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醒来时发现附近连一个人影都没有,阿弥沙即刻知晓自己睡过头了。
思及回去之后被吉恩主教堵在门口痛斥的场面,他决定还是将错就错,现在先好好地睡一觉,等明早再回去挨骂。
“阿弥沙。”
孰料这次还没来得及睡着,就听到有人下面在喊自己。
嗓音温和沉稳,绝对不是秃顶那个破嗓子。
是谁?也不像艾德温的声音。
阿弥沙懒散地掀起眼皮,他原本换了个更舒适的姿势躺在交错横叠的枝桠上,不想起身于是干脆往后仰起头,半长的黑发随之垂落,那银白色的身影就这么兀地撞入眼帘——
散落遍野的萤火此刻轻飘飘缭绕于其身侧,倒映在眸中的面容朦朦胧胧,昳丽得令他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
年轻的学徒蓦地一抖,身形一歪就要从树上滑落,幸而及时用腿勾住了树杈,但伴随着“咔嚓”一声脆响,整个人还是无可避免地撞破枝叶从高处遽然坠落。
哎,不疼。
阿弥沙差点以为自己的皮实程度大有提升,直至发觉身体好像哪哪都不着地,他猛然抬头,与一双温和的紫眸对上视线,这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是被人接住了。
原来并非天赋异禀。
“你是谁?”他警觉地挣扎着要落地,那人便俯身将他放了下来,动作轻缓得仿佛他是玻璃做的,稍有不慎就会碰碎。
阿弥沙一挨着地就与对方拉开距离,这个奇怪且漂亮的银发男人只是默默注视着他,许久都不曾开口说话,紫罗兰色的眼眸中似乎压抑着深沉的情感,无声地在一派平静的外表下汹涌肆虐。
“这是最后一次了。”他轻声道。
“什么?”阿弥沙费解地皱起眉。
“我说,”男人似乎在瞬息间整理好情绪,露出了足以摄人心魄的笑容,“见到你很开心,阿弥沙。”
“你认识我?”学徒犹疑地退开两步,又问:“我怎么不知道你。你是精灵?”
“什么?”银发男人轻笑出声。
罗塞瑞尔从未存在过被称为精灵的种族,自己是在打扫藏书室时偶然翻看到的,据说这些生灵只栖息于被誉为“春神的心脏”的穆赫瑞恩。
——那是世界上最接近神庭的一片土地。
不同于彼时连一朵花都开不出的罗塞瑞尔,诸神鼎盛之时的穆赫瑞恩常年鲜花不辍生机盎然,蒙受神的赐福,所以孕育出了世间最美丽的生灵。
如果面前的人并非他们一份子,那精灵的美貌或许还在其次。至少并没有书里描绘的那么夸张。
虽然这话的确是发自内心,但学徒转瞬也意识到自己这样问实在很傻。
男人眼中笑意更甚就是证明。
“呃,开个玩笑。”他清了清嗓子,以大人般的成熟口吻揣摩道:“我猜你应该是……”
镶嵌晶石的银制额冠,精致繁复的编发,一眼便知其华贵程度的典雅长袍,腰封上还不要钱似的坠满了能晃瞎眼的银链,动作间光华如水般流动。
必定是王公贵族出身。
那惊为天人的脸庞看着还挺年轻,头发却是银白色的。这样的发色较为罕见,据他所知,整个北方只有辛戈人是天生银发。
弗罗伊斯城内也有来自辛戈的星语者,只不过长相远不及眼前的人标致就是了。
“你是辛戈的贵族。”他这么猜测道。
银发男人没有否认,依然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专注得宛若要用眼神将他纂刻在脑海里。
阿弥沙不自然地撇过头去,幽幽问道:“一个贵族跑来这种地方干什么,城内有你的亲人么?还有,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莫非是哪位新晋大主教?他顿时想到这样的可能性。可大主教怎么会打扮成这副模样?不穿教袍就算了,言行举止也莫名其妙得很。
“你会知道我是谁的,但不是现在。”男人笑着开口。
说了跟没说一样。阿弥沙转身就准备离开,朝身后摆摆手道:“那就以后再见。”
“错过了导师对律法的讲解,这次你打算怎么补救?”
学徒脚步一顿,迟疑地回过头去,“什么,这次不是驯驭练习?”
“看得出来,”银发男人好整以暇地笑笑,徐缓朝他走近,“你这次确实睡得很好。”
“那又怎么样,艾德温会告诉我的……”阿弥沙说着说着就卡壳了,脑子终于迟钝地转了过来,“噢,他今天没来。”
他完全不记得,好友前日就随父母到洛希山脉那边去追踪尚未驯驭的龙族了。双亲都是星语者的好处在此刻体现出来,其他学徒都只能满眼羡慕地看着。
不过这次没有人救自己,唯有老老实实在下一次授课时挨骂了。
“不会挨骂,”银发男人仿佛看穿他心中所想,笑吟吟道:“我可以教你。”
“你?”
