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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版 第55节(第1页)

大军到达铁岭后,李成桂并没有发动进攻,他另有打算。

这位统兵大将先做通了曹敏修的工作,然后一咬牙、一跺脚、造反了!

他带领军队打回了老家,废黜了辛隅,建立了自己的王朝,这就是著名的李氏王朝。

为了争取明朝的支持,李成桂派使臣向明朝称臣,他向朱元璋递交了国书,新人新气象,李成桂废除了高丽的称呼,这个新的王朝需要一个新的名字。

这个庄严的使命落在了朱元璋的身上,他经过慎重考虑,取“朝日鲜明之国”之意,为这个王朝确定了新的名字——朝鲜。

从此这个名字成为王国的统一称呼,并延续至今。朱元璋亲自下令:朝鲜为永不征讨之国,明和朝鲜正式以鸭绿江作为边界。而朝鲜尊明为天朝,并采用明年号,此后朝鲜的历代国王继位后都要派使臣至明朝,得到明朝皇帝的确认并赐予封号。

朱元璋和李成桂确定了明王朝和朝鲜和睦友善的关系,也立下了双方守望互助的诺言。后来的历史证明,他们都遵守了自己的承诺。

李成桂的建国举动及明朝朝鲜和睦关系的确立,对后来明朝的发展产生了影响,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今天的文化传播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这是从何说起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在李成桂建立李氏王朝一百多年后的1506年,李朝中宗继位,在他担任国王的三十八年里,有一位医官靠着自己的努力做出了一番事业。四百多年后,这位医官的事迹被拍成了电视剧,流行一时。

这部电视剧就是《大长今》。

这么看来,李成桂那一咬牙的决定实在影响深远。

朝鲜成为了大明的属国,北元也被打得奄奄一息,躲到沙漠里整日吃沙子。强大的明朝终于平定了帝国的边界,自盛唐之后,经过数百年的漫长岁月,中原政权终于不再畏惧游牧民族的进攻,一个庞大的帝国又一次屹立起来,它用自己的实力保证这个国家的臣民可以安居乐业,经济文化可以不受干扰的持续发展。

在今天看来,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第二十三章终点,

此时大明帝国的内部,也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战争造成的破坏已成为过去,经济得以恢复,国库渐趋充盈,朱元璋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这片饱经战火摧残的土地恢复了生机。

朱元璋对此也十分满意,应该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祖父。幼年的不幸遭遇使得他不愿自己的子孙受苦。为了让继承人可以安心的统治天下,为了维持这种欣欣向荣的景象,他为自己的帝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系统,他坚信只要子孙们坚守自己创立的制度,大明帝国将永远延续下去。

但要保证皇位永远属于自己的子孙,还必须清除一些人,这些人包括胡惟庸、李善长、蓝玉等(名单很长),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和胡蓝案的血雨腥风,他基本解决了问题。

似乎一切都很完美,该杀的杀了,该整肃的也整肃了,就此结束了吗?

不,还没有。

还有几位老朋友需要做个了断。

【最后的朋友们】

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杀掉了四十年前为他算命的周德兴(大家应该还记得他),这位已经被封为江夏候的算命先生终于兑现了当年的算卦结果——卜逃卜守则不吉。

他确实是无处可逃,也无法可守了。

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杀颖国公傅友德,一代名将就此陨灭。与他同时被杀的还有蓝玉的副将,在捕鱼儿海战役中立有大功的定远候王弼。

洪武二十八年(1395),朱元璋杀宋国公冯胜,这位开国六公爵的硕果仅存者终于没有躲过这一刀。

杀吧,杀吧,为了帝国的将来,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当年的伙伴一个个都被送走了,事情终于可以了解了。

对了,还剩下最后一个——汤和。

汤和是很懂事的,与胡惟庸蓝玉不同,他一向对朱元璋尊重有加,而且他很早就看出朱元璋的强大与可怕,所以他选择了放弃兵权,安享荣华。

其实朱元璋并没有完全赶尽杀绝,曹国公李景隆(李文忠之子袭父爵),武定候郭英、长兴侯耿炳文都逃过了朱元璋的屠刀,但汤和与他们不同,作为与朱元璋一同起兵的伙伴,他比别人更有影响力,更有威胁。

所以尽管汤和已经不再掌兵,朱元璋还是去看望了汤和,当然,这次探望在某种程度上将决定汤和的生死。

当朱元璋看到汤和时,他惊奇的发现,这位当年英勇无畏的将军只能躺在椅子上,嘴角留着涎水,支撑着向他行礼。

汤和似乎也了解朱元璋的来意,他以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眼神看着朱元璋,那眼神中隐含着乞求。

陛下,难道你真的一个都不留吗?

朱元璋懂得这种眼神的意义,四十年前,一群出身贫贱却胸怀大志的年青人,为了生存和理想,挺身而出,经历千

辛万苦,推翻暴元,建立了大明王朝。他们曾经憧憬过未来,也曾互相许愿,以荣华相见。在走向成功的路上,有人死去,有人活了下来。

而此时,幸存者只剩下了一个站着的人和一个躺着的人。

朱元璋不会忘记,四十年前的濠州城,一个九夫长的身后跟随着一个谦恭的千户。

几十年的刀光剑影和斧声烛影,当年的朋友都远去了,有些是为我而死的,有些是我杀的,想来所谓孤家寡人,就是如此吧。

汤和,活下去吧,那激荡岁月里英姿勃发,生死共进的人们,现在只剩下你和我了,陪我走完这段路吧。

我很孤独。

送走了老朋友,朱元璋终于放心了,大好河山将永远掌握在自己子孙的手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之后发生了很多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但这个判断却始终是正确的。

烧掉良弓,杀掉走狗固然是好,可问题也随之而来了,蒙古骑兵仍然时不时地骚扰边界,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游牧民族不擅长耕田,一旦从统治者的位置上退休,想再就业就很难了,粮食衣服金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获得这些东西的最好方式只能是重操旧业——抢劫,这也是没办法,总得找条活路吧。

朱元璋老了,他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纵横千里的年青人,长期的战争经历和繁重的公务压弯了他的身躯,消磨了他的锐志。且不说眼前的这些打劫者,万一将来又出个蒙古第二,谁去抵抗呢?

年青人还是靠不住的,他们只会空读兵书,战争不是儿戏,需要严谨的思维和准确的判断。李景隆年纪不大,可这个人除了是李文忠的儿子外,什么都不是。而此时能带兵、有经验的都被杀掉了,这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可就如同以前一样,朱元璋总是能够想出解决的办法。他找到了一个极有军事天赋的人,这个人的能力足以完成保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的忠诚是绝对可以信任的。

此人就是我们下一幕的主角朱棣。

【祸根】

至正二十年(1360)四月,根据可靠情报,陈友谅即将率大军进攻应天,兵势极为强大,谋臣武将个个人心惶惶,而就在这战云弥漫之时,一位身份卑贱的妃子为朱元璋生下了一个儿子。当然,这实在不是个生孩子的好时候。很多人都已经准备收拾包裹分行李散伙了,没人顾得上这位母亲和他的儿子,朱元璋照例去看了看,但也仅此而已。对他而言,现在最重要的是保住自己的命,儿子已经有三个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在险恶环境中出生的这个婴儿,就是朱棣。而按照出生地属地原则,他应该算是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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