎纹已经绣了一半:“我把鞋帮做得宽些,明年春天脚长了还能穿。”
傍晚的霞光把荷塘染成金红色,傅煜城带着念安和小兰去摘菱角。
念安坐在木盆里,小手划着水,银长命锁在夕阳下闪着光。
“慢点划,”傅煜城扶着木盆边缘,“别把盆弄翻了,菱角没摘着先成了落汤鸡。”
小兰站在岸边用竹竿勾菱角藤,竹编的兔子筐已经装了小半筐,笑声惊得荷塘里的鸭子扑棱棱飞起。
蒋建华站在院门口望着,手里的虎纹肚兜已经补好,金线绣的虎尾穗子在晚风里轻轻晃。
储物间的陶罐们安静地立在墙角,茄子酱的酸香、辣椒的辛香、芝麻盐的咸香混在一起,在暮色里酿成独特的暖。
她忽然想起开春时撒下的南瓜种,如今已经爬满篱笆,结出的小南瓜在叶间偷偷笑,像极了念安圆滚滚的脸蛋。
当最后一缕阳光掠过槐树叶,念安抱着满满一兜菱角跑回来,虎头靴上的泥点蹭了满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陆衍程逸结局免费春风十里,踏雪归春番外精选小说是作者卡布奇诺的猫又一力作,她曾经说过,没有辣椒的菜就等于没有灵魂,吃一口都像要她的命。现在面对一桌子的清淡美食,她却面不改色。林慈不悦的瞪了他一眼,嗔怪道我看是你自己想吃吧,别忘了今天医生怎么叮嘱的,你最近只能吃清淡的东西。被责怪的程逸无奈的笑了笑,今天我请客,陆总作为客人,就想多照顾他的口味,不过我都听我小管家婆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林慈哭笑不得,什么管家婆,多难听啊,不准再喊了!她话是责怪,但没有半点不悦。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我伤得千疮百孔的心波澜不惊。过会儿,林慈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你们先吃着,我去打个电话。眼看着她离开,程逸脸上的笑意渐渐淡了下来,向我投来挑衅的目光。陆衍,你还挺让我刮目相看啊,明知道我和小慈就要结婚了,你还要缠...
文案主攻文预收死後我成了情敌的白月光求收~本文正文完结文案钢铁直男江隽和意外穿进了一本脆皮鸭文学小说,哆哆嗦嗦照完镜子,他虎躯一震,惊恐地发现自己穿成了里面的主角受,伤口痛了要人吹,路走累了要人背,鸦黑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眼泪,打雷下雨害怕了要人陪可他如果想回到原来的世界,唯一的办法就是按照小说把文中的陆总裁追到,再把陆总裁渣了。好在要考虑到和谐,书中并没有对某些场景有细致描写,这让江隽和钻了空子不管是攻还是受,达成结局就好了嘛!为了达成BE结局早日回家,江隽和追他的时候卯足了劲儿,在渣他的时候也下料比书里更猛。在任务完成静静等待回家时,他突然发现这本书分上下两册,在上册里他渣了主角,下册还得把他再追回来BE剧情变成了追夫火葬场剧情,江隽和不得不腆着脸去求复合。江隽和握拳,要早知道是这剧情,之前在渣他的时候就收着点了喂!陆总裁是S市最年轻有为的总裁,长相俊美,眼神冷冽,杀伐果决,只在面对江隽和时柔和了眼神,围着围裙,洗手为他作羹汤。两人在一起後,陆总裁的公司陷入一场危机,在这个节骨眼上,他突然收到了枕边人江隽和与美女亲密的照片。闹掰那天,电话里,江隽和漫不经心地说和你在一起就是因为你有钱,不然美女温香软玉的,你以为我为什麽会看上一个男人?我已经出国了,再也不见。每每想起那晚,陆总裁目眦欲裂,心如刀绞,哪知两年後,江隽和竟有脸回到他的身边说要和好?!江隽和笑容中带着讨好,陆陆,我是爱你的。只要脸皮厚,老婆热炕头!死後我成了情敌的白月光文案江阳的生命永远地结束在了二十二岁。