难道这真的是某个不好好穿教袍的大主教?他看出自己的特别之处——而不是像秃顶那样整天说自己天资愚钝。
学徒的态度肉眼可见的恭敬了些许,“那,那就有劳您了。”
男人微微一笑,随后摘下了额冠,取出镶嵌其中的晶石递给他,那顶银冠则被随手抛弃在野草丛中。
“这是什么?”阿弥沙接了过来,感到有些不明所以。
“龙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那年,王寻海一剑为儿时的自己劈出了个夏天!这是一个关于少年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大海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遗憾的故事。...
双男主超宠!!人前心狠手辣以一抵百人后偷亲大佬超爱吃醋保镖受,很有钱非常有钱排名No1有钱大佬攻。简星意对厉庭深是一见钟情,花了五年时间默默走到他身边,担任私人保镖兼生活助理。每晚他会趁老板熟睡之际,翻窗溜进房间。刚开始他很怂,只敢偷偷看。渐渐的牵牵手。再然后亲亲脸。直到有一天厉庭深忘了吃安眠药厉庭深对外宣称自己不喜欢女人,但他也从未承认过自己喜欢男的。背叛道德被轻薄的耻辱,厉庭深开始物色新保镖。老天爷好像听到了他的心声,于是一枪打死了简星意。厉庭深看着挡在自己面前又坠入大海的简星意,那一刻,他似乎都想好了殉葬名单。从此能一打十的精英保镖变成三步一喘五步一咳的病秧子。简星意苦恼,不能打了,要失业了。直到每晚翻窗的人变成了厉庭深,他学以致用的开始偷看偷牵偷亲简星意先生,下次走正门吧,您翻窗动静太大,我真的装不下去!厉庭深我明晚轻点翻。...
快穿反派她又美又撩秦婉清凤成宇后续完结全集小说是作者牙仙仙又一力作,说一句是原身熬的那么难吗?一边说自己不喜欢被误会,一边又这样让别人误会?又当又立第一人?凤成宇不知道原身喜欢自己吗?不见得。后期他利用原身的感情利用的那么顺手,说是以前一点儿都不知晓从未利用过,鬼都不信。在花凉眼里,这几位没一个好人。花凉漠然的站起身是了,xn93的上将,可不是普通人。腿上这点疼,手上这点疼对其他人来说可能天都要塌了,对她来说就是把对面两个人吊起来打一顿,都还有多余的力气。她淡色的薄唇轻轻牵起,带着温柔的笑。她凤眸微微掀起,慢慢锁定眼前这个都要扑到宋滨怀中哭泣的人儿。你不想被人误会,现在就去跟凤成宇说药是我熬的啊?为了熬药,我手上还烫了水泡呢,你可以顺便让凤成宇帮我吹吹吗?花凉抬起手,露出红肿...
...
女团色气当担的慎元忆穿进一本ABO百合小说里,成为恶毒炮灰。因原主不满反派培养,觉得反派是拿金钱和资源羞辱她,于是决定给反派下药。慎元忆穿来这个节点,一想到书中老干部反派三十岁了都快要退休了,来这一出,原主真该死啊,欺负老人。被下药的戚宁安热得喘气,但还是一口清心明镜茶。慎元忆瞬间心疼老人。证据确凿下,慎元忆跪地求饶,姐姐求放过。戚宁安放下茶杯,叹了口气,这么说我是被下药了,你就很想和我发生关系?戚宁安可是书中世界最正常的,书中描述心中如白纸。慎元忆点头糊弄过去,是,很想和姐姐发生关系。毕竟对待如白纸一样的人只要说牵牵手亲亲脸颊就是发生关系啦。戚宁安歪头???我怎么还是感觉热啊。慎元忆牵牵手就好啦。真的是这样吗?那再亲亲脸颊。慎元忆被逼到墙角,戚宁安踮着脚朝她脖子吹起,真是这样吗?小狗。...
刻薄痞气女主×仁厚侠义男主贺岁愉一睁眼,穿越到了五代十国乱世,还被一名赵姓少侠送进了官府。幸运的是,她遇上了大赦,能够从牢里出来不幸的是,这座城闹起了饥荒,她成了俎上鱼肉。她向来能屈能伸,前脚刚向姓赵的寻仇,后脚便跪求赵少侠带她连夜奔逃。于是,就此开始了她闯荡江湖(四处流浪)的生活。她和赵九重一起度过最困难的时期,却在日子将要好起来的时候,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为此不惜分道扬镳。在惨无人道的乱世,经历数次死里逃生,贺岁愉的认知不断被冲击,底线一再降低。她想只要能活下去,做什么都可以。为此,她不惜答应给富商做妾。就在她要被一顶小轿抬进富商府中的前一夜,消失多日的赵九重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他被大雨浇透,站在窗前,问她是不是真的想好了?那一刻,贺岁愉消失的骨气忽然又回来了。她想也许,她不应该就这么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