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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小时后,苏见绮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登山包从小路离开殡仪馆。
穿过墓园,后面有个低矮的围墙,翻过去,再走一段土路,就能到达离开殡仪馆的主路。
主路是个坡道,坡底有一家小卖部,天气炎热,她打算去买一瓶冰镇的矿泉水降降温。
这家小卖部开设在这里,顾客大多都是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和死者亲属。
正是因为如此,店主才会对一身罕见红衣打扮的苏见绮多看了两眼,好奇她暗红色登山包里是什么好东西。
她笑着扯紧口罩,说:“一堆破骨头。”
“破骨头?”
“嗯,菜市场那边定的骨头,买来喂狗的。”
店主哦了一声,没有多在意,因为的确有不少人喜欢抄殡仪馆后面的近路到对面的菜市场。
走在林荫小道,不知是否苏见绮的错觉,自从背包里装了秦之朗沉甸甸的骨头,那道若有似无的视线更有存在感了。
就像一头蛰伏的野兽,过去只是用着余光睨着她,如今苏醒了,注视感就变得异常强烈。
背包里的尸骨好像更沉了……
苏见绮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拉开拉链看了看。
秦之朗的骨头散乱拥挤堆在里面,最上面立着他的头骨,冷不丁看去,就像和两颗黑漆漆的眼洞对视上了。
到底是人鬼悬殊,说是没有一点生理恐惧是不可能,她心跳得异常剧烈。
想说他真的是骨相皮相俱佳,即便是一颗头骨,都要比其他人的头骨顺眼得多。
苏见绮克制着生理恐惧,冷冷地说:“我不会让你再缠着我的。”
——她偷来尸骨是为了亲手送秦之朗归西。
她才没那么天真,相信一个鬼魂会放过她的承诺,还是决定自己动手除掉他。
或许是她的错觉。
秦之朗的头骨多了几分怒意。
死而复生
苏见绮没有回出租屋,直接骑车去了镇西的新房。
黄神婆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买了个房子,比镇东租赁的出租屋好得不知多少倍。
回到家里,她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空调,随手将沉得要死的背包往沙发上一扔,摘下假发和口罩,感受着18度的凉爽微风。
她突然想,如果秦之朗还活着,如果他们还在一起,此刻他一定会走过来将空调温度调到26度,温声唠叨她不要坐在风口位置,容易吹得头疼。
他就是这么一个爱唠叨爱操心的性子,不然当初也不会路见不平,蠢兮兮的替她挡住一个小混混。
明明那个时候他们都不认识。
苏见绮在镇子里的风评不太好,长得又比较招摇,就经常会吸引来一些脏东西。
镇子里的很多混混都向她表白过,说好听点是表白,其实就是想睡她。
她没想到有一天,她这个运气一向很差的人,竟然也会吸引来气质干净的东西。
秦之朗这个人看上去就温和斯文,估计连架都很少跟别人吵,后面也的确证实了,他根本敌不过小混混,胳膊被划了一大个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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