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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整个猎场再也找不出他这般悠闲的人了吧。
时景初默默叹了一口气,将整张脸都埋进小十的毛毛里,闭上了眼睛。
——所以当时允竹回来的时候,便正好看见了这一幕。
一大一小两只团子睡在一起,日光洒上一层金色,时景初将那只奶狼紧紧抱着,灰色的皮毛映着雪白的皮肤,脸上带着薄粉。
怎么又睡到一起了。时允竹笑着摇了摇头,拿过毯子轻手轻脚给他们盖上。
自从猎场回来,时景初便黏这只狼黏得紧。
白天贴在一起也就算了,晚上也要睡同个屋子,甚至连吃饭都要用一个样式的玉碗。
起了个“小十”的名字,总让时允竹怀疑是在叫“小时”,几乎要以为自己又多了个弟弟。
正想着,时景初便醒来了,看见二哥有些惊喜:“你回来啦。”
时允竹坐在他旁边:“怎么又和小十睡在一起了?小心有虫子。”
“不会的,”时景初摇了摇头,扒拉着小狼的毛皮给他看,“小十洗澡很勤快,干干净净。”
奶狼睡梦中抱住骚扰它的手,仍旧睡得很沉。
时景初想了想,又问道:“今天已经是第三天,怎么样了?”
“林中山洞发现一具尸体,身上带着弓弩,已经送过去了。”
“那皇帝的反应呢?”
“当然是不信,说能以一敌百的人怎会死得如此轻易?”时允竹嘴角微勾,“可他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时景初笑道:“这就好,叶淮之也不会有事了。”
这倒没有。
毕竟暗卫营的规矩就是皇帝,哪怕顾清晏是心情不好乱杀几个暗卫,也不会有人怨怼。
不过时允竹却不打算让时景初知道,只笑着将话题掩盖过去:“睡了一下午,该用晚膳了,走吧。”
时景初抱起小十跟着他往外走去,晚膳已经布好了,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色味俱佳,香气袭人。
地上铺着一小块蓝布,上面放着一碗一盆,盆里盛奶,碗里盛着碎肉。
吃过饭天已经擦黑,时景初弹了一会儿琴。
小十很是听话,时景初做正事时从不打扰他,只乖乖卧在旁边,一双眼睛有灵性般守着时景初。
尾音落下,琴弦震动,余音袅袅。时景初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弯腰将小十抱起:“陪哥哥洗澡去喽。”
后院有个小温泉,时景初最近总喜欢睡前泡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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