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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文抄公男主x海外富商遗孤2
星海市,铂悦酒店顶层套房。
落地窗外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汇成一条流动的光河。
房间里装修奢华,水晶吊灯洒下柔和的光芒,地毯厚得能陷进半个脚掌。
林绛站在窗边,微微歪着头,看着窗外那些飞驰的铁盒子,眼神里满是好奇。他伸出手,指尖轻轻划过冰凉的玻璃,倒映出他此刻干净清透的脸。
“叮——”
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吓了他一跳。他低头,看着床头柜上那个亮着屏的长方形物件,愣了愣,才凭着刚接收的记忆,拿起手机划开屏幕。
“喂?”他的声音经过系统微调,比之前清润了些,带着点少年人的干净,又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慵懒。
“是林绛先生吗?我是铂悦酒店的经理,姓张。”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恭敬的男声,“您预订的钢琴已经送到了,请问现在帮您搬到房间里来吗?”
“钢琴?”林绛想了想,原主记忆里似乎有这麽回事,这具身体的原主热爱音乐,特意从国外订了架斯坦威。他弯了弯唇,声音里带上点笑意,“麻烦张经理了,送进来吧。”
“好的,您稍等。”
挂了电话,林绛走到客厅中央,往沙发上一坐。他没坐直,微微靠着椅背,双腿交叠,姿态随性,却莫名好看。他看着门口,长睫垂下,遮住了眼底的情绪。
很快,房门被敲响,几个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擡着一架黑色的斯坦威钢琴走了进来。张经理跟在後面,脸上堆着职业的笑容:“林先生,钢琴给您放这儿可以吗?”
林绛擡眼,目光落在钢琴上,点了点头:“可以。”
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种说不出的质感,让张经理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好的好的。”
工作人员手脚麻利地把钢琴放好,又仔细调了调位置,才躬身退了出去。张经理留下来,递上一份文件:“林先生,这是钢琴的保修单和相关凭证,您签个字。”
林绛接过笔,低头签字。他的字很漂亮,是那种带着风骨的瘦金体,和他此刻干净清透的模样有些不符,却又奇异地和谐。
张经理看着他签字的侧影,心里暗暗赞叹。这位林先生是三天前入住的,据说是海外回来的富家子弟,长得是真俊,气质也好,看着冷冷淡淡的,却没什麽架子,小费给得也大方。
“林先生,还有什麽需要吗?”张经理递回文件时问道。
林绛把笔放下,擡眼看向他,目光清澈:“附近有什麽好吃的?”
“您是想吃中餐还是西餐?”张经理立刻推荐,“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味道不错,能看到星海的夜景。如果想吃中餐,楼下那条街有家‘老味道’,做的本地菜很地道。”
林绛想了想:“‘老味道’?”
“对,口碑很好,就是人可能有点多。”
“知道了,谢谢。”林绛点头,语气平淡,却让人觉得很舒服。
张经理又说了几句客气话,才退了出去。
房间里重新恢复安静,只剩下那架黑色的钢琴静静地立在那里,散发着优雅的气息。
林绛站起身,走到钢琴前,伸出手指,轻轻按了个键。
“咚——”
清澈的琴声在房间里响起,他弯了弯唇,手指在琴键上跳跃起来。没有章法,只是随意地弹奏着,音符杂乱却又带着种奇异的韵律,像是在试探,又像是在玩耍。
弹了一会儿,他停下手,走到窗边,看着外面渐渐暗下来的天色,以及亮起的万家灯火。这个世界,和他之前待的地方,真是太不一样了。
他拿起手机,凭着记忆解锁,点开地图软件,搜索“老味道”。地址离这儿不远,走路大概十几分钟。
“正好活动活动。”他自语道,转身去换衣服。
陆衍正坐在酒店房间的地毯上,对着眼前的虚拟光屏唉声叹气。
三天了,他穿越到这个鬼地方已经三天了!
前世他就是个混得不上不下的文艺青年,唱歌没火,演戏没红,写小说还扑街,好不容易熬到三十岁,结果一场车祸,醒来就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这个世界什麽都好,就是文娱産业落後得离谱!他记忆里的那些经典歌曲丶电影丶小说,这儿居然一首都没有,一部都没有!
更让他激动的是,他还绑定了一个“文娱天王系统”,只要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就能获得各种奖励,什麽过目不忘丶天籁之音丶神级演技...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系统告诉他,这个身体的原主也叫陆衍,是个刚从国外回来的学生,父母双亡,留下了一笔不算多也不算少的遗産。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这个身份,以及他脑子里的那些“存货”,在这个世界的文娱圈闯出名堂来!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一个五音不全丶演技尴尬丶文笔稀烂的家夥,就算有系统和“存货”,也不是那麽容易就能上手的啊!
“系统,你确定我能行?”陆衍又问了一遍,语气里带着不确定。
【宿主请放心,本系统将全程辅助您。新手任务:在二十四小时内,创作一首歌曲,并发布到音乐平台“星乐”上,获得1000次试听量。任务奖励:初级乐理知识。】
陆衍:“...”创作?他哪会创作?他顶多算个搬运工!
他叹了口气,从地毯上爬起来,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心里五味杂陈。既来之,则安之吧。不就是把记忆里的好东西拿出来吗?他前世好歹也听过丶看过不少经典,总能选出合适的。
他打开电脑,登录“星乐”平台,注册了一个账号,用户名就叫“陆衍”。看着那简洁的界面,他深吸一口气,开始回忆那些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曲。
选哪首好呢?
就在他冥思苦想的时候,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他这才想起,自己从早上到现在还没吃东西。
“算了,先去吃饭。”他关掉电脑,拿起钱包和手机,“正好出去转转,熟悉熟悉环境。”
他住的酒店离市中心不远,楼下就有不少餐馆。他漫无目的地走着,看着路边的店铺招牌,最後停在了一家看起来挺接地气的餐馆前——老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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