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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合欢宗小师叔她风华绝代
小时候,知道自己活不久後,明明他都已经和自己说好了,得之我命,失之我幸,来人间走一遭的事,便是真死了,也没什麽好大不了的。
他就是个喜欢读书的读书人,没什麽与天争命的执念。
对于他来说,死活都一样,活一天就赚一天。
可为什麽要让他碰见她?为什麽他爹要让他和她订婚?
对她来说,他就是个口头婚约对象,可对他来说,她是他往後生命中可以挽回他生命与希望的全部。
要是没碰见过她,没抱着庆幸的心理去参与她的拜师礼,那他们大概率就不会有交集,他也就不会在这里牵念了。
那现在的他,大概率还会是个无忧无虑的读书人,一个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读书人。
後靠搭在石台上的手猛地用力,尽管容子期没有动用修为,但化神期的身体素质却让他轻而易举地将石台摁得四分五裂,石碎粉末崩裂了一地。
“哗啦——,”粉碎石台上的书框打翻在地,书本落了一地。
容子期狼狈的起身,头顶处的束发的白色绑带垂至胸前,一擡手,他将垂至胸前的白色绑带甩到了脑後,踉跄的去捡洒落在地面上的书,越捡心情便越郁结。
也对,他们只是口头婚约,连婚期都未提过。
他们之间,皆是他强求。
弯腰把地上的拾起,一个翻面,一行字便映入了眼帘。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而翻开的书页下方,已经起了一层毛边。
可见主人翻动次数的频繁。
容子期捏紧手中书页,红着眼眶将书页撕下来塞到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里。
他是一个很爱惜书的人,这是他第一次损坏书。
也是他第一次离经叛道地想要做些什麽。
他是魔界的少魔君,他有活下来的权利。
普通的读书人有什麽好当的,当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就能困住她,让她成为他一个人的吗?
不可以。
既如此,不如逆天改命。
他想要她,但他希望他能给她的一切都是纯粹出于本心的,而不是出于保命的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魔灵体的问题,他自己能熬过去,不用麻烦她。
但她只能是他的,他有口头婚约在身,只要他不死,外面的阿猫阿狗就都得给他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
“殿下,魔尊有请。”殿门外,有魔奴禀报。
“下去。”容子期摆了摆手,掐了一个清洁术将自己的狼狈收敛,再转身,便恢复了温润儒雅的书生面。
魔宫主殿,身着浅灰色衣衫的青年和尚坐在高位上,修长的手指中摆弄着一条檀香佛串。
戚挽倾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拨弄着檀香佛串,声音低磁又慵懒,可却让人难以忽视其中的杀伐与轻漫,
“少魔君呢?情伤上头,想玩六界陪葬了?”
底下一衆魔奴纷纷闭紧了嘴,头死死的低垂着,恨不得让脑袋长在地里面,他们魔界的魔尊是个脑子有点坑的癫子,
心情好的时候,杀两个人助助兴,心情不好的时候,杀十个人点灯油。
简直是行走的陪葬坑。
“小舅舅,不至于。”容子期一身白衣蹁跹入殿,手握竹简,白色发带打理整齐,面冠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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