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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er,家里有蚊子
再团结的族群中也总有格格不入的异类。
比如白化的狮子丶断尾的幼豹——它们往往被当做天生发育不良的怪胎被遗弃丶或者被视作威胁驱逐,就算侥幸活下来,也不得不离开出生地独自求生。
动物界尚且如此,更不用说社会化程度更高的吸血鬼族群。
作为有史以来第一只晕血的吸血鬼,何应悟从被转化的那天起就成为了本地吸血鬼圈子里最大的笑料——素食主义的蚊子丶乳糖不耐的奶牛丶恐高超重的傻鸟丶不会游泳的草鱼,给何应悟取搞笑绰号甚至已经成了聚会结束前的固定项目。
好在何应悟有个狩猎能力靠谱的“外婆”,时不时支援点血包给何应悟续命,叫他不至于饿死。
当时她与何应悟遭遇了同一场车祸,何应悟拼了命地将老人家往外推,却导致自己身受重伤丶濒临死亡。
手头人命无数丶从来只扮演都市传说里反派角色的吸血鬼难得心善,干脆将何应悟转化成了同类,也算是报答对方多此一举的救命之恩。
早知道何应悟晕血,她还不如给人脖子拧断了直接送人上路来得痛快。
“我得去欧洲参加有机人血烹饪技巧交流大赛了,得一个月以後才能回来。”
老人语重心长地把一袋子昨晚连夜抽成真空的血包塞进冰箱里,拍拍带着墨镜预防晕血的何应悟的肩膀。
“我不在家的日子里你得学会自己独立狩猎,最好抓个干净健康的血奴回来养着……不能一直吃这种不新鲜的预制菜,很没营养的。”
何应悟又馋又怕地点点头,极为不舍地目送外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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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留下的血包只够喝三顿,坐吃山空的何应悟饿了一周,晚上照镜子时见眼睛都冒绿光了,这才终于下定决心出门觅食。
他的第一个方案便是购买鲜活家禽。
面对猫丶狗一类的温顺宠物何应悟完全下不了手,他只好囫囵挑了几只肉兔带回家。
何应悟长得人畜无害,以前还是人类时动物便乐意亲近他;哪怕现在被转化成吸血鬼,身上少了点儿活人味道,也依然没什麽威慑力。
买回来的兔子们适应良好,何应悟一伸手,它们就蹦跶着跳过来乱蹭。
那湿漉漉的眼神实在叫何应悟于心不忍,他只好放弃猎杀兔子的计划,去楼下宠物店买了两袋兔粮回来,赶鸭子上架地当起了兔子它爹。
第二个方案则是在菜市场中寻找新鲜的动物血液当代餐。
可惜为了叫血液存放时间更长点儿丶卖相更好,市场里如猪血这一类的産品多半掺了盐水之类的凝固催化剂,而这正是吸血鬼坚决不能碰的调料之一。
何应悟也想过去屠宰场买新鲜动物血液,但奈何只能夜间出行的他根本赶不上早市的趟。
最後一个方案,自然是去挑活人下手。
但难点在于何应悟长这麽大连只鸡都没杀过,现在让才成功转化不到半年的他去狩猎人类,未免也太强鬼所难了。
找不到门路的何应悟饿得白天翻来覆去睡不着丶晚上浑浑噩噩没精力,恨不得啃自己一口自産自销。
或许是看何应悟实在可怜,从来不愁吃喝的狼人朋友出了个歪招,叫他利用自己的外貌优势去酒吧一类的地方试试水。
为了避免引起有关部门相关人士的注意,完全没有泡夜店经验的何应悟穿着一身低调的小学生卫衣就出了门。
当然,他没忘记把防止晕血的墨镜揣牛仔裤口袋里,以备不时之需。
舞池里到处是裤衩子内衣带乱飞的辣妹潮男,打扮成大学生模样的何应悟反而相对引人注目。
上来搭讪的人一茬接一茬,让本来就不适应这种环境的何应悟更加无所适从。
毕竟他虽然饿,但也不是什麽食材都来者不拒——
这个男人一口老烟嗓,血液里尼古丁含量大概率偏高丶口味应该较为苦涩,而何应悟生前就不爱吃苦瓜;
那位大哥身材圆润了些,尤其是颈部脂肪较为肥厚,容易摸不准动脉位置,而且油脂太丰富的血液与咖啡一样,都不太利于保持身材;
至于那个络腮胡子从鬓角留到下颌位置的狂野壮汉,当人的时候何应悟都不爱吃带毛的猪蹄呢,总不能为了口喝的被扎一嘴洞吧。
何应悟摸着扁扁的肚子,强颜欢笑地心痛拒绝一批又一批鲜活但检疫不合格的食材。
“看见没,这才是高手。”卡座里举着酒杯养鱼的朋友戳戳谈嘉山,拿下巴指指散台边紧张得狂喝无酒精饮料的何应悟,拿网上的段子调侃道:“真正的猎人总是僞装成猎物……”
话还没说完,那男生便端着杯子挤了过来,有些紧张地擡头望向谈嘉山:“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朋友们突然默契地忙了起来,上洗手间的上洗手间丶蹦迪的蹦迪,纷纷给寡了快三十年的谈嘉山留出了足够的私人空间。
只是这男生不像是上来搭讪的。
见对方盯着铺满蒜蓉的凉拌鸡爪看了整整三分钟,谈嘉山终于忍不住把盘子推了过去,“……饿了的话就先吃点吧。”
生前最爱吃煎饼夹大葱蒜片的何应悟这才从旁若无人的状态中抽身,连忙摆手拒绝,“不了不了,我对大蒜过敏。”
开玩笑呢,谁家好吸血鬼吃大蒜?
见谈嘉山有伸筷子的动作,何应悟赶紧捧起旁边那盘菠萝讨好地递了过去,“吃点水果解解酒吧。”
哼哼,食材也不准吃大蒜!
多吃菠萝好啊,血液会变得甜甜的。
鼻子灵得堪比搜救犬的何应悟一闻,就知道谈嘉山是吸血鬼圈子里最受欢迎的O型血。
这种血型趁热喝时口感是最好的,但讲究些的新派吸血鬼还会用离心机对血液进行分离丶加入冰块,像喝鸡尾酒似的体会血浆丶血小板丶白细胞丶还原血红蛋白和含氧红细胞的不同层次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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