他死时,素来波澜不惊的情敌苏峥满目血红,状若疯魔。再次恢复意识,江阳从一具陌生的身体里醒来。身体的原主人只有十八岁,他无奈又读了一遍大学,兜兜转转,到了苏峥所在的公司做实习生。那个高冷矜贵如天之骄子一般的男人,此刻眼底带着一层雾气,修长的手指轻抚他的脸,仿佛在对待什麽稀世珍宝,口中喃喃道是你回来了吗。被摸得浑身鸡皮疙瘩,江阳一把拍开他的手,你大白天发什麽神经啊!江阳丶苏峥丶白晓薇从小就是邻居,三个人关系很好。青春期的江阳发现自己对白晓薇有爱慕之情後,悄悄告诉了苏峥。谁曾想,苏峥从那之後对他态度就冷淡了。江阳一直以为苏峥之所以对他态度冷冰冰的,是因为苏峥也喜欢白晓薇,谁曾想他的手机屏保是自己的照片,就连密码也是自己的生日。白晓薇知道,苏峥有个秘密。他一直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年纪第一的学霸,长相俊美,性格冷清,无数女生把他当做理想的男友模板,送情书送巧克力,他都避之不及,只和自己走得近些,好友说,苏峥应该是喜欢她的。高考毕业後,白晓薇一颗少女心扑通扑通,去跟苏峥表白,苏峥却告诉她,他是同性恋,他喜欢江阳。直到那年,江阳意外去世,一向不多话的苏峥更加沉默了,从此更爱穿黑色,衬得脸色更加苍白。白晓薇知道,他是在为江阳吊唁。他问她要去了所有和江阳有关的东西,他的照片,他写的同学录,他送她的礼物白晓薇担心不已,苏峥像是为江阳的死入了魔。直到那个年轻男孩出现在苏峥身边,他眼里终于有了些光彩,作为他的老友,白晓薇很是欣慰。逝者已矣,生者如斯,那个炽热如小太阳一般的江阳永远活在他们心中。内容标签都市破镜重圆系统穿书轻松江隽和陆衍一句话简介只要脸皮厚,老婆热炕头立意坚持不懈。...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黑豹柔情独占至尊总裁第1章噩梦黑豹柔情独占至尊总裁正文第1章噩梦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闪电劈裂开来。光亮持续不到一秒钟,整个世界再次陷入黑暗之中,雷声接踵而至。瞬间,雨点噼噼啪啪敲打在窗上。雨来了!黑暗与光明的专题推荐于诺豪门总裁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整体故事线无爽文,偏平淡,几乎无爽点,有可能被定义为圣母的情节,不喜勿入,长线文因为是第一次写文,所以会尝试各种风格的剧情,故事线很长,可以慢慢看,遇到不合理的地方请憋着忍一忍,刚开始写,所以很多设定还没补充完。欢迎收看本文,本文并无任何政治立场,看看就好,平行世界观点不代表现实世界,杠精给我叉出去!请勿代入现实...
周容川订婚前一天忽然提起我这么久没半点动静,阮流苏是死了吗?而刚刚小死一回的我,正被新婚丈夫吻醒。流苏乖,说好的四次,一次都不能少...
整个泽菲罗斯星球的人们都不能理解,纪舒春为何会爱上白秋烟这样一个患有基因病的脆弱人类。为了和她结婚,纪舒春不惜对抗整个家族,哪怕被打断双腿。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为了一个类,连命都不要了。他一定是爱白秋烟爱到骨子里了,为了她,他甚至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白秋烟一直也是这么以为的。可直到两个星期前,她亲眼看到对她一向彬彬有礼的丈夫,和别的女人抵死缠绵。这一刻,白秋烟放弃了,她不再追着纪舒春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