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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结局-无名之辈
嗨,听说你很想见我。
自我介绍?
嗯……我叫“李暮”。
不行?那“林月”。
还是不行?
我是没有名字的人,她俩叫我“恶毒女配”,但这说到底只是一种身份。
我可以扮演任何人,“李暮”也好,“林月”也好,“林太太”丶“小暮”丶“月月”丶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你也可以赋予我一个身份。
什麽啊……一定要逼着我给自己起一个名字吗?
那好吧,为了讲述方便,我是得给自己起一个代号。
就叫“野玫瑰”好了,歌德的诗歌,也是我诞生的契机。
*
是要讲李暮不说的那些事吧?
但我并没有完全掌握那段时间的记忆,就是和予河结婚前,那时李暮还时不时会出现。
……主要是面对大哥的时候,林月也不准我露面,啊,这个林月不是那个林月,你明白吧?
李暮就是李暮,“林月”是李暮想要成为的人,而我,是她的保护伞,代替她做一切脏活。
我做下的事越多,我的存在就越清晰。你看,到了现在,“我”就是李暮。
她俩已经沉睡在了很深的地方,不会再醒来了吧?这个身体已经“脏”了,每个毛孔里都流着罪恶,对我来说倒是十分畅快。
先从我和予河的交易开始吧,我答应了他的求婚——但他不能限制我的人际关系。只有在我想的时候,我才会来到他的身边,扮演他的妻子。
李暮让我把这个交易告诉了林海,大概是为了最後一次阻止我,也可能是为了刺激他。
对我来说,效果好极了。
登记结婚後,和我去度蜜月的不是我合法的丈夫——而是我的亲哥哥。
太可笑了。那个男人,撕下圣者的外皮後比野兽更粗鲁。当然,那时李暮掌握着身体,毕竟那是她渴求已久的“哥哥”。
她俩都成了只知道□□的野兽。
第二个月的“新郎”是林山。
李暮在这期间就很虚弱了,林月也没法接受□□的事实,我总算再次得见天日。我以为我是相当优秀的演员呢,却被林山看出来了。
他问“我”是谁。
我当然是李暮啊。
他没信,但信不信又有什麽用,我本来也是自李暮之中诞生的,身体也是原装。
我告诉他,若他不接受我的存在,李暮就会死。
他看上去很痛苦——但还是和我做了。
男人。
林家的男人我都尝过,除了林海和林光,我有点怕他俩,说不上是因为什麽。
但这些人都不爱我。他们在我身上追求的是那个不会再出现的人。
“做恨”?有点像吧,但单从我的角度来说,我不恨他们,这些人技术很好。而且我心怀感激,我的诞生正是因为他们——他们甚至可以算——我的父亲,虽然我和他们都不熟。
哈哈,这个笑话很地狱吧?
爱是李暮想要的东西,林月想要的是家人,但我的作为把这些全毁了。
反正我也不想要这些。活着,就是最好的,活着才能享乐。
我的现状?
没工作啊,李暮会的那些我又不会。但有什麽关系,我是“林太太”,也是“林家的女儿”,真可笑,最终林家接纳的,是我这个和“林”毫无关系的畸形産物。
我的花销不是很大,而且总有人供养我。玩,天南地北地玩。今晚就有派对等着我,来自一对夫妻的邀请,待会儿我就得去机场了。
嗯……我的丈夫不介意啊,他还参与过这类游戏呢,但他只是一直在旁边录像,这真是个无趣的人,我已经一年没回家了。
他们又能拿我怎麽办呢?“李暮”的确还在这里。
谁又能说我不是李暮呢。
听到这里,你想见的是我吗?还是李暮?
……像我这样的还有多少个?
……谁知道呢。野玫瑰可不会单独只开一支。
你会爱我吗?
随口一问罢了。
-bad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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