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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笔写下这篇故事之前,我犹豫了很久。
“如果你真的有打算写点什麽东西的话,我比较推荐你用第三人称。”
不止一个所谓‘前辈’在听闻我打算写点什麽的时候,如此告诫我道。
为什麽呢?
因为第一人称看的人少。
而且第一人称对于我这个新手来说,也太难了。
不过嘛,虽然我挺喜欢自己名字的,但是不管是以何种方式被提到,感觉就很讨厌。
感觉就很讨厌,我一点儿也不懂自己的这种心情。
老实说,我不懂的心情有很多。
例如通过外科手术对人体加装基础的神经植入体,为什麽会让那麽多人感到难以接受呢?
像是28×35这样的简单式子,还是肉人的我就还需要将其偶数分解成14×2×35,然後将35两倍成70,变成14×70这样的形式才能口算出来。
而先进的神经植入体连接着量子计算集群,10的30次方结果张口便答就算了,还能让人同时思考别的事情,可谓是效用多多。
火器出现後,弓箭就应该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啊!
可惜的是,这种外科手术要在我成人之时才能进行。
这又是为什麽呢?
原因是小孩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在成长,而神经植入体却不具备这种成长性。
因此,我想要快点长大。
“最近官方新闻上的字体都需要解码才能阅读,这变相地就是在说我成年时要是不进行手术丶不使用专门的的解码设备,差不多就等于是文盲。”
如此说话的是望舒,望是姓,舒是名,按照现如今名前姓後的传统来说,我应该叫她舒望才对。
但我喜欢称呼她为望舒。
按照我们东亚人的习惯,姓前名後的称呼才是正常的。
大家都在谈论时下最火的一个rap歌手时,她转过身,靠向我的桌子:“这个世界看样子给了我很多选择,实际上我根本毫无选择。我讨厌这样。”
坦白说,我和望舒都是很奇怪的孩子。
一样事物喜欢的人越多,我就越讨厌。
就是本来很喜欢的东西,因为喜欢的人变多了,也会变得不那麽喜欢,乃至于厌恶。
事物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有问题的是我。
我就是不喜欢大家都喜欢的东西。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样的想法是当今社会的主流思潮,所以就连这样的我也被社会无条件地包容着,但就是因为这样,我厌屋及乌的行为也波及到了自己身上。
喜欢我?
鬼才信呢!
我可不觉得我有什麽值得别人喜欢的!
这个世界喜欢我,只是因为需要我;当这个世界不需要我的时候,它就会抛弃我。
我才不要成为组成这种世界的一份子。
保持自身的独一无二才是最重要的。
“我了解,那其……”
望舒眼中闪烁着光辉,如此说道。
望舒是班上成绩最好的问题学生,除了我以外,她不会跟别人多说半句话。
望舒到底是欣赏我的哪一点,我到现在都不明白。
我的成绩并不算突出,至于长相,有了基因剪裁的技术在,小孩的长相基本上都取决于爸妈的审美,我算不上亮眼的那个类型,甚至可以说是普通。
不过,我从来没有问过望舒为什麽要和我做朋友。
我对别人是在哪里出生,以前在哪个学校读书,爸妈具体是做什麽的……这样的事情向来都不感兴趣。
要说我为什麽不感兴趣。
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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