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戏一唱完,阎昌宗便带着她俩直奔后台。
大帅府的婚礼办得盛大,自然有人认得霁瑶,眼下这场景,着实替她尴尬。
带着老婆来看姘头,还是个男人,这新媳妇只怕是个好欺的摆设。
当事人夫妇想不到这点,俞知秋想到了,“你不该带霁小姐来这。”他刚卸下扎靠,还未来得及卸妆,浓墨重彩的脸三分妩媚,七分英气,语气却是无奈,他对霁瑶笑笑,“抱歉,霁小姐。”
霁瑶虽活了几辈子,人情世故懂得也不比昌宗多多少,想过来与昌宗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替谁尴尬。
俞知秋算看出来了,这位霁小姐是个心无城府的,阎大帅眼光不错,如果没有他,倒是一桩好姻缘。他掩去眼中晦暗,“你们去对面茶楼等我,我一会就来。”
黎小姐索性带霁瑶先去裁衣服,她家祖上做的是生丝生意,如今紧随潮流开起洋行卖起洋布,生意亦是十分火爆。
霁瑶反倒是接受不了她眼中时兴的洋装,繁复赘冗,张扬浮夸,对清清淡淡,素韵雅致的旗袍更为喜爱。这喜好也是随了师父与才分开不久的哥哥,不知道阎大帅喜不喜欢,不喜欢也无所谓,她喜欢便好。
旗袍之美亦是女性形体之美,量体裁衣,分寸不差,方能将这美发挥到极致。
量好身选好料子,回到茶楼,俞知秋已经候着了。
一袭青衣,修长清隽,褪去戏台上的妩媚与英气,清清正正大好儿郎一个。
黎小姐未跟来,三人落座,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只隐去霁瑶如何知晓俞知秋身份那段,只当昌宗说漏了嘴,让他背了锅。
俞知秋倒也没多想,昌宗个性如此,他也不怪,倒是他竟无意成全了好事叫他没想到,“虽如此,翁媳……总会遭人诟病。”
“我知道的,我不怕,倒是担心俞先生你在意,今儿来与你说说。”
他确是在意的,虽说是昌宗先招惹的他,但他毕竟年长,起心纵容他便是不对,一直心中有愧,今儿见着霁瑶,不过短短小半时辰便心绪难平,五味杂陈,眼下倒是松了口气,感念她的细致,“霁小姐胸襟眼界让我佩服,只是以后恐怕不易。”
霁瑶笑笑,看看他俩,“说不易,你俩比我更不易。”
如今这世道,男女换个地方换个身份尚能过下去,这男男,到哪里都容不下啊。
“我也不怕,大不了我们搬到山里去住!”阎昌宗道。
俞知秋握住他的手笑了,“我可不想陪你当野人。”转而对霁瑶道:“大帅虽脾气坏了些,但持身清正,治下严谨,眼下这东三省能如此太平,全因有他坐镇,他是个英雄。”
被称作英雄的阎大帅此时颇为狼狈,狗日的沣军抱了日本人的大腿,装备精良,长枪短炮不要钱似的往他身上招呼,他自打做了督军就没打过这幺憋屈的战。
一回营帐,副官脚跟一磕,“啪”得行了个军礼:“大帅,洪部长带了人来见您,等半天了。”
“一群蛀虫,老子不见!”
副官凑近了些,小声道:“说是来送钱的。”
得,都他妈知道他缺钱,“叫他们过来。”
他枪械也懒得摘,大马金刀坐下,思考着如何扳回一城。
副官领进洪部长同一个油头粉面的年轻人,便杵在阎琨身后当门神。
没人招呼,没人奉茶水,年轻人脸拉得老长,洪部长连忙打圆场,“大帅这是刚从前线回来吧,为了保护一方百姓,大帅您辛苦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977年,滨市。一场急雨带来冷秋,苏秋霜还未睁开眼,耳边就传来严厉斥责声。苏秋霜,你已经有了一门好婚事,读大学的机会就不能留给你妹妹吗?...
女A男O,历史架空,有一点点权谋,大女主,格局打开,强制爱,纯爱夫妻,事业脑,偏爽文吧,因为一切都算掌握在女主手中,有时候会比较烧脑,避雷,作者喜欢埋伏笔。女主起初只是想替何家报仇雪恨,只是大仇得报后,她觉得天下女子生活不易只有她一人杀出了重围,而且不管是哪国百姓都生活在战乱之中,所以她想要女子亦可以读书科举入朝为...
升上高二,寧文秋發覺,班上總有幾個早自習姍姍來遲的同學。尤其是叫做湛聞黎的傢伙,幾乎沒有準時來學校的一天。貓系愛睏湛聞黎X犬系熱情寧文秋上了大學,兩人邁入同居生活。大大小...
...
什么?末世?简林不明白,为什么一觉醒来,世界就变了。巨兽?吸血鬼?丧尸?这些存在于电影和小说里的生物为什么会出现,为什么还这么厉害?不!兄长,父亲,不要为什么,为什么,她一手带大的孩子会害的她家破人亡?不,那是我的孩子,你们不要带走她。为什么,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