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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飒的目光,落在那支笔上。
她闭了一下眼睛。
她的精神力,像触手一样,轻轻地,碰了一下那支笔。
她“看”到了。
她看到沈霆锋,站在百货商店的柜台前。
他看着这支笔,看了很久,问了价格。
服务员说,这支英雄牌钢笔,要十五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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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月的津贴,才三十块。
他没有犹豫,掏出钱买了。
她还“看”到,他把笔拿回来之后。
一个人,在书房里,偷偷地,把笔拿出来看。
他用很软的布,把它擦了一遍又一遍。
他的脸上,她从未见过的傻乎乎的笑。
林飒睁开眼睛。
她伸出手,她从盒子里,拿起了那支钢笔。
钢笔握在手里,很舒服。
她说:“我很喜欢。”
她的声音,很轻,但很认真。
沈霆锋看着她,他看到,她是真的喜欢。
他那颗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林飒看着他的笑,她也笑了。
她的手,在桌子下面,悄悄地移动。
她找到了他的手,主动地握住了他的手。
沈霆锋的身体,瞬间僵住。
他感觉到,一只柔软带着凉意的小手,钻进了他的手心。
一股电流,从他的手心,瞬间传遍全身。
他的脸红了,心跳开始加。
他反手,他用力地握紧了她的手。
他想说点什么,但他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只能,咧着嘴傻笑。
林飒看着他这副纯情糙汉的样子,觉得更有趣了。
从饭店出来天已经黑了,市里的街道亮起了路灯。
橘黄色的灯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们没有坐车,沿着马路慢慢地走。
沈霆锋一直,紧紧地牵着她的手。
好像一松开,她就会跑掉一样。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彼此的心跳,却好像能通过紧握的手,传递给对方。
走过一个路口,沈霆锋突然停下脚步。
他转过身,他看着林飒,路灯的光,照在他的脸上。
他的眼神,很亮很认真。
他开口。
“林飒。”
“等通知书下来,我给你办一场升学宴。”
“全军区,最风光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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