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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流霭愉快地用完午餐,吃饱喝足的她完全恢复了力气继续扮演那个深爱孟誉之的女人。
“誉之哥有时间嘛,我们可以抽空去看个电影,然后逛街,顺便还能共进晚餐。”迟流霭为两人的磨合做出规划,她描述了海城自己曾经想去但不曾去过的奢侈店,如今,她认为她已经不同往日,不再囊中羞涩,只要她把孟誉之带进去,整个商场都是她的。
她尝试着提醒男人,对待未来的妻子,应该每日赠送一样礼物来换取妻子的关注。
话里话外,都是“誉之哥,我好喜欢你,所以你买个礼物报答我的喜欢吧!”
——可孟誉之说不行。
迟流霭垂下了脑袋,似乎很遗憾。她的礼物清单到现在都没有清空。
孟誉之看着女孩拙劣的演技,唯独那点失望的悲哀劲是真情实露。圈子内像迟流霭为了蝇头小利故意招惹他的人不少,但是把“誉之哥,我来骗你喽!”写在脸上的人,只有她一个。
他接住了女孩的演技,轻轻地说:“很遗憾,这里是杭城。如果你愿意,或许可以换个地方放松心情。”
迟流霭开心说,他人真好。
陈徽递给迟流霭一张黑卡。
孟誉之果然很忙。
似乎陪伴迟流霭的半日是从一张严密精细地时间规划表排开的时间。午饭结束后,他回去换身衣服,黑色条纹西装,领带,还有熨帖整齐的西装裤,文质彬彬。
这是要出门工作。
此刻迟流霭正窝在沙发刷短视频,孟誉之仍然在离开之时,问候了她,并且提醒迟流霭。
她仍然需要读书学习。
迟流霭随口说道:“知道了,誉之哥,我在美大上学呢。”
语气骄傲,暗示孟誉之,她的品学兼优,不需要额外的努力就能得到优异的成绩。
孟誉之只是轻轻嗯了声。
迟流霭天生拖延。
孟誉之从换衣到出门不过半小时,而迟流霭从打算出门在到踏出门口整整用了四小时。
彼时,司机提醒她孟先生有晚上八点的门禁,意味着她只有两个小时的购物时间。迟流霭死缠烂打,非让司机走开,她喜欢一个人逛街。
拿着黑卡的迟流霭看着司机坐上车,扬长而去,她轻声哼着歌,随手给自己买了几件首饰,没有细挑,选的全是最大最闪最贵的那款。转身去了男装店。
入秋,杭城天色渐暗,小摊小贩开始街头小巷摆起摊位,烧烤的孜然香随着喝酒划拳的嘈杂声让这条荒废已久的商业街显得热闹起来。很多外来打工的人住不起平价小区,即将被拆迁的小街位于城市最边缘,价格低吸引了他们。
辛苦工作一天的工人最喜欢在家门口点小串和朋友喝瓶酒来缓解背井离乡的不适和疲劳。
林准来到杭城时,兜里只有1000块的他连平房都租不起,林准果断向房东定个地下室。兴许是房东瞧着那时的林准样貌俊,许是遇到了难处,就额外给他一些还能用的家具凑合过。
白天开纹身店,晚上又经常出门摆摊。
没几个月,林准的生意愈发好,也从地下室搬到了老旧的小楼房。
他和往常一样收摊,回到了家,电话叫几个牌友聚一聚。
林准嘴角咬着烟,和身旁汗渍湿黄衣领的大肚男人不同,他衣着整洁,清爽。
那云烟之中,解开衣领领口,一副混不吝的磨样。
在摸到这个月以来最好的一副牌。
一声胡了,麻将桌又稀里哗啦的开始混合,分牌。
迟流霭从出租车内下来,不适地皱眉。
街道口被支起的铁皮红布摊霸占,这里学生多,成了有名的小吃街。迟流霭走进的时候,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但绝不是她的脸。
是大家第一次见有个稚气未脱的学生,居然把奢侈品大大方方穿戴在身上,走起路来十分闯荡。
怎么形容那股架势呢?
就像乡村剧里面被抛弃赶出家门的小女儿进城嫁入豪门后,穿金戴银,恨不得把有钱老公栓绳上的气势。
迟流霭招招摇摇地从街头串到街尾,又从街尾走到街头拐角的楼梯口,消失在里面。
挨着最近的摊主一瞧。
呦!这不就是林准开的纹身馆嘛。
多的是靓女冲着那张脸来找他。
生意好的嘞。
迟流霭在想,见到哥哥她应该说什么呢?手里的奢侈品带勒的手疼,里面全为男士衣装,和孟誉之风格相似。
孟誉之对穿着颇为考究,她观察到领带配色和西服版型都为佳品,于是,凭借着记忆力,迟流霭也买了一套挺阔的西装。
她哥哥的尺码。
哼,到时候她就把衣服摔到林准脸上,让他知道自己这几年过的多好!林准肯定会后悔当年把自己抛给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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