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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齐征南的口味(第1页)

赌上单身二十多年的手速,在二狗和亚历山大唠嗑的这点儿时间里,宋隐光速包好了将近三百只馄饨。

灶上的水开了,他将漏勺拿在手里,开始给大家出难题:“冬瓜香菇笋丁猪肉,香菜猪肉蛋黄、马蹄猪肉三选一,来,要先吃哪一种?”

“必须是香菜猪肉咸鸭蛋。”亚历山大首先做出了选择。没想到清清爽爽一个大男孩,居然还是个高胆固醇爱好者。

“你呢?”宋隐主动问自家辅佐官,“想吃啥,还是一样都来一点儿?”

“我是人工智能,不需要进食。”二狗强调了自己的属性。

“我当然知道。可吃了也没什么坏处吧,比如电线短路什么的?”

“不会。我姑且也算是个生物体。”

“行,那就每样都给你来点儿尝尝。”

宋隐不由分说地替他做好了决定,这才将目光转到了真正的重点身上。

“你呢?大哥?”

这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如果云实果真是齐征南的,不敢说百分之百,但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性会选择马蹄猪肉。

事实上,齐征南对于马蹄的喜爱曾经一度达到过白热化的境界。

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即便是当季,普通超市里也几乎买不到新鲜马蹄,最多偶尔会发现一些糖水罐头。有一次,齐征南独自开车几个小时,跑去另一座城市的唐人街超市,将那里华人种植、少量供应的马蹄全部包圆了回来。

之后整整一个礼拜,他们两个变着法子地各种喝马蹄水、吃马蹄糕、马蹄炒青菜、马蹄沙拉,当然也包过馄饨水饺,甚至还被女佣夹进了taco。

直到最后齐征南也没吃腻,倒是宋隐一听见“马蹄”这两个字就止不住地反酸。

至于其他的两种馅料,看上去挺正常,却包含了齐征南的两大死穴:冬瓜和香菜。前者是因为像极了寡淡的肥肉,偶尔还带着一股酸味,至于嫌弃后者则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

对于这一番测试,宋隐简直志在必得。然而他所不知道的是,此刻的齐征南内心里也在进行着一番算计。

马蹄、香菜和冬瓜,这可不是什么随便的排列组合。他就知道宋隐果然起了疑心。

这个神神叨叨的小疯子,可真是一年比一年心思细密。

不过这样倒也好,既然问题都摆出来了,那就给他一个“答案”。有时候被动回答反倒比主动解释更有说服力。

不需要太伤脑筋,齐征南已经做出了决定。

他眉头微皱:“我不太喜欢冬瓜……”

不出所料,宋隐睫毛一抖,眉梢一抖,目光隐约得意起来。

哟,钓鱼的自己先咬着钩了。

忍住暗笑,齐征南又抛出了后半句话:“我也不太喜欢马蹄,选香菜。”

这句话简直就像是带着开关似的,宋隐得意的目光又一下子转换成了费解和狐疑。

“我放的香菜可能有点多,不一定特别好吃喔。”他甚至还主动挽救了一下,“要不要试试马蹄的。”

“没事。”齐征南拒绝了诱惑,“我就喜欢多一点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继续试探也没啥意思。宋隐心中的怀疑并没有根除,他倒是反过来想了想——如果云实不是齐征南(这种可能性在宋隐看来已经很小),那么给金主爸爸煮他爱吃的口味自然是天经地义。

但如果云实就是齐征南,那就更“好”了,反正是他主动要求吃香菜的,早知道就给他包几个全香菜的混在里头了。

想到这里,宋隐立刻心情愉悦地将第一批香菜猪肉咸蛋黄馄饨下了锅。等煮了之后分装成两大碗,还特意在齐征南的那碗上铺了一大堆新鲜香菜。这之后他又换了水、将冬瓜猪肉和马蹄馄饨全都丢进锅子里。

“哇哦!你做的馄饨会怎么这么好吃?!”亚历山大丝毫不吝惜自己的赞美,“这这手艺,啧啧!都可以自己开店了。”

“那可不,我才两三岁就开始学着包馄饨了。馅料的比例都是家传秘方。”

宋隐自信地捶了捶胸口,又看向一口一口细嚼慢咽的二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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