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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吴笙非常高兴,能找到他:“在哪?带我去见见他呗。”
“人家可是个大学霸的,在(1)班呢。”
两个黑色的头头从一班的教室里冒出来。
连何:“哎,我们校草不在。”
林吴笙黑了脸,也只能下次去找他:“回去吧。”
接下来的两天。
两人时不时往一班的教室跑。
每一次,校草的座位都是空蕩蕩的。
林吴笙简直气炸了。
林吴笙:“不去了,都星期五了,以后再说吧。”
连何:“好可惜你还没有见过我们学校校草。”
“连何,我劝你珍惜一下你小命,再说我就打死你。”这几天他们早就混熟了,说话也不怎麽顾忌。
连何:“好了好了,别不开心。知道你想舔我们校草的颜。”
林吴笙:“……”
林吴笙:“跟我去领校服。”
连何:“行勒!”
下周一。
林吴笙和连何匆匆去集队。
连何:“都说了,及对迟到,可是要写3000字检讨的。还在那里唰唰地写。”
林吴笙:“以前我都没怎麽好好学习过。我想去一班呢。”
……
说着说着,林吴笙就到了。
他走到最后一排排好队。
“好,现在让我们有请高二一班谢星珩同学发言。”
“啊啊啊……”
“校草又要演讲了!”
……
太吵了,以至于林吴笙没有听清是谢星珩演讲。
“亲爱的同学老师们早上好……”
悠扬、肆意、温柔……
林吴笙脑子炸开了花。
那可是他追寻已久的光啊,是沙漠里里面的玫瑰。
追寻几个月,终于有了……结果了。
他的声音真的……真的好好听。
阳光也挡不住,鸟儿为他伴奏。
林吴笙也是。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哎,不要啊!还没欣赏够!”
“校草不要走!!”
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
林吴笙看着他一步一步走下来。
他好想跑出去,再抱住他。
可是不能。
不过他永远会记得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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